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群租"合同有效,但应依法解除,装修费用怎么处理
律达网:
房屋租赁合同有效且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情况下,租赁合同期间届满前合同被解除时装饰物如何处理,根据《解释》第十、十一条之 规定:
(一)未形成附合的装饰物,双方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承租人可以拆除。但承租人拆除时造成租赁房屋毁损的,应当恢复原状。需要强调的是承租 人拆除时不以出租人同意为必要要件。因为,未形成附合的装饰物,其所有权仍然归承租人,承租人当然基于所有权将装饰物拆除取回。另外是否拆除取回装饰物承租人有选择权,而不是必须拆除。但如果承租人选择不拆除装饰物,也不能要求出租人折价补偿,除出租人同意补偿外。
(二)已形成附合的装饰物,双方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残值损失。也就是说,房屋租赁合同有效但因出租人违约导致租赁合同提前解除的,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就剩余租赁期内装饰残值损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不得要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残值损失,但出租人同意利用装饰物残值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3、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装饰残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4、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负担。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那么,如何确定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残值损失?一般认为,承租人在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履行完毕,也就意味着承租人已完全使用了租赁房屋,同时也 完全享用了附合的装饰物的价值,附合的装饰物对承租人而言已完全丧失了使用价值。那么,承租人按照租赁期限享用附合的装饰物的价值,就应当在 租赁期内分摊装饰的费用。因此,确定剩余租赁期内附合的装饰价值就应当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将装饰费用平均分摊,然后计算出房屋 租赁合同解除时剩余租赁期内附合的装饰的价值。在司法实践中,出租人和承租人往往对于承租人附合的装饰投资数额无法达成一致,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 事人的委托或者依职权可以委托专门鉴定机构对承租人用于附合的装饰费用作出鉴定。
Ⅱ 租赁期提前结束时,尚未摊销的装修费应如何处理
答:对内资企业租入固定资产的装修、装饰费用支出如何进行税前扣除,相关税法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第五十条“长期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包括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等……长期待摊费用应当单独核算,在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应当在租赁期限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孰短的期限内平均摊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84号2000-05-16)第三十一条“纳税人的固定资产修理支出可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纳税人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如有关固定资产尚未提足折旧,可增加固定资产价值;如有关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可作为递延费用,在不短于5年的期间内平均摊销”之规定,以及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房屋装修费税务处理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0]704号2000-09-11)第二条“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发生的房屋装修费,凡房屋产权不属于本企业的,可在房屋装修后投入使用的次月开始,按5年平均摊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保险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第906号2000-11-09)第六条第二款“金融保险企业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房屋,其发生的装修工程支出,作为递延费用,在租赁合同的剩余期限内平均摊销”的相关规定,对于该等租入之固定资产的装修费用,应当在租赁合同的剩余期限内平均逐步摊销,而不能一次性列入成本费用。当然,若剩余租期超过5年的,则可以按5年的期限逐步平均摊销。
对此,《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政策问题的通知》(京地税企[2003]646号2003-12-1)第一条“纳税人以经营性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所发生的改良支出,按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孰短的期限,平均扣除;如剩余租赁期和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均超过五年,按五年平均扣除”予以了明确规定。
至于因各种原因导致原租入固定资产提前退租而归还出租方的情况下,按租赁合同期限或者按5年期限平均摊销之尚未摊销完毕的装修费用的处理问题,现行税法并没有涉及;目前我们也没有查到各地方税务部门对该问题作出过相关的明文规定。因此,我们认为,对该等尚未摊销完毕的装修费用,不宜在提前退租归还租赁固定资产后一次性在当年度全部予以摊销,仍应按原适用摊销标准逐年平均摊销。当然,具体如何操作,尚有待有权部分对此作出明确的规定。
Ⅲ 提前解除租房合同,装修免租期的租金如何认定
按你们约来定的租期 当时约定源两个月装修免租期,可认为是房东给你的优惠,况且装修时间或装修好坏你自己说了算,但是毕竟是你个人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合同,也未装修经营,你提出解除合同同时帮其找到其他租户,这样房东损失就很小,至于两月免租可协商解决吧
Ⅳ 房屋损坏怎么赔偿,装修时解除租赁合同如何赔偿
一、房屋来损坏怎么赔偿自?
房屋损坏赔偿。房屋损坏多数是承租人在装修或者使用过程中由于自己的过错致使房地产受到损毁,这种情况下承租人就要承担赔偿责任。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或者是出租房屋本身的质量问题致使出租房屋损毁的,承租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人身、财物损害赔偿。由于出租房地产的质量问题,或者由于出租人的措施不当,造成承租人人身、财物损害的,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给予赔偿。出租人能够证明承租人对造成损害结果也有过错的,应由双方按照过错的大小分担责任。
二、装修时解除租赁合同如何赔偿?
房地产租赁关系特别是用于经营的房地产租赁关系建立后,经常会在承租人装修房屋时发生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况,这其中就涉及到尚未摊销的装修费用的处置问题。《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未对因违约提前解除合同对装修残值如何处理作出规定。而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内部规定是: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装修的,无论什么原因提前解除合同,出租人应向承租人赔偿(经审计后)装修费的残值部分,如果合同对此有专门约定的,从合同约定。
Ⅳ 我与商家签订租赁合同后,装修了商铺,因商家原因,导致合同终止,装修费用如何赔偿
按照合同上所写的赔偿,一般是由商家赔偿,必要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Ⅵ 提前结束房屋租赁合同,未摊销的装修费可以一次全额计入费用在所得税前扣除吗
提前结束房屋租赁合同,未摊销的装修费因为受益期超过一年,应该分期计入待摊费用,在当期所得税前扣除。待摊的装修费用可以在今后的所得税前逐期扣除。供参考。
Ⅶ 店铺租赁合同解除后装修费怎么算
首先要看合同有没有约定,如果有按照约定。如果没有的,看解除原因,如果是合同到期的,没有任何补偿。
Ⅷ 急!急!急!提前终止租房合同,租房者要求赔偿装修费用,怎么办
但是租房者要求赔付装修等费用,并且很高,请教怎么办???
这个你们签专的合同属里有吗,没有的话就问题不大。
无凭无据!在温州房东毁约的事多得去了,别说是租房了,买房只要没下定金也照毁不误。何况...也没见谁赔什么违约金赔30%?除非你自己一开始签合同时就想占便宜...
那最多也就违约金赔30%。其他的,两字没门!
你还可以叫他赔你的钱!为什么?
他把你的房子重新装潢跟你打过招呼吗?跟物业报告过吗。没有的话,你就可以以“擅自改动本人房屋”为名,要求一定赔偿!这是有理有法可依的。
Ⅸ 房子装修一半,终止合同怎么结算费用,房东需要终止合同
如果合同终止原因是房东造成的,那么结算款应包括已完合格工程量X约定单价+其它损失专费(机械闲置费属、人员怠工费、遣返费、剩余材料费、已定材料的定金及退货费、保险费等);
如果合同终止原因是你方造成的那么结算款应包括已完合格工程量X约定单价
Ⅹ 我要订一份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其中要注明我在房子装修了20万,如果甲方终止合同,需要赔付20万,怎
第 条 装修费用
乙方(承租方)装修房屋花费20万元,甲方(出租方)予以认可。在租赁版期限内,若甲方无约定或法权定理由单方终止合同的,需要补偿乙方装修费用20万元,若租赁期限届满不在续租的,甲方应当补偿乙方装修费用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