① 什么是发包人和承包人
发包人是指抄具有工程发包主袭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发包人有时称发包单位、建设单位或业主、项目法人。
承包人是指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承包人有时也称承包单位、施工企业、施工人。
拓展资料:
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主要的联系有以下四点:
1、发包人和工程师有责任对平行的各承包人和供应商之间的责任界限做出划分,对这方面的争执做出裁决,对他们的工作进行协调,并承担管理和协调失误造成的损失。
2、发包人及时做出承包人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决策,如下达指令,履行各种批准手续、做出认可、答复请示,完成各种检查和验收手续等。
3、承包人需接受发包人的监督。《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发包人在不妨碍承包人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对作业进度、质量进行检查。”
4、发包人经检验验收未按期付款,承包人可以催告,经催告仍不付款的,凡可折价、拍卖的工程,承包人可以诉请人民法院解决,确保自身利益不受损失。
② 在建设工程中,什么是业主方、设计方、承包方、施工方
在建设工程中,拥有建设权的一方为业主方,由业主方委托进行施工设计的一方为设计方,从业主手中承包工程业务的一方为承包方,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施工方。
对于业主方来说,安全是最重要的,要做好安全管理;业主是整个项目的运营主体,也是投资主体,控制整个项目的投资显得理所当然;
一般在进行项目建设时都会委托监理来帮助我们把控质量,但这并不意味业主就不抓质量,质量控制也是业主方工作中的一部分;
承包方和发包方是相对的。例如;甲方有一个项目需要找一个承包单位(也就是乙方)来做。甲方就得把这个项目发包给乙方,甲方称之为“发包方”,乙方承包该项目,则称之为“承包方”;
施工方的项目管理工作主要在施工阶段进行,但它也涉及设计准备阶段、设计阶段、动用前准备阶段和保修期。在工程实践中,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往往是交叉的,因此施工方的项目管理工作也涉及设计阶段。
(2)装修发包方是什么意思扩展阅读:
施工总承包方对所承包的建设工程承担施工任务的执行和组织的总的责任,它的主要管理任务如下:
1、负责整个工程的施工安全、施工总进度控制、施工质量控制和施工的组织等;
2、控制施工的成本(这是施工总承包方内部的管理任务);
3、施工总承包方是工程施工的总执行者和总组织者,它除了完成自己承担的施工任务以外,还负责组织和指挥它自行分包的分包施工单位和业主指定的分包施工单位的施工,并为分包施工单位提供和创造必要的施工条件;
4、负责施工资源的供应组织;
5、代表施工方与业主方、设计方、工程监理方等外部单位进行必要的联系和协调等,分包施工方承担合同所规定的分包施工任务,以及相应的项目管理任务,若采用施工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分包方必须接受施工总承包方或施工总承包管理方的工作指令,服从其总体的项目管理。
按照合同进行进度、质量、投资的控制,即合同管理是工作重点;项目由多方参与,不论是业主方、设计方、承包方还是施工方,都要做好各方的组织和协调才能让项目有序进行。
施工方是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的总称谓,它可能是施工总承包方、施工总承包管理方、分包施工方、建设项目总承包的施工任务执行方或仅仅提供施工劳务的参与方。当施工方担任的角色不同,其项目管理的任务和工作重点也会有差异;
③ 我们公司要装修,请装修公司来装修,请问我公司是发包方吗,然后装修公司是承包方
装修公司是承包方
但要注意的是是否所有的东西都承包,承包的内容包含哪些要写清楚,尤其是材料很重要
④ 建筑工程中各方之间的几个概念,建设单位,甲方,业主,发包方各有什么区别
简单抄的说:
1,钱谁就是甲方,建设单位约等于甲方约等于业主,发包方一般是被委托方,也就是乙方。
2.建设单位”可以理解为出资单位。建设单位就是拿钱出来给施工单位,让施工单位给盖房子的。
3.甲方”是指代用词,一般为合同的出资方或委托方。
4.“乙方”是被委托方。
拓展资料:
假如你是施工单位,那么你和建设单位(业主)签订劳务合同,那么建设单位就是你的甲方;假如你和总包单位签订劳务合同,那么总包方就是你的甲方。总包项目部,通常称建设单位(即业主或发包方)为甲方。
⑤ 建设方和发包方是一个意思吗有什么区别呢
是的,建设方就是发包方。二者没有区别。
⑥ 装修合同里有一条叫做承包方签订本合同的设计费是什么意思内容 甲方 发包方 乙方
设计师的设计啊,半包里含有设计,施工,人工,辅材,水电,木瓦等
⑦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发包方有哪些行为时,需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发包方内违反本规定有容关条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部门给予警告、通报批评、限期改正、责令停止施工的处罚,并可处以装饰装修工程造价3%以下的罚款;因责令停止施工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一)未按照规定进行报建的; (二)该招标的工程未按照规定进行招标的; (三)未按照规定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的; (四)发包给无资质证书的或承包任务与资质证书等级不符的企业的; (五)使用未验收工程的。
⑧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发包方有哪些行为时,需承担
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内发包方违反本规容定有关条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部门给予警告、通报批评、限期改正、责令停止施工的处罚,并可处以装饰装修工程造价3%以下的罚款;因责令停止施工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一)未按照规定进行报建的;
(二)该招标的工程未按照规定进行招标的;
(三)未按照规定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的;
(四)发包给无资质证书的或承包任务与资质证书等级不符的企业的;
(五)使用未验收工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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