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新房未装修,没住人,要交取暖费吗
新房未装修,没住人,只要没向热力公司要求使用暖气就不需要缴纳取专暖费。
以临沂为例,根属据《临沂市供暖条例》第二十五条用户要求暂停或者恢复用热的,应当在每年采暖期开始三十日前向供热企业提出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六条供热设施具备分户控制条件,用户要求暂停供热的,供热企业可以对其供热管道进行隔断处理,隔断和恢复费用由供热企业承担。供热设施不具备分户控制条件,用户要求暂停供热的,应当对用热设施进行隔断处理。用户可以自行隔断处理,也可以委托供热企业实施,隔断和恢复费用由用户承担。
(1)未装修房屋暖气费如何教扩展阅读:
《临沂市供暖条例》第十二条供热企业与用户应当依法签订供用热合同。供用热合同格式文本应当报供热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对已具备供热条件的住宅小区,申请用热户数达到总户数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供热企业应当供热。未达到上述标准的,由供热用热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以供热。对前款规定的标准等相关内容,各县人民政府、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临沂蒙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另行制定具体办法。
Ⅱ 没有装修的房子暖气费怎么收取的
房子装修和暖气费没有任何关系,暖气费是按房本上写的面积来计算的。
Ⅲ 房子未装修暖气费是否收
国家规定,尚未安装取暖设备的可以不用缴纳取暖费,但是一般统一管理的小区,会统一安装。 暖气费标准二:取暖费的收取一般是按照小区规定的费用来算,和物业费一样,只要房屋产生相关费用,不管住户是否居住,都要缴纳。 暖气费标准三:一般暖气费不同地方的价格和收取方法不一样,以月为单位、以季度为单位、以年为单位都是可以的。一般暖气费是按照房屋面积征收的。每个月每平方米的价格也不是很高。 那具体还要根据地区的不同,暖气费的标准是不一样的,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Ⅳ 新房未装修入住物业费及供暖费如何
1:物业管理费这个看当地的物业管理文件是如何规定的 如果有
就按照这个办法执行 没有回 那就看物业公司如何答做了
2:供暖费用 这个主要看供暖公司是如何约定的 有的地方是按照采暖期的10-50%来收取过热费
(有的地方叫暖气热源损失费 等等叫法不一样 )你要去供暖公司去办理暂停使用的手续
以【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为例:
------------------------------------------------------------------------------------
第二十三条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因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由建设单位全额交纳。
业主验收房屋后从未入住,经物业服务企业登记确认后,从第一个月开始其物业服务费按收费标准的70%交纳;入住后(含房屋装修),因故不使用住房,经物业服务企业登记确认后,不使用连续期限超过六个月的房屋,从第七个月开始,其物业服务费按收费标准的70%交纳。
Ⅳ 房子没装修,暖气费怎么算
1、房子来没装修,有的小区源可以不交暖气费,但你要提前向物业说明不取暖,把管道中的水抽掉,
2、还有的小区为了保护管道要求缴纳保温费用,第一年是按建筑平米的一半收取,有些不讲道理,房间内的温度大约10度,没有文件明确规定应该怎么收,第二年如果还不装修入住,就可以停了不交了。
各地政策不一,你还要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Ⅵ 新房子没有装修,物业让交暖气费,合理吗如果合理我交,如果不合理,我该怎么办。
新房交房后按道理要交暖气费,即便办成空置房也需要交30%的采暖费!
物业收取暖气费是没任何问题的,关键是你要看看交的比例!
Ⅶ 新房未装修,需要缴纳取暖费吗
新房未装修,但已经达到供暖条件供暖,且未办停的,需要交纳取暖费。
以天津为例,内根据《天津市供容热用热条例》第十八条供热单位与用热户应当依法签订供用热合同。供用热合同示范文本由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制。用热户发生变更的,用热户应当与供热单位办理供用热合同变更手续。
用热户未与供热单位签订供用热合同,并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停止用热申请而形成事实用热的,用热户应当交纳供热采暖费。
(7)未装修房屋暖气费如何教扩展阅读:
《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第二十六条用热户应当在当年12月31日前向供热单位全额交纳供热采暖费;
双方对交费时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和重点优抚对象家庭,按本市有关规定实行供热采暖费减免优惠。用热户逾期未交纳供热采暖费的,应当按照供用热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Ⅷ 未装修入住的房子,物业费和取暖费怎么交
未装修入住的房子,物业费和取暖费同装修好的费用是一样的,省不了钱。如果不住的话暖气费可以不交,但物业费需要交。
如果没有办房产证的情况下,什么费用都不用交。
Ⅸ 新房未装修,没住人,要交取暖费吗
会收得!!!!!!看下面
国家授时中心取暖费收取标准和办法
按照中央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精神,遵循谁使用谁享受谁付费的原则。根据中科院、陕西省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授时中心的实际情况,制订此办法。
第一条 凡居住在授时中心本部和蒲城授时部住宅楼、集体宿舍等,享受中心集中供暖的所有住户,均应按规定交纳取暖费。
第二条 取暖费的收取标准为每建筑平方米每月2.5元,每个采暖季按四个月计算。集体宿舍收取标准为每人每采暖季300元。
第三条 住户的建筑面积按经房产部门核准的房产证上的面积为准。没有房产证的住宅参照同类单元住宅面积确定。授时部住户的建筑面积按契约中规定的面积为准。
第四条 中心在读研究生居住在学生宿舍的不发放取暖补贴,也不收取取暖费。本部或授时部单身职工住在集体宿舍(含学生宿舍)的按集体宿舍收取标准收取取暖费。
第五条 本部或授时部单身职工居住单元房的按取暖费标准收取费用。
第六条 职工将房屋租赁给他人居住的,中心本部或授时部向房屋所有人收取费用。直接从中心本部或授时部租住的用户,由租住人交纳取暖费。
第七条 长期空关房屋,其所有人也须按标准交纳取暖费用。
第八条 应聘来中心本部或授时部工作的项目聘用人员,取暖费由招聘人员的项目组承担。
第九条 享受遗属补贴且本人没有其它经济来源者,取暖费仍需按规定交纳,标准不变。但可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人教处审核、中心领导批准,可给予适当取暖补贴。
第十条 中心本部委托物业中心负责具体的收费工作,属中心本部在册正式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由物业中心计算造册后交财务室从本人工资中扣除。其它人员的取暖费由物业中心按户收取。
授时部具体收费方式由授时部根据情况决定。
所收费用一律上交中心本部或授时部财务室。
第十一条 凡应交纳取暖费的全体住户均应按时交纳费用,不按时交纳费用的或拒交费用的,中心本部或授时部有权采取相应措施给予制约和处罚。
第十二条 本办法从2007~2008年采暖季开始实施,原来的取暖费收取标准和办法同时废止。授时部照此办法执行。
Ⅹ 楼房未装修该不该交暖气费
现在的暖气都是分户控制,采暖施工费在购房的时候已经交过了,只要没有入住就不用交采暖费。
不过要注意两个方面
1、当地公布的暖气收费标准
2、是否准备在冬季进行装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