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大于300平方米的装修工程要不要网上消防备案手续怎么办在线等
要办消防备案手续,具体消防备案手续方法如下:
300平方米以上消防备案凭证网上办理具体步骤如下:
搜索并打开北京消防局网站
.点击北京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诚信平台
点击在线备案
选择社会单位登陆
输入施工公司名称及登录密码
选择工程类型:改建(维修、建筑保温、改变用途)
内装修是否在300平方米以上,选择是
点击下一步
填写所属消防监督机构、街道,工程名称、工程地点
选择施工单位(本公司)
填写装修施工单位资质等级、法人姓名、电话、联系人、联系电话,现场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建筑物-添加
填写建筑物名称、建筑(或装修面积)(㎡)建筑高度、建筑层数、选择使用性质、填写建筑层数、选择主体建筑是(否)98年以前
选择开工时间、预计竣工时间、用工高峰人数、电气焊高 峰期人数、选择证书类型(验收意见书)、填写证书编号
上传装修层平面图
上传施工组织设计(含平面图)
上传施工现场用火用电制度
上传施工现场消防保卫方案
上传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
上传施工安全消防协议
选择施工现场临时用房
请您再次确认上述信息是否清楚、准确,与申报项目匹配。再次确认后无法更改申报信息!
确认无误后提交
退出并重新登录后点击我的备案,下载或打印《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备案凭证》
至此300平方米以上装修工程消防网上备案手续全部完成
上述内容系本人亲力亲为后之总结,完整全面,如有不解请联络本人头像号码逐一讲解,保证您能够办理成功。
Ⅱ 消防备案怎么办理。
准备须知
1、各种报审所需蓝图(加盖具有设计资质年审方章)
2、消防安全协专议书(加盖港铁、属租户、施工方公章)
3、施工方营业执照、有效资质证明、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施工方公章)
4、施工设计方案、施工组织方案(加盖施工方公章)
5、装修改造方案(加盖具有设计资质年审方章)
6、用火制度、用电制度、安全保卫制度(加盖施工方公章)
7、所填写报审的报审表格(加盖港铁公章)
8、审批合格批复公文(正本)
9、回执单(正本)
10、以上资料请二装租户(施工队)准备齐全交到保安部办公室
Ⅲ 办公室装修需要做消防备案吗
办公室装抄修真的需要做消防备案,之前的话可能说办公室装修设计可能说有的地方不需要什么变,但是是真的是需要的,只不过说面积小的,暂时不需要消防报备。但是正常的办公室装修的话都需要消防报备处理,因为物业公司需要装修宝贝这个证明,证明公司是有资质的一些公司,举报的一些装修宝贝的一些项目,如果没有资质的一些公司,还得需要专门去找一家公司给他们装修报备。而办公室装修通常情况下都需要通过物业的审核,物业通过之后才能够具体项目开工,办手续。否则基本上连物业这关都过不去的话,那么这个装修还不如不做呢。
Ⅳ 青岛消防告诉您装修时如何办理消防备案手续
备齐消防要求的有关资料,到行政审批中心消防窗口进行。
一、建筑消防备案报送材料:
(一)报审建筑工程项目应提供以下资料:
1、《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2、《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3、计委、规划、土地等主管部的立项批文及其它有关文件(土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书及其复印件、会议纪要、领导批文等);
4、1∶500总平面图及室外消防给水图;
5、建筑平、立、剖面图;
6、有关消防部分的设计图纸和设计计算书(含消防给水、供电、通风、空调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烟及排烟系统);
7、工业项目另报生产工艺流程图和说明书(说明原料及产品的品种、数量、规格、闪点、燃点、爆炸极限、储存方式等)。
(二 )报审建筑内装修工程项目应提供以下资料
1、《建筑内部装修防火审核申报表》;
2、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及复印件;
3、所装修建筑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书及复印件;
4、所装修建筑原《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
5、装修平、立、剖面图;
6、集中空调系统图及设计计算书;
7、消防系统设计图及设计计算书。
二、消防验收备案报送资料:
报验建筑工程项目应提供以下资料:
1、《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
2、原《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3、经公安消防机构认可的设计变更,会议纪要等文件;
4、工程竣工图纸;
5、各类消防产品的有关资料和购销合同复印件;
6、各消防工程施工单位的有关资料和施工合同复印件;
7、施工记录(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有关检测报告);
8、《建筑工程自动消防设施技术检测委托书》和有关消防设施的调试、检测报告;
9、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自检报告;
10、有具备消防设施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消防设施检测报告。
三、(一)下列三种条件下需要申报消防安全检查:
1、歌舞厅、影剧院等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其他依法需要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或者开业的场所。
2、举办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大型群众性活动的现场。
3、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举办后,单位经整改具备消防安全条件时,由单位提出恢复施工、使用、生产、营业或者举办的。
(二)报送材料
1、申报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或者开业,报送《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时应当附送下列材料:
a.公安消防机构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意见书复印件;
b.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c.灭火、疏散预案;
d.员工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情况,电工、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上岗证;
e.消防设施、器材配备情况;
f.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Ⅳ 小规模装修消防备案流程
消防备案没有很复杂的流程,一般住宅项目取得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后,去消防局的网
Ⅵ 装修消防报备要求
室内装修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做法:
建设单位申请建设工程消防备案应提交如下资料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表》。
2、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竣工验收或者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的法律文件。
(1)所在建设工程已经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合格的,提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2)所在建设工程已经消防设计或竣工验收备案抽查的,提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受理凭证》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受理凭证》(需在备案系统上查询到该建设工程已抽查合格;若抽查不合格,则需提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消防复查意见书》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复查意见书》)。
(3)所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均未被确定为抽查对象的,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
(4)所在建设工程属1998年9月1日之前已投入使用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等建筑物合法证明材料。
(6)装修消防备案怎么办理扩展阅读:
300平方米以下的装修工程不需要消防备案,反之,300平方米以上的装修工程则需要消防备案。
《消防法》第十条、第十三条和部《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只有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才需要进行消防设计备案、消防验收备案。对于依法不需要取得施工许可的建设工程,可以不进行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按照住建部令第18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二款规定: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建设(筑)工程包括: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
