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广东省家电下乡补贴如何可以获得
我是卖家电的!我抄是黑龙江的!但家袭电下乡规定都是一样的.带上你的户口本+身份证登个记即可!前提是你必须是当地的户口!就是说你来我黑龙江买家电 是没有补助的.对了还有需要身份证的复印件和户口本的复印件.一半卖家电的地方都有复印机.如果没有提前准备好!以免麻烦!希望能够帮助你!
❷ 广东农村户口有什么补贴国家又有什么补贴
问:广东农村户口有什么补贴? 答:没有!
问:国家又有什么补贴? 答:还是没有!
❸ 听说买家电政府有补贴,具体补贴标准是多少。
1、对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三大类产品给予产品销售价格13%的财政资金直回补。2009年2月1日后增加洗衣答机。不含电脑,你做梦了!!!!
2、农民可在所在省、自治区、市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指定的销售网点购买家电下乡产品。为了便于农民更好的识别家电下乡指定销售网点,商务部、财政部专门制定了统一的家电下乡销售门店标识,要求销售网点在明显位置悬挂,并张贴统一的家电下乡产品公示栏和农民购买须知。(注意:是农民,你有农村户口吗?)
3、每户每类家电下乡产品补贴数量不得超过1台(件)。按照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3%给予补贴。
4、自2007年12月起在山东、河南、四川、青岛三省一市进行了家电下乡试点(第一批的省市);内蒙古、辽宁、大连、黑龙江、安徽、湖北、湖南、广西、重庆、陕西纳入推广地区范围,共计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第二批的省市);其他省市为第三批,从2009年2月1日起。你应该是第三批的!!!
❹ 买电器补助(农村户口)
1、电脑也已列入补助行列。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为扩大内需,从2009年2月专1日起,家电下乡工作属从12个省(区、市)全面推广到全国,在现有补贴彩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手机的基础上,明确将摩托车、电脑、热水器、空调纳入家电下乡补贴范围,由各地根据需要自主从中选择两个品种。至2013年1月31日止,农村户口人员凭户口簿和身份证到商场购买家电产品,可获得财政补贴13%。
❺ 家电下乡补贴的标准是多少!
湖南省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
(省财政厅 省商务厅二00九年二月二十七日)
为扩大农村消费,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更好地统筹国内外市场,引导建立适合农村消费特点的生产和流通服务体系,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财政部、商务部2008年将我省列为家电下乡第二批推广省份。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印发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方案的通知》(财建〔2008〕680号)和《商务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商综发〔2008〕426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经商有关部门,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及指导原则
(一)总体思路。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积极扩大内需和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以“政府加强引导、企业承办实施、健全规章制度、保障农民受益” 为基本原则,建立“部门分工协作、分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透明、程序规范简便、各方监督实施” 的工作机制,努力扩大农村消费,建立、完善适合农村消费特点的家电生产和流通服务体系,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指导原则。一是坚持信息公开透明原则。家电下乡工作中应让农民知道的信息,必须做到公开透明,防止误传误导。二是坚持下乡家电产品和流通企业双认定原则。下乡家电产品和销售企业必须是商务部、财政部公布的中标对象,每个产品随机附带唯一的产品标识卡,中标销售企业的销售网点应当符舍条件并经县市区主管部门备案和公告。三是坚持网点管理责任可追溯原则。同一个销售服务网点,只能由一家中标企业进行备案并承担管理责任,不得多头备案。四是坚持中标企业流通网络开放性原则。中标企业不得限制其经备案确认的加盟和授权网点选择其他中标企业或销售其他中标品牌产品,人为造成断档脱销。五是坚持补贴领退属地化原则。我省农民可以在全省任何家电下乡指定销售网点购买补贴类家电产品,凭有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乡镇办理补贴领取(或退还)的审核认定手续后,由县级财政部门按有关规定支付(或收回)补贴资金。
