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变更工作班成员和工作负责人有什么规定
关于工作票变更:需要变更工作班中的成员时,须经工作负责人同意。需要变更工作负责人时,应由工作票签发人将变动情况记录在工作票上。若扩大工作任务,必须由工作负责人通过工作许可人,并在工作票上增填工作项目。若须变更或增设安全措施者,必须填用新的工作票,并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
『贰』 变更工作班成员和工作负责人有什么规定
1.需要变更工作班中的成员时,须经工作负责人同意。
2.需要变更工作负责人时,应由工作票签发人将变动情况记录在工作票上。
『叁』 电气简答 178 安规对变更工作负责人有哪些规定
非特殊情况不得变更工作负责人,如确需变更工作负责人应由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并通知工作许可人,工作许可人将变动情况记录在工作票上。工作负责人允许变更一次。原、现工作负责人应对工作任务和安全措施进行交接。变更工作负责人或增加工作任务,如工作票签发人无法当面办理,应通过电话联系,并在工作票登记簿和工作票上注明。
『肆』 分公司更改负责人要一些什么资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4、分公司变更负责人的,提交公司出具的原任分公司负责人的免职文件和新任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填写《变更登记附表-负责人信息》。
5、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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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如果是在原有股东不变的情况下,变更法定代表人,那么需要注意的是,必须由股东和法定代表人本人在相关变更证明文件上签字,比如变更登记申请书,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等。
2、如果是在转让股权,股东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变更法定代表人,那么一定要确保股权转让的资金到位,同时还要确保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真实合法,签字真实。
3、到工商局申请前法人和现更改法人(双方当事人)向工商局申请通过申请后双方当事人(本人)共同到工商局签署法人变更同意书。
4、相关税费向工商局相关部门缴纳一定变更费用变更公司注册代码号等。
『伍』 变更工作负责人应满足哪些要求
工作期间,工作负责人若因故必须离开工作地点时,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并详细交待现场工作情况,包括工作内容,完成情况,完成措施,附近运行设备状况与其他班组的联系,并移交工作票。由原工作负责人通知全体工作人员和工作许可人。但临时代替的工作负责人不得办理工作转移和工作票终结手续。若工作负责人需长时间离开现场,则应由原工作票签发人指定新的负责人,两位工作负责人应做好交接手续。工作签发人还应在工作票上填明以上变动情况并签名。
『陆』 变更公司负责人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变更登记附表——法定代表人信息》(公司加盖公章);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变更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还应提交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以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柒』 变更工作班成员和工作负责人有什么规定
(1)需要变更工作班中的成员时,须经工作负责人同意。
(2)需要变更工作负责人时,应由工作票签发人将变动情况记录在工作票上。
『捌』 安规对变更工作负责人有哪些规定
1、若需要变更工作负责人时,应由原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并通知工作票许可人,工作许可人将变动情况记录在工作票上。非连续工作的工作负责人允许变更一次。原、现工作负责人应对工作任务和安全措施进行交接。
2、非特殊情况不得变更工作负责人,如确需变更工作负责人应由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并通知工作许可人,工作许可人将变动情况记录在工作票上。
3、工作负责人允许变更一次。原、现工作负责人应对工作任务和安全措施进行交接。变更工作负责人或增加工作任务,如工作票签发人无法当面办理,应通过电话联系,并在工作票登记簿和工作票上注明。
GB26164.1-2010《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第1部分:热力和机械》中规定:
1、当工作负责人因故暂时离开工作地点时,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并将工作票交其执有,交待注意事项并告知全体工作班人员,原工作负责人返回工作地点时也应履行同样交接手续;离开工作地点超过两小时者,必须办理工作负责人变更手续。
2、工作负责人变更,应经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并通知工作许可入,在工作票上办理变更手续。工作负责入的变更情况应记入运行值班日志。
『玖』 工国家电网工作负责人因故离开百何规定
按照以下规定执行。劳动部劳部发[2014]15印发《实施〈劳动法〉中有关劳动合同问题的解答》的通知规定:企业中长期病休、放长假和提前退养的职工(注:固定工),仍是企业职工,与用人单位保持着劳动关系,按照《劳动法》关于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的规定,长期病休期间仍需凭病假建议书续假手续。单位劳动鉴定委员会(小组)或劳动人事部门,应定期对长期病休职工进行复查,复查间隔期限不应超过3个月。一般长期病假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三)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病假超过规定医疗期的,需重新评定岗位级别,医疗期后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病假期间员工工资的发放标准:连续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内者本企业工龄不满2年者,为本人工资60%;已满2年不满4年者,为本人工资70%;已满4年不满6年者,为本人工资80%;已满6年不满8年者,为本人工资90%;已满8年及8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100%。连续医疗期间超过6个月时,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三条乙款的规定,病伤假期工资停发,改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月付给疾病或非因工负伤救济费,其标准如下:本企业工龄不满1年者,为本人工资40%;已满1年未满3年者,为本人工资50%;3年及3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