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最近给开了一张几十万零星建材的发票 税务局那边要求提供提供明细表 零星建材包括哪些 大概是什么价位啊
比如购买的五金材料,列个清单就行了
② 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中的建材包括哪些
新型建材科技公司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商品混凝土、干粉砂浆、预拌砂浆、外墙保温砂浆。(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建材、装饰装修材料的销售及技术研究。
生产、加工:节能环保建筑保温材料、无溶剂新型环保涂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批发:建筑材料、橡胶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机电设备,以上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该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禁止、淘汰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建材批发;其他专业咨询;工程勘察设计;建筑安装业;五金产品批发;其他未列明建筑业(防水补漏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新型墙体保温材料研发、生产、销售;建筑工程施工、技术咨询;建筑小五金、给排水管道销售;混凝土外加剂、水性涂料、干粉腻子的加工、销售(危险化学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环保、节能新型墙体保温材料和泡沫混凝土砌块研发销售;矿产品、金属制品、金属材料、铁合金、钢渣、化工原料、化工产品、五金交电、电子产品、电脑及电脑耗材、润滑油、建材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对个体工商户履行下列行政管理职责:
(一)对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的申请进行审核、登记,颁发营业执照;
(二)依照法律和本条例的规定,对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保护合法经营,查处违法经营活动,维护城乡市场秩序;
(三)对个体劳动者协会的工作给予指导;
(四)国家授予的其他管理权限。
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对个体工商户进行业务管理、指导、帮助。
③ 法律规定的免税或减税的具体货物有哪些
一、部分货物、劳务减免税规定(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规定的免税项目 1. 自产农业产品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1993年12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34号)(1)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
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
农业产品,是指初级农业产品,具体范围由国家税务总局直属分局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93〕财法字第38号) (2)“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对上述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的农业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 (财税字〔1995〕52号)(3)农业生产者用自产的茶青再经筛分、风选、拣剔、碎块、干燥、匀堆等工序精制而成的精制茶,不得按照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免税的规定执行,应当按照规定的税率征税。《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 (财税字〔1995〕52号) (4)远洋渔业企业的渔船在公海或按有关协议规定的国外海域捕获、并运回国内销售的自捕产品(包括自捕水产品的加工制品),视同为非进口的国内产品,不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国内销售环节增值税按现行规定执行。《关于远洋渔业企业进口渔用设备和运回自捕水产品税收问题的通知》 (财税字〔1997〕64号) 注:“视同为非进口的国内产品”应理解为,如运回国内的产品仍属农业产品,则国内销售时免税,如运回国内的产品属工业品,则国内销售环节征税。此条编入此处,是因运回国内产品绝大部分属农业产品。 2. 避孕药品和用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1993年12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34号) 3. 古旧图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1993年12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34号)古旧图书,是指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93〕财法字第38号) 4. 用于科研、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1993年12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34号) 5. 外埠援助物资、设备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1993年12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34号)6. 来料加工等所需进口设备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所需进口的设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1993年12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34号) 7. 进口残疾人用品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1993年12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34号)8. 销售使用过的物品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1993年12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34号)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指游艇、摩托车、应征消费税的汽车以外的货物。
