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旧电器怎样更好处理
合理利用积累资源 电子垃圾具有双重性:既有对环境造成污染的潜在危险性,又有可以作为再生资源的可回收利用性。别看电子垃圾危害严重,如果利用得当的话,它将是一种可再生利用的资源。特别是近期国际上新提出了新经济理念循环经济,它改变了传统经济以“资源—产品—废弃物”模式,以“资源—产品—再生资源”循环的特征,达到低消耗、低污染、高利润,以最小的资源和环境代价获得最大的经济社会效益。按照这个新经济理念,随着矿产资源逐步衰竭和科学技术水平提高,循环经济将无条件地被全社会接受,并且很多废弃物将成为未来的主要“矿产资源”。确实如此,废旧电器等电子垃圾全身都是宝,是即将开采的新型资源。以计算机为例,其成分如下:钢铁约占54%、铜铝20%、塑料17%、线路板及其它1%,而线路板含有金、银、钯等贵金属。 我国电子垃圾污染防治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尚未建立电子垃圾的回收管理制度,除极少数被生产厂家回收处理外,大量的电子垃圾或作为普通垃圾被填埋,或在不具备条件的小作坊里被拆散回收,潜在的环境污染相当严重。虽然,目前我国电子垃圾威胁环境安全尚未像工业污染那样严重,但是我们绝不能走发达国家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俗话说:“人无远虑、必有近忧”,电子垃圾污染问题应该引起政府、社会及方方面面的高度重视,我们不超前做好防治电子垃圾污染的各项政策、技术和管理工作,防患于未然,电子垃圾的污染将会无情地报复我们。(子夜)市场动态废旧家电回收线年内建成 日前,由长虹工程技术中心自主开发建设的废旧CRT电视回收生产示范线将在今年年内建成,四川长虹将以这条生产线为基础,进一步进行技术设备开发和产业化投资,最终建成西部最大的废旧家电回收基地。 长虹认为,废旧家电既具有污染环境的潜在性,又具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价值,实现产品的绿色回收及材料再利用,是为家电业循环经济做出贡献的行为。同时,他们也认识到回收利用必须走规模化和产业化之路,只有规模化,才可以降低成本;只有产业化,有了合理的回收渠道和管理机制,才可以更好地为生产制造服务。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2006年他们就成立了废旧家电绿色回收项目组,今年初,长虹工程技术中心成立,主要工作之一就是从事绿色设计、废家电再资源化技术的研究和应用,并负责废旧家电绿色回收项目的研发。 据工程技术中心主任潘晓勇介绍,目前该项目已得到国家工业与信息化部、科技部、四川省等方面近600万元的资金支持,长虹废旧CRT电视回收处理生产线上的所有关键设备,都是由四川长虹、清华大学和中国家电研究院的技术人员根据我国国情,自主研发而成,特别针对阴极射线管进行了屏锥分离、石墨层去除等无害化处理,针对线路板进行了去焊锡、分离元器件等无害化处理,杜绝了产生二次污染的隐患。目前项目厂房已落实,第一条生产线将于今年年内建成。四川长虹将以此为基础,力争建成西部最大的废旧家电回收基地。 目前,电子垃圾已成为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的重要因素,为形成一套完善的废旧家电回收和处理体系。我国《废旧电子电器回收处理管理条例》有望于年内出台。条例将明确规定废旧家电回收推行生产者责任制,家电生产商将对废旧家电的回收处理负责,并要设立专项补贴基金。《条例》的出台,显示了政府对废旧电子产品回收利用的态度与决心,也对家电制造企业提出了挑战。(军华)行业信息废旧电子电器回收条例将出台 有数据显示,我国处于家电更新换代的高峰,平均每年报废的电视机在500万台以上,洗衣机约500万台,电冰箱约400万台,仅废旧家电每年就需淘汰1500多万台。 但是,我国一直没有形成一套完善的废旧家电回收和处理体系。目前,国内正规的回收处理厂数量有限,且没有法律法规和回收体系相配合;而非正规的回收和处理点由于缺乏完善的管理体系,技术和设备不到位,不仅造成资源浪费,还会因处理不当引发环境污染、人体损害。环保意识日益增强的消费者们呼唤回收利用渠道尽快正规化。 下半年,国务院将出台《废旧电子电器回收处理管理条例》。据了解,该《条例》将明确规定废旧家电回收推行生产者责任制,家电生产商将对废旧家电的回收处理负责,并要设立专项基金补贴处理企业。《条例》的出台,显示了政府对废旧电子产品回收利用的态度与决心,也对家电制造企业提出了挑战。