Ⅶ 消防备案需要什么材料
1、建筑消防备案报送材料:
(1)《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2)《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3)计委、规划、土地等主管部的立项批文及其它有关文件(土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书及其复印件、会议纪要、领导批文等);
(4)1∶500总平面图及室外消防给水图;
(5)建筑平、立、剖面图;
(6)有关消防部分的设计图纸和设计计算书(含消防给水、供电、通风、空调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烟及排烟系统);
(7)工业项目另报生产工艺流程图和说明书(说明原料及产品的品种、数量、规格、闪点、燃点、爆炸极限、储存方式等)。
2、报审建筑内装修工程项目应提供以下资料:
(1)《建筑内部装修防火审核申报表》;
(2)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及复印件;
(3)所装修建筑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书及复印件;
(4)所装修建筑原《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
(5)装修平、立、剖面图;
(6)集中空调系统图及设计计算书;
(7)《建筑工程自动消防设施技术检测委托书》和有关消防设施的调试、检测报告;
(8)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自检报告;
(9)有具备消防设施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消防设施检测报告。
(7)装修消防备案怎么办理扩展阅读
消防报审内容:
1、防火监督管理
对各类建筑工程进行监督管理。按照《消防法》的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内部装修和用途变更的建筑工程都必须按照国家建筑工程消防技术标准进行设计。
建设单位应将有关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批准方可施工;竣工时,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2、灭火和抢险救援
按照《消防法》的规定,公安消防部队除保证完成火灾扑救工作外,还应当参加其他灾害和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公安消防队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除完成火灾扑救任务外,要积极参加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危险化学品泄漏、道路交通事故、地震、建筑坍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3、火灾事故调查与火灾统计
受公安部指派或经公安部同意,协助、指导各地及有关部门的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对火灾原因提出鉴定意见;参与研究和制定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发展规划、技术规范和标准;收集、研究国内外火灾事故调查信息;接受火灾事故调查技术咨询、培训等。
Ⅷ 多大面积的装修需要消防部门审批
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商店,应当向消防部门申请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11条、13条、14条规定,《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119号令)第13条规定。
建筑总面积小于等于一万平方米的商店,应当在取得施工许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七日内,进行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其中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不要求进行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但建设单位主动申请备案的,消防部门应当受理并按规定进行备案抽查。
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10条、第13条、第14条规定,《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119号令)第24条规定。
(8)装修消防备案怎么办理扩展阅读
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上的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应当办理消防安全检查许可。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15条规定,《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120号令)第8条。
《消防执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浙公消31号)规定建筑面积未达到200平方米的公众聚集场所,可以不办理消防安全检查许可;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上的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应当办理消防安全检查许可。
Ⅸ 室内装修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怎么做
一、建设单位申请建设工程消防备案应提交如下资料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表》;
2、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竣工验收或者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的法律文件;
(1)所在建设工程已经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合格的,提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2)所在建设工程已经消防设计或竣工验收备案抽查的,提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受理凭证》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受理凭证》(需在备案系统上查询到该建设工程已抽查合格;若抽查不合格,则需提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消防复查意见书》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复查意见书》);
(3)所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均未被确定为抽查对象的,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
(4)所在建设工程属1998年9月1日之前已投入使用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等建筑物合法证明材料;
3、建设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二、被抽查到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收到备案凭证之日起5日内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供下列材料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表》;
2、《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受理凭证》;
3、依法取得所在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竣工验收或者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的法律文件;
4、建设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装修设计单位有效的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红章); 6、设计说明书(包括工程设计依据,建设规模和设计范围,改建或装修设计的面积等指标,工程原已设置(或新增)的主要消防设备、消防产品及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等,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具有特殊火灾危险性的消防设计和需要设计审批时解决或确定的问题,原工程用途、分类和耐火等级等概况以及本工程概况;本工程使用功能和工艺要求、功能分区、平面布局以及对原工程改建情况;装修各部位采用的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
7、建筑平面图:原工程总平面图和平面图;本工程平面图,平面或空间的防火、防烟分区面积,分隔位置和分隔物。
8、装修图纸:应体现工程各部位顶棚、墙面、地面、隔断的装修材料以及固定家具、装饰织物、其他装饰材料的选用,可采用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和节点详图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