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指本细则第八条所称其他个人自己使用过的物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财法字〔1993〕38号)(二)销售旧货、旧机动车和使用过的固定资产1.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属于货物的固定资产,暂免征增值税。《关于增值税、营业税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 (财税字〔1994〕026号) 注:“其他属于货物的固定资产”是指除游艇、摩托车和应征消费税的汽车以外的固定资产。
“使用过的其他属于货物的固定资产”应同时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属于企业固定资产目录所列货物;
(2)企业按固定资产管理,并确已使用过的货物;
(3)销售价格不超过其原值的货物。《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 (国税函发〔1995〕288号)2. 销售旧货、旧机动车
(1)纳税人销售旧货(包括旧货经营单位销售旧货和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 产),无论其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也无论其是否为批准认定的旧货调剂试点单位,一律按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2)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应征消费税的机动车、摩托车、游艇,售价超过原值的,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售价未超过原值的,免征增值税。旧机动车经营单位销售旧机动车、摩托车、游艇,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3)本通知自2002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旧货和旧机动车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2〕29号)3. 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纳税人销售固定资产 (1) 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4年7月1目前购进的固定资产,符合免税规定的仍免征增值税,销售的应税固定资产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5年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28号) (2)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其取得的销售收入依适用税率征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4]156号)(三)部分资源利用产品1.自2001年1月1日起,对下列货物实行按增值税应纳税额减半征收的政策:(1)利用煤矸石、煤泥、油母页岩和风力生产的电力。
(2)部分新型墙体材料产品(产品目录见附件)。附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新型墙体材料目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1〕198号)附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新型墙体材料目录1.非粘土砖(采用机械成型生产工艺,单线生产能力不小于3000万块标准砖/年)(1)孔洞率大于25%非粘土烧结多孔砖和空心砖(符合国家标准GB13544—2000和GB13545—1992的技术要求)。
(2)混凝土空心砖和空心砌块(符合国家标准GB13545—1992的技术要求)。
(3)烧结页岩砖(符合国家标准GB/T5101—1998的技术要求)。2.建筑砌块(采用机械成型生产工艺,单线生产能力不小于5万立方米/年)(1)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符合国家标准GB8239—1997的技术要求)。
(2)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符合国家标准GB15229—1994的技术要求)。
(3)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符合国家标准GB/T11968—1997的技术要求)。
(4)石膏砌块(符合行业标准JC/T698—1998的技术要求)。3.建筑板材(采用机械化生产工艺,单线生产能力不小于15万平方米/年)(1)玻璃纤维增强水泥轻质多孔隔墙条板(简称GRC板)(符合行业标准JC666—1997的技术要求)。(2)纤维增强低碱度水泥建筑平板(符合行业标准JC626/T—1996的技术要求)。(3)蒸压加气混凝土板(符合国家标准GB15762—1995的技术要求)。(4)轻集料混凝土条板(参照行业标准《住宅内隔墙轻质条板》JC/T3029—1995的技术要求)。(5)钢丝网架水泥夹芯板(符合行业标准JC623—1996的技术要求)。(6)石膏墙板(包括纸面石膏板、石膏空心条板),其中:
纸面石膏板(符合国家标准GB/T9775—1999的技术要求,同时单线生产能力不小于2000万平方米/年);
石膏空心条板(符合行业标准JC/T829—1998的技术要求)。(7)金属面夹芯板(包括金属面聚笨乙烯夹芯板、金属面硬质聚氨酯夹芯板和金属面岩棉、矿渣棉夹芯板),其中:
金属面聚笨乙烯夹芯板(符合行业标准JC689—1998的技术要求);
金属面硬质聚氨酯夹芯板(符合行业标准JC/T868—2000的技术要求);
金属面岩棉、矿渣棉夹芯板(符合行业标准JC/T869—2000的技术要求)。(8)复合轻质夹芯隔墙板、条板(所用板材为以上所列几种墙板和空心条板,复合板符合建设部《建筑轻质条板、隔墙板施工及验收规程》的技术要求。注:该规程明年初颁布。)
抄送:国务院办公厅,国家经贸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98号)2.原料中掺有废渣的建材产品(1)对企业生产的原料中掺有不少于30%的煤矸石、石煤、粉煤灰、烧煤锅炉的炉底渣(不包括高炉水渣)的建材产品,在1995年底以前免征增值税。
本通知自1995年1月1日起执行。《关于对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免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字〔1995〕44号)(2)经国务院批准,从1996年1月1日起,以下文件规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继续执行:
《关于对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免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字〔1995〕44号)免征增值税的建材产品包括以其他废渣为原料生产的建材产品。《关于继续对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等实行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6〕020号)(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5〕44号、〔1996〕020号规定精神,对企业生产的原料中掺有不少于30%的煤矸石、石煤、粉煤灰、烧煤锅炉的炉底渣(不包括高炉水渣)的建材产品,凡当年未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经市国税局批准可免征增值税。免征增值税的建材产品,包括以其他废渣为原料生产的建材产品。《关于明确增值税若干税政业务问题的通知》(大国税发〔1997〕226号)(4)废渣比例的计算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免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字〔1995〕44号)文件规定:“对企业生产的原料中掺有不少于30%的煤矸石、石煤、粉煤灰、烧煤锅炉的炉底渣的建材产品,免征增值税。”该文所述30%我市统一按投料重量比掌握。《关于明确若干税政业务问题的通知》(大国税发〔2001〕278号)(5)自2001年1月1日起,对下列货物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利用煤炭开采过程中伴生的舍弃物油母页岩生产加工的页岩油及其他产品。A.在生产原料中掺有不少于30%的废旧沥青混凝土生产的再生沥青混凝土。B.利用城市生活垃圾生产的电力。C.在生产原料中掺有不少于30%的煤矸石、石煤、粉煤灰、烧煤锅炉的炉底渣(不包括高炉水渣)及其他废渣生产的水泥。《关于部分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98号)(6)针对财税[2001]198号中需要明确的问题,补充内容如下:A.利用石煤生产的电力按增值税应纳税额减半征收。 B.为解决西部地区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生产企业因达不到财税〔2001〕198号文件附件中对建筑砌块和建筑板材规定的生产规模标准,无法享受增值税减半的优惠政策的问题,对西部地区内的企业生产销售的列入财税〔2001〕198号附件的建筑砌块和建筑板材产品,在2005年12月31日之前不再限定企业的生产规模,均可享受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增值税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上述西部地区是指重庆、四川、云南、贵州、西藏、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内蒙古、广西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自治州、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林省延边朝鲜自治州。以上政策自2004年1月1日起执行。《关于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04]25号)3.自2001年12月1日起,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的粘土实心砖、瓦一律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不得采取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98号)4.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为推动资源综合利用的开展,落实资源综合利用优惠政策,加强税收管理,防止骗取税收优惠,根据《国务院批转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意见的通知》(国发〔1996〕36号),国家经贸委和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报告国家经贸委和国家税务总局。
④ 建材包括哪些
建材分为抄结构材料、装袭饰材料和某些专用材料。
结构材料包括木材、竹材、石材、水泥、混凝土、金属、砖瓦、陶瓷、玻璃、工程塑料、复合材料等。
装饰材料包括各种涂料、油漆、镀层、贴面、各色瓷砖、具有特殊效果的玻璃等;专用材料指用于防水、防潮、防腐、防火、阻燃、隔音、隔热、保温、密封等。
(4)国税局规定的建材包括哪些扩展阅读:
环保建材特点:
1、环保建材最大的特点就是,节约资源。制造此类材料尽可能少用天然资源,降低能耗并大量使用废弃物作原料;节约能耗:既节约其生产能耗,还可以节约建筑物的使用能耗;节约土地: 取土作原料时会不毁地又可以增加建筑物的使用年寿命。
2、采用不污染环境的可清洁生产的生产技术。在生产过程中不排放或极少排放废渣、废水、废气,大幅度减少了噪声,有了比较高的自动化程度。
3、产品不但不会损害人体的健康,而且还会有对人体的健康有很大的帮助。
4、环保材料还有一个特点就是,还可以再生利用。产品达到了使用寿命后,还可以再生利用而不污染环境。
⑤ 建筑材料经营范围包括哪些
建材公司经营范围有建材、金属材料、木制品、机电产品、水泥制品、电工器材、防水材料、五金工具、水泥制品、塑料制品、干粉砂浆、钢材、建筑装潢材料等。另外,它还有装潢工程以及建筑工程,但这些是属于可选经营范围中的项目。
经营好建材公司的重要因素
1、 信誉
信誉是经营好建材公司的最关键之处,一家公司能不能长期发展下去信誉是非常重要的,也就是这家公司的口碑一定要好。在这个时代中,口碑不好的公司是很难生存下来的,若是经营过程中有出现负面的信息,那么可能会造成深远的影响。因此,一定要将自己公司的信誉维护好。
2、加大宣传力度
很多建材公司的经营者都认为,不必在宣传上花费过多的钱财,觉得宣传不一定能起到效果,认为宣传活动不是非常有必要的。其实宣传对公司影响是很大的,但宣传一定要用对方法,可以请策划公司来制定一个有效的宣传方案,然后做一些有吸引力的海报,并且还必须定期策划。
3、寻找顾客
现在这个社会想要坐店等顾客上门已不太现实了,作为经营者必须要培训一批优秀的业务员,让他们外出拜访客户,或是与相关房地产商洽谈合作,这样才能将公司的业绩提升。
1、建筑装饰材料、建筑声学光学材料、五金制品、木材制品、消防器材、环保节能材料的研发、集成配套、销售;建筑材料及器材的技术开发与销售,模具设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油漆类的销售。
2、五金制品、机电设备、塑胶制品、建材的销售,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3、建材零售(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范围申请,主要经营范围根据行业确定,
⑥ 建材公司的经营范围有哪些
建材销售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如下:施工总承包 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建筑专装饰工程,属景观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安防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筑装饰材料、环保设备、金属材料、木材及制品、防水材料、机电设备、花卉盆景、水泵阀门、流体控制成套设备及配件的销售。
⑦ 建筑材料包括哪些
1、陶瓷
外墙砖瓷片、内墙地砖、广场马赛克、琉璃瓦、陶瓷模具、陶瓷原料、陶瓷机械。
2、涂料
乳胶漆、水性漆、纳米漆、木器涂料通用涂料、汽车涂料、建筑涂料、船舶涂料、轻工涂料、防腐涂料、油漆、聚酯漆、木器漆、硝基漆、聚氨酯漆、防锈漆、防水油漆、防火漆、桥梁漆。