(广艳) 电子垃圾处理中存在隐患 据了解,目前我国平均每年报废的家用电器数量庞大,但正规的回收处理却数量有限,在废旧产品的回收处理中存在许多问题: 1.“家电回收游击队”将回收的家电改头换面后流向农村市场和二手电器市场,这些超期服役的家电存在着高电磁辐射、高污染的安全隐患。 2.地下黑工厂从“家电回收游击队”手中收购废旧家电,将其拆解以回收贵重金属,却将大量有毒有害的废弃物丢弃焚烧,严重污染了土壤、大气和地下水。 3.将电子垃圾视为普通市政垃圾做简单的填埋或焚烧处理。电子垃圾的焚烧将排出有毒气体并加速其扩散步骤,许多城市都通过焚烧来处理固体垃圾。如果中间夹有电子垃圾也将一起被焚烧,排出有毒气体。另外,不规范的小规模“手工坊”则采取直接用火烧的方式,尤其是电线,直接烧掉外皮来“提取”电线内的铜。没有具备正确的分离回收和再利用制度的地方,经常通过焚烧来处理电子垃圾。(旺利)
B. 我国《废旧家电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出台了吗
还没有正式出台。
只是出台了一个草稿,报国务院审核。
C. 什么是 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体系
简单就是把废旧物资再利用,从收集废旧物资,到分拣加工,再到厂家统一提炼制成原材料,最后在流入市场,这是我认为的体系。
D. 回收旧家电具体政策是什么
《旧货品质鉴定通则》和《旧货品质鉴定旧家用电器》两大行业标准的出台,将首次打破二手家电市场的无序局面,改变二手家电市场多年缺乏监管的状态,切断“废家电”变相流入二手市场的通道,同时也解决废旧家电回收体系“无米下锅”的尴尬局面。
旧家电的可使用年限将一目了然。近日,记者从中国旧货业协会获悉,《旧货品质鉴定通则》和针对废旧家电的《旧货品质鉴定旧家用电器》行业标准已经通过了国家商务部的审核,即将出台。届时,无“身份证”的旧家电将被拒绝上市。
此前不久,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起草的《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也已通过审查阶段,并完成各部委汇签,即将由国家发改委正式公布。
三大法规几乎同时出手,势必将掀起一场废旧家电整顿风暴。
几大法规相辅相成
据了解,《旧货品质鉴定通则》和《旧货品质鉴定旧家用电器》行业标准不仅对旧家用电器的合格标准、使用年限作出明确规定,而且也规定,所有进入二手市场的旧家电,必须经过旧货质量责任人的鉴定;未经鉴定,不得出售。在明显部位粘贴统一标志的旧家用电器,安全使用期为二年;没有在明显部位粘贴统一标志的旧家用电器,安全使用期为十年。这意味着,所有“废家电”将一律不准进入二手市场。
据介绍,《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今年年内有望正式通过并强制实施,实施以后,今后家电的生产者、经销商和售后服务机构,有义务回收废旧家电,否则最高将被罚款10万元。这就是说,日后一些淘汰的废旧家电不能直接扔入垃圾箱,也不能随便卖给回收家电者,只能交给具有回收资质的家电处理企业。但是,目前的现状是,我国家电处理体系没有完全建立,处于摸索阶段,废旧家电的来源和数量根本无法保证。
中国旧货业协会秘书长覃业竣说,《旧货品质鉴定通则》和《旧货品质鉴定旧家用电器》两大行业标准的出台,将首次打破二手家电市场的无序局面,改变二手家电市场多年缺乏监管的状态,切断“废家电”变相流入二手市场的通道,从而保障了二手家电市场的安全,保障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同时也解决废旧家电回收体系“无米下锅”的尴尬局面。
业内人士认为,《旧货品质鉴定旧家用电器》标准和《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是相辅相成的,前者明确规定旧家电和废家电的区别。旧家电是指经过测试达到安全标准和性能标准,可作为二手商品继续销售、使用商品;废家电是指超过使用年限、存在质量隐患,不能够使用的商品。这为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提供了依据和保障。
促进回收体系完善
三大法规相继出手,势必将掀起一出场废旧家电整顿风暴。数据显示,家电有严格的使用年限,其中彩电在8年至10年,电冰箱在13年至16年,电脑在6年左右。这两年,我国开始进入家电报废高峰期,每年预计将有2000万台左右的彩电、电脑、空调等大家电进入废旧期限,整个市场规模高达上百亿元。