二、主要内容
家电下乡是针对农村消费者定向研发、生产、销售指定家电产品,由政府财政部门给予一定资金补贴的农村家电推进工程。商务部、财政部根据农民消费特点以及节能、环保、耐用、安全等方面的要求,招标确定有关企业生产的具体规格和型号的彩电、冰箱(含冰柜)、 手机、洗衣机、电脑、热水器、空调、微波炉、电磁炉等9类产品作为家电下乡产品。在此之外,鼓励有条件的市县自行安排补贴资金,进一步扩大下乡商品种类和补贴范围。
(一)家电下乡产品。由商务部、财政部通过招标确定。下乡家电产品实施最高限价,家电下乡产品的最终销售价格不得高于中标价格。其中,彩电单价2000元以下,冰箱(冰柜)单价2500元以下,手机单价1000元以下,洗衣机单价2000元以下;电脑、热水器、空调、微波炉、电磁炉等5类产品最高限价另行公布。具体品牌、规格及价格以商务部、财政部招标公告为准。
(二)实施时间。自2008年12月1日开始,到2012年11月30日截止。
(三)补贴对象及标准。我省具有农业户籍的农民在全省家电下乡指定销售网点购买中标的家电产品给予财政补贴,补贴标准为销售价格的13%。实施期间内,每个农户购买补贴范围内的每类产品不得超过2台(件)。
三、承担家电下乡任务的销售企业和销售网点
(一)销售企业。承担家电下乡销售任务的销售企业是: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华良(中意)电器实业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公司、青岛海信营销有限公司、青岛海尔销售公司、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国美电器集团、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河南新飞电器有限公司、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澳柯玛商务有限公司、江苏白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浙江上工电器制造有限公司、星星集团有限公司、飞龙家电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天音通信发展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上海尊贵电器有限公司、浙江海利士电器有限公司、帅康集团有限公司、广州万宝集团有限公司、迅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
(二)销售网点
1、销售网点应具备的条件。一是我省中标销售企业的直营、加盟或授权的网点;二是销售规模及服务水平居所在地区前列,具备送货、安装调试、维修保养等服务能力;三是能够开具税务发票;四是必须配备有计算机及联网设备,有熟悉计算机操作的工作人员。
2、销售网点的确认。中标销售企业按要求确定县市区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含直营、加盟或授权的网点), 被确定销售网点持网点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网点备案申请表及企业承诺书等证明材料,向所在地县市区商务部门登记备案。
3、核准公示。各县市区商务局确定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经市州商务局汇总后统一向社会公告,并报省商务厅备案。
四、补贴资金的审核发放与退货审核
(一)补贴资金的审核发放。农民到指定家电下乡销售点购买招标确定的产品后,持购买产品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明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或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户口簿原件、补贴类家电产品专用标识卡、购买人储蓄存折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财政所申报补贴,经乡级财政部门初核、县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通过“中国农民补贴网(乡镇财税信息网)”将补贴资金发放到购买人的储蓄账户。
(二)退货审核。购买人因质量问题需要退货的,在销售网点同意并在原销售发票上注明“同意退货”后到乡镇财政所审核。补贴资金尚未发放的,乡镇财政所在原销售发票上签署‘卡贴未发,可退货”意见,并加盖公章;已发补贴的,购买人退回补贴金额,财政所在原销售发票上签署“补贴已退,可退货” 意见,并加盖公章。购买人凭乡镇财政所签署意见的销售发票到原购买网点办理退货手续。
