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装修合同当时不详细施工方拖延工期我该怎么办
首先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要求赔偿损失解除合同
B. 装修合同签订后反悔怎么办
要求终止合同,但是要给对方一些补偿的。
C. 装修合同中没有明确违约金,违约时怎么办
可以来的,想必你那里也有合自同文本吧,正规的合同都是写着合同工期的,既然没写就说明不正规,你没必要去法院什么的,我就是搞装修的,我很清楚,你直接去消费者协会投诉一下就行,消协是很乐意管他们的,放心好了,他们表面态度强硬。可是你比他们硬的时候他们就软了...
D. 装修合同不仔细导致后期装修公司那边加价怎么办
这类的纠纷很多,来我们一般源看当时装修合同怎么签的了,如果合同中有关于“工程变更”相关的细节,就按照这条款来。如果没有,就得自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请工商315或者装饰协会来协调。调解不成,纠纷额度较大的,且合同明显有失公允的,抑或是施工单位无资质的等等凡是不利于对方的,都可以准备材料,告他,基本上一告一个准。
提醒下,在签装修合同的时候,一定要仔细,不要急着开工,先做小人,才有君子。
比如:预算中有没漏项,有没重复收费,工艺用材有没详细说明等等。
再者,工程款支付不要太被动。你都付了差不多了,工程才做一半,出问题能怎么办?
还有,合同最终结算的方式要确定,是固定单价,按实结算,还是一口价的闭口合同。
E. 导致装修违约原因有哪些 装修合同出现纠纷怎么办
1、对承揽方资质认知不清
2、不注重房屋装修合同
现实中,有的房主与装修承揽方只达成口头协议就开工;有的即使订立了合同,但合同要件残缺不全,实质上是一种简单的意向性协议;还有的业主只关注装修的价格、设计图、效果图以及所选的材料,而对于合同中应具备的质量、期限、违约责任等重要条款却忽略不管。
3、因承担方违约引发纠纷
徐某与一家装饰公司签订的房屋装修合同中约定,用电线路布埋在四周墙体的合理位置。但在施工过程中,装饰公司未经房主许可,擅自变更合同,将部分照明线路布设在墙体表面。
因承揽方违约而引发的纠纷主要表现在:一是不按合同约定日期按时完工;二是施工用材料与合同中约定的材料不一致;三是在隐蔽工程的施工中,不按合同约定进行,如承揽人将用电线路、燃气管道、通风管道的埋设擅自更改,导致日后可能产生安全隐患等。
4、房主违约引发纠纷
这类纠纷主要表现为,在施工过程中,定作方违反合同约定,频繁变更设计图纸和使用材料,增减装修项目,以及拖延支付工程款导致工期延误。
F. 装修公司未履行合同,怎么办
一、房屋装修公司不履行装修合同需承担《合同法》中的违约法律责任。
二、原因:因为签订装修合同后,装修合同就有了法律效应,只要是有效合同,单方违约都要受到违约处罚和对方在合同期间遭受的损失赔偿。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
1、合同无效的规定:
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三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2、违约处罚责任:
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第一百一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赔偿
G. 我是装饰公司因甲方原因装修合同不能继续下去怎么办
甲方终来止合同可能有自两方面的原因:一、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或未能正确表达设计要求使甲方终止合同;二、甲方因各方面原因自己终止合同。
要是符合第一个原因,责任在于施工方,终止合同无可厚非,没有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该自动退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该赔偿损失。这是双方协商的问题。
要是符合第二个原因,乙方无过错,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有权找甲方索赔,也是协商解决问题。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到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H. 装修合同签订的不详细,只写包工包料,但是装修公司在买料的时候从来没有问过我的意见,请问,装修公司都
无商不奸,为了多赚钱,肯定不会用最好的材料;
如果你在签合同前,对所使用的材料品牌、质量、价位、规格等,有要求,并且约定,就应该写入合同;
如果你没有要求,它会按照常规装修的材料购买,不是最差,也不会太好,也有可能是冒牌货,它会将利益最大化,购买中低档的材料,这很正常滴。
当然也不会用最差的材料,因为毕竟还有个保修期,如果用最差的材料,它要返工或维修很麻烦。
国家统一的标准合同文本里,对这个没有硬性规定,一般的材料约定及清单,属于合同副本,要另外签定的。
I. 你们如果签了装修合同,但发现装修合同都是坑该怎么办
没办法了你认栽吧!要不请个律师挽救一下。
J. 装修合同 工程预算表没填,算有效合同吗,现在想解约怎么办
装修合同双方已经签字,就算有效合同。如果想解约,只能协商,取得专对方同意。
至于程预属算表没填,只是细节问题,双方可以协商补充。
《合同法》:
第六十一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
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
交易习惯确定。
第六十二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
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
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
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
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
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