权威人士认为,目前国内由于缺乏有效监管,大量必须淘汰的“废家电”流入二手市场,不但给消费者带来安全隐患,也使废旧家电回收管理体系得不到完善。此外,由于一些个体经销商甚至用废旧家电零部件非法拼装质量低劣的家电,造成了大规模的电子垃圾和环境污染。
专家指出,面对庞大的数量、混乱的管理市场、失调的回收渠道、严重的污染问题,二手家电行业早已渴求一场整顿风暴的来临。三大法规相继出台,这种局面将得到肃清。
中国家电维修协会常务秘书长王裕奎表示,三大法规为消费者、二手家电合法经营商和废旧家电回收企业指明了方向。并且,对消费者来说,可以区分废家电和旧家电;对二手家电合法经营商来说,废家电要经过厂家合法回收,而旧家电可以出售到正规的二手家电交易市场;对回收企业来说,可以稳定货源数量。三大法规促进了我国废旧电器回收体系的完善。
实施将遇艰难险阻
但记者日前在京城部分旧货市场采访时发现,大量超期服役的家电仍在销售。在潘家园旧货市场,有大量二手家电在销售,全凭商家“一张嘴”忽悠,消费者根本无从得知二手家电的实际使用寿命、安全性能。记者还在维修家用电器时发现,许多家电维修部内堆积着大量的、已经“老掉牙”的电器,据说这些“高龄”家电一部分是消费者维修后留着继续使用的,一部分将“上阵”二手市场销售。
看来,对废旧家电的整顿风暴,还将遇到艰难险阻。
E. 外国的废旧家电是怎么处理的有什么值得借鉴的地方
现在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也只是,如何才能解决这个世纪难题?难道真的要到无法挽回的地步?
回收总是触目惊心
2月25日,硅谷防止有毒物质联盟(SVTC)和巴塞尔行动网络联合公布了对于亚洲电子垃圾进口情况的调查报告。这份长达50多页的报告中提到,每年美国大约有50%到80%的电子垃圾被出口到了亚洲,主要是出口到了中国,还包括印度和巴基斯坦。向外国出口这些危险的垃圾被冠以了一个看上去很美的名字:回收。然而这种“回收”却完全不符合环保的标准。是一种彻头彻尾的不负责任的倾倒危险垃圾的行为。
但是国内的电子垃圾又如何处理呢?说来也同样令人触目惊心:根据调查,现在的旧电器主要涌向了两个渠道:收垃圾的小贩和拆解作坊。小贩收来的旧电器一般有两个出路:能用的改装之后再卖到农村;不能用的,把玻璃、塑料等能卖钱的卖了,其余的当垃圾扔掉。这些包括大量有害物质的东西最终会被当作普通垃圾填埋或焚烧。
拆解作坊相对于小贩来说比较高级一些,我们先来看看“电子垃圾”的价值:有研究分析的结果显示,1吨随意搜集的电子板卡中,可以分离出286磅铜、1磅黄金、44磅锡,其中仅1磅黄金的价值就是6000美元。所以在这堆垃圾中蕴藏着重大的商机,聪明的人就想到了利用垃圾来发财,把“电子垃圾”中含有的金、银、铜、锡、铬、铂、钯等贵重金属“拆”出来。
但是环保调查者Clement Lam等人却在中国广东一个叫做贵屿的地方上看到了骇人的一幕:村庄前后遍布着大堆大堆的废旧计算机等电子产品,人们正忙着把计算机拆开,电路板被投入酸溶液,从中提炼金银等贵金属,随后废液倾入河中;激光打印机的墨粉盒、显像管都被敲碎。到了晚上,人们焚烧塑料电线以回收金属铜,一时间浓烟滚滚。“处理”后的废料就被随意的丢弃。贵屿的人们还在使用19世纪的方法处理这些21世纪的“文明产品”!而根据Clement Lam等人的调查,贵屿的电子垃圾已经导致方圆几十里上百里已经找不到可饮用的水。同时土壤也被彻底毒化,变成了不毛之地。如果我们日益增长的电子垃圾都只有这两条出路的话,我国环境遭受的破坏将是灾难性的。
立法控制
面对严峻的形势,国家立法控制是唯一的途径,目前在国外都有不同程度的法规来控制电子垃圾。比如日本,2000年颁布的《家用电器再生利用法》规定制造商和进口商负责自己生产和进口产品的回收、处理。德国的《循环经济法》中规定,电子垃圾的处理原则上由生产者和使用者负责。瑞典的法律规定处理费用由制造商和政府承担。而法国更强调全社会共同尽责,规定每人每年要回收4公斤电子垃圾。据悉,有关部门已经在起草有关回收利用电子垃圾的草案,该草案有望明年出台。草案将体现以下特点:1、借鉴国外先进经验,规范电子垃圾回收这个新兴产业。2、国家给予电子垃圾回收业政策上的扶持。3、电子垃圾处理费用考虑由国家、企业和消费者共同承担,但具体比例仍没有确定。确立制造商责任制,明确制造商有义务对废旧产品回收再处理。明确零售商有回收旧电子产品并交给制造商的义务,消费者有将旧电子产品交给零售商,作价回收的义务等。