五、销售企业及其销售网点的主要职责
(一)签订责任书。签订责任书,并认真履行产品质量、销售价格、网络建设、诚信和服务等方面的承诺。销售企业及所属备案网点不履行承诺以及有骗取补贴资金、坑农害农、扰乱市场秩序等行为的,省商务厅、省财政厅报请商务部、财政部取消销售企业资格。
(二)制订家电下乡工作方案。销售企业要认真研究制订符合本企业实际的工作方案,包括领导班子组成、市场测算和预期目标、农村网络建设计划、保障和应急措施等,按规定报送省商务厅、省财政厅。
(三)进行网点备案。销售企业登录“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录入符合条件的销售网点相关信息,在规定时间到网点所在地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申请集中备案。集中备案结束后,销售企业需要增加销售网点的,可根据省商务厅的统一部署,定期向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申请备案。凡未经备案确认的销售网点,其售出的家电不享受补贴。
(四)积极开展宣传。销售企业要配合财政、商务部门做好家电下乡的政策宣传工作,制订本企业的宣传计划,统一宣传内容和形式,不得虚假宣传,误导农民。组织重大活动特别是大型促销活动,要提前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报告。
(五)组织调配货源。中标流通企业要制订补贴类家电产品的供应计划,推广期内每月底向省商务厅报送1次。要加强经营网络销售信息沟通和市场预测,及时调整供货计划和组织货源,搞好商品配送,保证全省各销售网点货源均衡供应,做到不断档、不缺货,满足购买需求,并制订应急预案。各销售网点要严格按照中标的家电下乡补贴产品零售价格销售,不得随意提高价格,如自行提高价格的,取消其销售网点资格。
(六)加强对销售网点的管理。销售企业要针对销售网点制订统一的工作要求,包括设立专柜、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服务标准等;开展网点业务培训,安排专人监督检查网点的销售、服务情况,切实加强对网点特别是授权网点的管理,确保网点规范经营。销售网点要在明显位置悬挂统一的家电下乡指定店标识,张贴统一的家电下乡产品公示栏和农民购买须知;要为农民提供送货上门、安装调试、使用辅导、上门维修等服务,并向用户详细讲解安全使用常识,使农民买得方便,用得安心。
(七)及时登录销售信息。销售企业要督促销售网点做好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的登记工作,并在产品售出后3个工作日内将销售信息录入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凡不及时登录信息的备案网点,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责令其整改,整改不力的由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取消其备案网点资格,并报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由此导致农民不能申请补贴的,由授权经营的销售企业承担全部责任。
(八)提供优质服务。销售企业和销售网点要主动提供家电下乡的政策咨询,指导农民申请资金补贴,积极做好家电下乡产品购买、退换等服务。对符合“三包” 规定要求退货的,按如下情况处理:
1.补贴未申报的或补贴已申报但县级财政部门核查不通过的,购买人可直接到销售网点办理退货手续,即销售网点直接在信息管理系统进行退货操作,登录退货信息,收回产品标识卡。
2、补贴已申报备案并经县级财政部门核查通过的,由销售网点在信息管理系统提出“预退货” 申请,待金融机构完成补贴资金拨付程序后,再按照下条所述程序和方式进行处理。
3、已获得补贴的,由销售网点在信息管理系统提出“退货”申请后,购买人持原销售发票到乡镇财政所审核,按规定退回补贴资金;乡镇财政所在信息管理系统对“退货”申请进行确认,并在销售发票上签署“补贴已退,可退货”并加盖公章;销售网点在信息管理系统进行退货操作,登录退货信息,收回产品标识卡。
4、如更换同一型号的产品,补贴不发生变化的,由销售企业直接办理;如更换不同型号产品。则按照上述1-3的退货方式先行办理产品退货,再按新购买产品方式申请补贴。
(九)规范市场营销。销售企业要严格按照承诺做好家电下乡产品的销售工作,把好销售渠道的进入关,杜绝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产品进入家电下乡流通体系;不得搞市场垄断、相互压价等不正当竞争。
(十)及时报送信息。销售企业要根据要求,定期向商务。财政等部门报告家电下乡产品的生产、流通以及网点的销售、服务等工作情况。
(十一)健全销售网络。销售企业要加强县乡基层网点建设,逐步扩大乡镇覆盖面,完善农村家电销售及服务网络,建立面向农村市场的完善的分级物流配送体系。