3、石材
荒料地板、 环境装饰、石雕、石材家具、 异形工艺、墓碑石、石材机械。
4、窗帘
窗饰电动窗帘、 布艺窗帘、 办公窗帘、窗帘配件布艺、窗帘布艺、家居布艺、沙发布艺、 其它布艺。
5、门窗
实木门、玻璃钢门、防盗门、塑钢门、不锈钢门。
6、灯具
室内灯具、 室外灯具、 车用灯具、 舞台灯具、 专用灯具、彩灯、电光源、 灯具配件
7、软瓷
软瓷天然石材、软瓷艺术石材、软瓷劈开砖、软瓷外墙砖、软瓷网格砖、 软瓷木、 软瓷皮、 软瓷金属板、 软瓷保温装饰一体化板、 软瓷编织 、软瓷艺术品。
8、砌块
普通砖、 多孔砖、 空心砖、粘土砖、煤矸砖、免烧砖、混凝土砌块。
9、钢材
一级钢、 二级钢、 三级钢、 螺纹钢、 圆钢 、盘园儿钢、管角钢、 槽钢 、工字钢、 异形钢、 调直机、 弯曲机。
10、水泥
矿渣、水泥、火山、灰水泥、 普通水泥、 高铝水泥、 耐酸水泥 、白水泥、 早强剂、 防冻剂、 脱水剂 、钙粉、 灰粉。
⑧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征免税项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征免税项目,14项
(一)资源综合利用、再生资源、鼓励节能减排的规定1.对销售下列自产货物实行免征增值税政策:(1)再生水。(2)以废旧轮胎为全部生产原料生产的胶粉。(3)翻新轮胎。(4)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不低于30%的特定建材产品。 2.对污水处理劳务免征增值税。 3.对销售下列自产货物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5项 4.销售下列自产货物实现的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50%的政策:6项5.对销售自产的综合利用生物柴油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 6.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的粘土实心砖、瓦,一律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不得采取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
(二)关于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增值税。但个人(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废旧物品免征增值税。
(三)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 1.对销售自产的以建(构)筑废物、煤矸石为原料生产的建筑砂石骨料免征增值税。2.对垃圾处理、污泥处理处置劳务免征增值税。 3.对销售下列自产货物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100%的政策:7项4.对销售下列自产货物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80%的政策 以三剩物、次小薪材和农作物秸秆等3类农林剩余物为原料生产的木(竹、秸秆)纤维板、木(竹、秸秆)刨花板,细木工板、活性炭、栲胶、水解酒精、炭棒;以沙柳为原料生产的箱板纸。 5.对销售下列自产货物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8项
(四)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
(五)飞机维修业务增值税处理方式
(六)扶持动漫产业发展增值税政策 对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动漫企业销售其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软件,按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七)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即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
(八)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 即征即退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3%
(九)——(十三):见教材 (十四)调整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管理措施将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的管理措施由先评估后退税改为先退税后评估。
⑨ 竹杆国税属于建材吗
建材是土木工程和建筑工程中使用的材料的统称。可分为结构材料、装饰材料专和某些专用材料属。
结构材料包括:木材、竹材、石材、水泥、混凝土、金属、砖瓦、陶瓷、玻璃、工程塑料、复合材料等;
装饰材料包括:各种涂料、油漆、镀层、贴面、各色瓷砖、具有特殊效果的玻璃等;
专用材料是指:用于防水、防潮、防腐、防火、阻燃、隔音、隔热、保温、密封等。
⑩ 建材类的税率是多少
建材行业纳税人征收11%的增值税;老项目和小规模纳税人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征收3%的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征收率。
计算公式:
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税额=当期销项税-当期进项税-上期留底税额-减免税额+当期进项税转出额
a、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税额=应纳税收入*征收率-减免税额
b、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计算缴纳。适用税率分别为7%(城区)、5%(郊区)、1%(农村)。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增值税税额×税率。
c、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按实际缴纳增值税的税额计算缴纳。适用费率教育费附加为3%;地方教育附加2%。
(10)国税局规定的建材包括哪些扩展阅读: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
1、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2、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3、试点纳税人中的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4、一般纳税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计划单列市)提供建筑服务在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时,计算的应纳税额小于已预缴税额,且差额较大的,由国家税务总局通知建筑服务发生地所在地省级税务机关,在一定时期内暂停预缴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