国家环保总局污染控制司固体废物管理处负责人表示,今后一段时间,将发布新的目录,禁止进口污染环境的废旧电器及拆散件、破碎件,增强监督执法力度,特别是打击以夹带、伪报等方式走私废物的非法行为,坚决取缔用落后工艺提取贵金属的小作坊和污染严重的企业;对国家批准的可进口废五金电器的加工利用企业,进行经营业务范围的清理整顿,防止进口夹带违禁废电器。此前,国家环保总局、海关总署等部门曾联合发文,明确规定自2000年4月1号起,禁止进口废电视机及显像管、废计算机、废显示器及显示管、废复印机、废摄(录)像机、废家用电话机等十一类废电器。同时,我国将充分利用《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的国际会议和其他场合,要求有关国家加强废物出口的管理,防止我国禁止进口的废物转移至我国境内。国家环保总局等有关部门正在制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条例》和《废旧家用电器回收利用管理》的办法,加快建立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体系和示范点,促进我国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的健康发展。
另据国家环保总局公布的我国《报废电子电器产品环境管理的有关情况》显示,电子废弃物在固体废物中所占的比例还比较低,只要处置得当,废旧电器对环境的污染
F. 请问河南省“家用电器以旧换新”开始实施了吗
河南省“家用电器以旧换新”尚未实施。首批试点地区包括北京、上海、天津、江苏、浙江、山东、广东和福州、长沙,涉及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电脑5类家电产品。
以旧换新政策
中央财政将拨20亿元资金用于家电“以旧换新”补贴,
6月初,经国务院同意,《促进扩大内需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正式公布,其中关于家电“以旧换新”的措施主要包括:
1、补贴对象:一是对交售补贴范围内的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的消费者给予补贴。二是对回收补贴范围内的旧家电并送到拆解处理企业的运输费用给予补贴。
2、补贴标准:交旧购新补贴不超过家电销售价格的10%,并分品种确定补贴最高上限。回收运输实行定额补贴,具体标准另行制定。
此外《方案》还给出了“以旧换新”操作流程框架,主要有:
1、确定实施主体。家电销售商和家电回收企业以招标方式确定。拆解处理企业由试点省市人民政府从现有拆解处理企业中确定,试点期间,原则上每个试点省选择1-2家,试点城市选择1家。拆解处理企业要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要求。
2、收购旧家电。消费者通过网络或者电话提出交售旧家电,回收企业上门收购旧家电,并向消费者开具国家统一印制的家电以旧换新凭证。试点省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公布旧家电回收指导价格。
3、购买新家电。消费者凭家电以旧换新凭证,向中标的家电销售商购买新家电。家电销售商按照新家电售价减去补贴后的价格销售给消费者。财政部门根据销售商的有关记录和凭证给予补贴。家电生产企业向消费者公告“以旧换新”家电产品的规格、型号和参考价格。
4、废旧家电拆解处理。回收企业收购的旧家电交售给拆解处理企业进行拆解处理。拆解处理企业向回收企业垫付运输费用,并开具发票。财政部门根据拆解处理企业实际回收量,按照回收运输补贴标准给予运费补贴。回收后再流通的旧家电不予补贴。
5、家电销售商凭新家电销售发票存根和对应的家电以旧换新凭证,到当地财政部门申领补贴资金。废旧家电拆解处理企业凭收购发票底单及有关记录,到当地财政部门申领运费补贴。
同时,《方案》还指出,“鉴于目前我国绝大多数地区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尚未建立,2009年先在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有一定基础的省市开展家电“以旧换新”试点,成熟后在全国推广。2011年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的要求建立家电回收利用生产者责任制。”从这段话,我们可以认为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的本质,是为了构建我国未来的废旧家电回收体系,只有这个体系建立了,才能保证2011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的顺利实施。
G. 海尔集团如何处理废旧家电
到底如何处理废旧家电?