六、财政部门主要职责
(一)制订实施方案。省、市、县财政部门要会同当地商务部门制订本地区家电下乡的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家电下乡工作顺利推进和有序开展。要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抢购、脱销、断档、不正当竞争以及农民不能及时领到补贴等问题,事先制订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
(二)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财政部《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管理办法》, 制定本地区补贴资金具体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明确管理、拨付、发放补贴等具体职责和操作程序。
(三)分解拨付补贴资金。省财政厅负责测算金省及各地补贴资金规模,做好补贴资金计划,安排省级配套资金,将中央和省级补贴预算资金分解,并从省级中央专项资金零余额账户直接支付到县级财政中央专项资金特设专户,并根据各地补贴资金兑现的动态情况进行资金调度和划拨。县财政部门对农民申请补贴审核确认后,通过“中国农民补贴网(乡镇财税信息网)”将补贴资金发放到购买人的储蓄账户。
(四)审核补贴申报材料。乡镇财政所要依据家电下乡信息系统及时受理农民补贴资金申报,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并按发票载明的产品销售价格的13%核定补贴金额。申报材料主要审核内容包括:购买人提供的身份证明与发票载明的是否一致;发票价格是否在该产品最高限价之下;产品标识卡与购买产品是否一致;每户对每类产品的购买是否超过2台。乡镇财政所核实确认后,符合补贴要求的,报送县级财政部门;不符合补贴要求的,应在购买人申报时立即告知当事人。乡镇财政所应将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存档备查。
(五)及时支付补贴资金。县级财政部门在销售网点录入相关信息,并且在农民提出申请的30个工作日内要完成补贴资金的审核、拨付工作。
(六)加强监督管理。各级财政部门要定期检查掌握补贴资金发放动态情况,加强补贴资金的财务管理,可委托审计部门或社会审计机构进行财务审计和检查,确保补贴资金专款专用和及时足额兑付;要公布举报投诉电话,通过电话,走访等方式了解农民领取补贴的情况,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和骗取补贴资金的行为。
(七)安排工作经费。各级财政部门要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保障家电下乡工作顺利实施。
七、商务主管部门主要职责
(一)组织实施方案。各级商务部门要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制订并认真组织实施本地家电下乡的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家电下乡工作顺利开展。
(二)受理网点备案。县级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网点备案的标准和要求,加快网点备案进度,及时完成网点备案工作,通过网络、新闻媒体、公示栏等方式向社会公布。严禁向企业收取备案费用,同一网点不得重复备案。
(三)开展业务培训。省商务厅会同省财政厅对市县商务部门、市县乡财政部门、销售网点组织开展家电下乡政策特别是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操作的业务培训,确保各级管理部门以及销售网点能够熟悉政策、掌握信息管理系统。
(四)广泛宣传发动。各级商务部门要会同同级财政部门,通过网络、报刊、广播电视、印发宣传单、设立公示栏等多种形式宣传家电下乡政策、补贴产品、销售企业及网点,要宣传到村到户,做到农民家喻户晓,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
(五)规范市场秩序。商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整顿和规范农村家电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欺行霸市等行为,防止地方保护和市场垄断,为家电下乡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为了防止家电下乡推广期间集中购买所引发的供货间断、排队争购等情况,各地可采取预约登记、组织团购、送货上门等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市场秩序稳定和安全。要按照《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16号),加强对中标流通企业和销售网点促销行为的监管。推广期间任何中标企业和销售网点不得就家电下乡搞限时限量促销;促销活动要与售货现场相分离;组织较大规模促销活动时要制订安全保障、交通疏导等应急处置预案,并报当地公安、商务部门备案。