文章来源:
2006-1-24 9:04:54
我国已进入电器废弃的高峰期,每年估计报废500万台电视机、400万台冰箱、600万台洗衣机,未来5年至10年电脑报废量也将达到每年500万台以上
资料和数据已经表明,我国几年前就已经进入了家电淘汰报废的高峰期,报废的电视、电脑、手机、冰箱等电子垃圾,含有铅、镉、汞、铬、聚氯乙烯塑料、溴化阻燃剂等大量有毒有害物质。
面对这一危害,我们应该采取措施加以防范,可目前好像只能把这些废旧电器丢弃和卖给小贩,到底怎么样处理这些废旧家电?我们在询问。
回收无规!权责不明!
据了解,家电回收处理的责任偏重,各国有所不同。多数欧洲国家是生产者负责;丹麦则是国家负责制,由国家投资建设处理厂;日本是消费者负责制,消费者需要交纳处理垃圾的费用,由生产企业处理,经销商负责运送。
可是在国内,针对如何进行这一回收工作显得有些“落后”于国外。北京市环保局固体废物管理中心钟科长介绍说,北京这样一个大都市目前只有一家企业得到环保部门的许可,能够对废旧电器进行正规化的处理。该企业的负责人乔先生说,目前他们虽然是北京唯一一家正规的废旧家电处理厂家,但是可以肯定地说,他们不是唯一的处理厂家。“这不用我说,您只要到北京的小区转一圈就可以知道了,因为你可以遇到不止一个回收旧电器的小贩,他们收上来的旧家电几乎没有进入我们处理系统中的。”乔主任说。
之所以如此少,业内人士指出,关键的因素在于政策规范,造成了在废旧电器回收工作中的主体不明,权责不清的现状。
国家环保总局物控司固体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士说,虽然关于废旧家电的回收一直没有明确可操作的法律,但相关的部门规章却是漫天盖地,包括发改委、环保总局、信产部、商务部等。这些法规存在着不少的交叉、重叠、冲突,使得管理的效果大打折扣。曾经准备在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能否起到预期的效果,还得拭目以待。
销毁处理?变废为“宝”?