(六)搞好协调服务。各级商务部门要组织好产销衔接,认真调研,根据本地农村消费特点,向中标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提出生产和销售建议,保障家电下乡产品适销对路,并为销售企业开展网络建设和家电下乡促销活动提供指导和协调服务。
(七)建立监督管理机制。各级商务部门要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建立实时监控机制,及时准确掌握工作动态,形成专门的工作档案,并于每月初将上月家电下乡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建议等向上级商务部门报告。要加强对销售企业、销售及维修服务网点的考核,特别是要加大对产品质量和价格、宣传和促销活动、销售服务及维修标准、退换货处理、信息系统及发票使用等方面的检查力度,对达不到要求或问题严重又拒不改正的,由县市区商务部门取消其备案网点资格,并报市级商务部门备案。
(八)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各级商务部门要设立投诉电话和信箱,受理社会举报和投诉。接到举报、投诉后,通过实地调查、电话调查、现场办公等方式认真进行核实,经查实的要及时迸行处理。
八、家电下乡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将成立湖南省家电下乡推广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全省家电下乡工作。各市州、县市区也要成立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搞好协调服务。
(二)强化协作配合。各级财政、商务、宣传、监察、经委、信息产业、公安、工商、税务、质监、人民银行等部门和单位要加强联系、沟通,及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宣传部门要组织做好家电下乡工作的宣传;监察部门要对补贴资金发放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对骗取专项资金补贴案件进行查处;经济和信息产业管理部门要指导企业做好家电下乡产品的研发和生产;公安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家电下乡市场秩序保障和安全维护工作;工商部门要加强对销售企业和销售网点的指导、服务,促进家电下乡产品的流通;税务部门在依法征税的同时,要从有利于产品下乡、方便农民购买出发,研究制定相关的措施和办法;质监部门要加强家电下乡产品的质量跟踪检查,确保让农民买到放心的产品;人民银行要协助做好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
各市州、县市区要抓紧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省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财政厅、省商务厅)。
❻ 家电下乡多少钱开始有补贴,要带什么手续
1.首先是每个省补来贴的产品不尽自相同,但大致有八类:彩电,冰箱,手机,洗衣机,计算机,空调,燃气热水器,储水试电热水器!!比如湖北就没有计算机,再就是还要受品牌的限制!!
2.每个下乡的产品都受价格控制,比如彩电是2500元,计算机是3500元,手机是1000,冰箱是2000等等!
3.每个户口本买同类产品不能超过两台,注意是同类产品!!!
4.持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在指定的销售网点购买试点产品,索要正规发票。开箱时要注意验证及保存产品标识卡,并以此作为申领补贴的重要凭证。
5.买试点产品后,在规定时间内,持购买产品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补贴类家电产品专用标识卡、购买人储蓄存折以及管理部门需要的其他材料,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财政部门申报补贴。乡级财政部门初核后,报县财政部门,县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将补贴资金通过银行发放到农民储蓄账户上。
❼ 家电下乡是补贴多少啊
家电下乡补贴金额是13%(是指你购买的金额)有效期为30天(是你购买的日期起算起)如果超过30天你可以与你购买商品的商场联系看看他们有没有办法处理。
❽ 家电下乡补贴是农村户口就可以吗
得有,朝别人借用就可以
❾ 农村户口在异地买家电可以享受家电下乡补贴吗
很麻烦啊,你在异地购买后,要在户籍所在地申领补贴。需要手续:身份证(农民的),户口本(农村户口)粮食直补一折通,标示卡原件,发票复印件。
❿ 关于农民户口买电器有优惠政策是怎么回事怎么办理
2007年年底,财政部和商务部联合发文,从2007年12月至2008年5月,在四川、河南和山东三省开展“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试点,当地农民只要购买获得中标的品牌和型号的家电产品,均可领取国家财政以直补方式给予销售价13%的补贴。涉及冰箱、彩电和手机三类产品36个型号。而补贴“13%”正是比照出口退税的比例。
“‘家电下乡’是财政资金第一次投入到消费领域,是财政政策和贸易政策的创新和突破。”商务部综合司郑书伟处长说。这是一项没有先例的政府补贴工程,是国家财政资金从支持投资和出口转向扩大消费的一次尝试。
一举多得的惠农新政
“家电下乡”起始的想法是刺激内需,但落脚点首先是放在支农惠农上,而这项政策背后的逻辑链条正是从农村的变化延伸而来。
近些年,国家相继出台免除农业税、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行种粮直补、农村推行义务教育等政策,加上农产品价格上升,农民的收入着实有了增加,去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4140元,农民的购买力在增强;另一方面,农村电网改造的完成、同网同价等措施的实行,也让农村的用电环境和消费环境大为改善。
“全国农村8亿多人口、2.1亿多个家庭,占中国家庭总量的67.6%,家电市场潜力巨大。”中国家用电器协会理事长霍杜芳说,“家电下乡”如能在全国推开,今年以县乡为主的三四级家电市场容量有望达到2300多亿元。
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所、中国家电协会等单位对全国12个省、2个直辖市的50个县市、300多个乡镇开展的专项调查显示:近年来随着农民人均收入的逐年增加,农民家庭对电冰箱有较大购买意向,在未来5年里,有21.1%的家庭有购买意向,其中一年内决定购买电冰箱的家庭达4.1%。
而随着农民消费能力的逐步提升,这些年一二线品牌家电已开始逐步向农村市场展开大规模渗透。据了解,在经历了一二线城市白热化的竞争后,县乡为主的三四级市场这块最后的处女地,终于出现在各大家电企业的战略版图上。然而,在我国广大的农村,乡村里的“夫妻店”依然是电器零售的主要终端形式,他们为了赚钱而大量地贩卖杂牌家电,致使农村家电市场长期为一些“杂牌军”占领,以致长虹、TCL等家电巨头在短暂试水之后便匆忙爬上了岸。
财政部与商务部联手的“家电下乡”试点工作,在生产商招标之后,又对渠道商进行招标,根据中标结果看,山东有11家流通企业中标,河南、四川各有10家。
“这无疑是一个信号。”一位业内人士认为,国家想通过家电产品“下乡”工程,带动渠道“下乡”,在相对地广人稀的农村地区也发展出类似城市的现代商业流通模式,改变农村目前的流通渠道不畅的状况,并使售后服务及时跟进,在更大程度上保证支农惠农这一政策目标的实现。
为农村市场“量体裁衣”
“家电下乡”,被家电企业看作是一趟“开往春天的地铁”。这是一场以撬动8亿人的农村市场为主题的浩大工程,而农村家电市场消费潜力达到2300亿元这个数字足以吊起任何一家知名家电企业的胃口。统计数据显示,试点至今,鲁、川、豫三省已有100万农民购买了国家补贴的家电产品。
借着政府的政策推动,名牌家电企业纷纷放下身段,视野向下延伸。
“‘下乡’家电不是企业积压库存或淘汰的产品,而是专为农村市场设计生产的。”采访中,海尔、海信、澳柯玛等家电企业都不约而同地强调,“这都是签过承诺书的。”
“在‘家电下乡’试点产品项目招标中,政府对产品的质量、价格、服务等方面进行了多项限制,使之更符合农村市场的切实需求,几乎就是为农村市场量身定制的。”海尔集团专卖店推进公司总经理陆海峰说。
而财政部和商务部的招标,也的确体现出了细节要求:补贴产品价格有上限,冰箱为2000元,彩电为1500元,手机为1000元。
同时要求,中标产品不仅要“价廉”,还要“质优”。以冰箱为例,“产品的能效须达到国家标准能效1级(2008年标准提升后,能效等级2级及以上)”,要有适应农村的宽电压设计,甚至细到“压缩机后部设有防鼠盖板”。
专业人士表示,政府积极推动“家电下乡”计划无疑给家电行业深耕农村市场注入了一剂强心针。对于那些意欲在三四级市场有所作为的家电企业而言,应该完善农村市场售后服务体系,让农民买得放心,维修舒心。
“推行‘家电下乡’,对于澳柯玛这样的优势品牌是一个推动。”澳柯玛商务公司副总经理宗维敬说,这也可以认为是“正规军”借机反击“杂牌军”的时候。
从这次中标结果不难发现,中标品牌大都集中在海尔、新飞、海信、长虹、康佳、澳柯玛等在各自领域位居前几强的企业,外资品牌中只有三星的一款产品入围,而杂牌家电更是无一中标。
“家电下乡”政策的实施,一下子将农村市场的现有格局来了个整体颠覆。
“家电下乡”政策才公布没多久,未能在“家电下乡”政策中中标的大部分中小家电企业,在短短的时间里,其在三个试点省份的农村渠道开始失守。而中标的知名家电企业则借此迅速推进渠道下沉策略。
业内人士认为,这样的布局,从国家相关部门考虑,大品牌中标,更有利于控制产品的质量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