那么对废旧家电应该进行什么样的处理合适呢?是加以进行销毁以避免污染环境,还是回收以后进行再加工变废为“宝”,专家认为这需要仔细斟酌。
清华大学环境管理学院李金惠教授介绍说,目前我国电子垃圾污染防治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因此对废旧电器的销毁处理还大多局限于或作为普通垃圾被填埋,或在不具备条件的小作坊里被拆解回收。结果,大量有害物质直接排入河流、渗入地下,或通过燃烧排放到空中,形成严重的污染。他参与了国家“863”废旧家电资源化回收成套技术项目的研究,该项目主要研究制定安全拆解的技术管理规范以及拆解后回收利用的分离技术。
而如果进行循环利用的方式又会带来另外一个问题,少数企业会借这一机会把废旧电器中不能使用的零件以次充好,制造大量的“外新内旧”的电器损害消费者的利益。不少人士担心即便有了完善的废旧家电处理工厂,原材料从哪里来可能是个大问题。在城市的大街小巷,我们不时能看到蹬着三轮车,挂着高价收购牌子的小贩,满街吆喝。收购来的旧家电多半流向了旧货交易市场,或被一些不法商贩改头换面后重新投入市场,并最终流入农村等经济不发达地区。
中国家电协会一位副理事长刘福中说,究竟对于废旧家电如何进行何种有效的处理方式,对于不同地方,不同类型的家电都是相异的。他说,电子废物回收利用行业在世界上也只有5年左右的发展历程,一切都需要进行摸索。但他个人觉得,目前最需要解决的是政府必须规范目前废旧家电处理市场,“不能因为没有合适的方法,而放纵胡乱的方法”。
H. 当前,我国家用电器步入更新换代高峰期,这就带来了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废旧家电如何处理。某市部分同
(1)①多数废旧家来电得不到自合适的处理。除25%以旧换新是正规渠道外,被调查居民的其他处理方式都是不合适的。②一些居民不知道废旧电器处理的正规渠道。 (2)①有利于保护环境。废旧家电中含有有毒有害物质,如果不通过正规途径进行无害化处理,会导致严重的环境污染。②有利于节约资源。废旧家电是名副其实的“超级金矿”,如果能够合理地开发和利用,将会减少对自然资源的开采。 (3)①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向政府提出规范废旧家电处理的建议。②维护正义,如果发现有违规回收、处理废旧家电行为,及时制止或向政府有关部门举报。③树立法治观念,学习并积极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让居民知道如何合理处理废旧家电。④增强责任意识,与家人一起将自家的废旧家电通过正规的回收渠道处理。 |
I. 废旧电子产品如何处理
是的
如何处理电子垃圾 ?
国外如何处理电子垃圾
发布时间: 2006-04-27 03:01 来源:光明日报
美国:在政府的倡导下,电子产品的再循环利用在美国政府、生产厂商和消费者中有着较好的认同。长期发展中,电子垃圾拆解已形成完善的专业市场分工,有专门的拆解公司和电路板回收公司。设计既容易回收,又对环境损害较小的电子产品,也已成为一些知名公司的研究重点。据了解,美国
电子垃圾的回收再利用率可达到97%以上。
德国:面对数量庞大的废旧电器,德国根据欧盟的相关指令制定了本国的《废旧家电回收利用法》。从2005年8月起消费者可免费将诸如废旧电脑、电视机及电冰箱等家用电器送交社区回收点,由电器制造商统一处理。通过相关法律法规,德国政府规定了制造商对其设计、制造和销售的家用电器和电子产品进行收集、再使用和处置所承担的义务,以促使制造商开发绿色家电。
日本:日本制定了《家用电器回收法》,并已从2001年4月1日开始实施。根据这项法律,家电生产企业必须承担回收和利用废弃家电的义务,家电销售商有回收废弃家电并将其送交生产企业再利用的义务。而消费者在废弃大件家电时,则需要交纳处理垃圾的费用。
让电子垃圾随科技而去
本报记者 胡其峰 发布时间: 2006-04-27 03:01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手记 科技是一把双刃剑。如今,让人眼花缭乱的各类高科技电子产品在给人类带来便捷和快乐的同时,也产生了电子垃圾。日复一日的电子垃圾给环境带来了巨大压力,并且,目前对它们尚缺乏一套科学合理的回收处理体系。而民间分散回收与焚烧、酸洗等原始手段私自处理电子垃圾的方式,又在很大程度上加剧了对环境的污染。在大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过程中,电子垃圾如何处理已成为一个不得不面对的难题。近日,全国最大的电子产品集散地——北京市海淀区率先在全国启动了“电子环保循环经济”示范工程,他们提出的一句话:电子垃圾——由科技而来,随科技而去,给解决这一问题指明了一个方向;而“电子垃圾的回收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政府、生产企业、回收企业、消费者共同参与”这一观点,又让我们感到了前行的压力。
详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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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 《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 实施了吗 如果没有实施,现在立法进程进入哪个阶段了
没有正式实施,目前只有一个征求意见稿。而且好像在去年有一个配套的细则《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目录》。
这个管理条例出台很多年了,但一直处于审批阶段,每年都有马上要实施的消息传出,但一直未能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