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电力行业“三不指定”规定是什么
就是你去供电单位申请用电安装供电设备的时候,供电单位不能给你强制指定设计、施工、材料供应单位,保护你合法权益的
❷ 湖北电力公司用户受电工程三不指定是如何规定的
三不指定即“不指定工程设计单位”“不指定施工队伍”“不指定设备材料”国家电网公司没有其他的三不指定
❸ 违反电力三不指定的供电企业如何处理
你若上告的话,最多及时纠正.若大批人上告可能通告批评
❹ 大连电业局违反电监会提出的“三指定”行为
大连市供电公司的黑暗:国家电网及电监局三令五申不允许“三指定”即指供电企业对用户受电工程指定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设备材料供应单位的不良现象。对这三点无论是书面的还是口头上的或是公示的方式都是严厉禁止的,可大连供电公司及旗下的区域各供电分局的领导或者负责验收的部门主管都直接或间接(通过施工队)来跟业主指定变电所里的变压器、高低压开关柜及里面的元器件甚至室内断路器等开关都会指定其选用XXX家的品牌,这些品牌的开关厂不是供电公司旗下的开关柜生产公司(三产公司)就是与供电公司这些领导有利益往来的开关厂家,只要跟电气沾边的都难逃供电公司的指定估计就差施工用的手电没有指定了。因为这些品牌的电气设备都有他们的利益所在,大连所有的业主用过的电气设备为何总是那么几家?并非这几家产品质量有多好,因为都是供电公司指定的,一旦业主不遵守供电公司以及施工队的明示或者暗示,将会在验收工程的时候四处找毛病使业主的验收不能通过从而得不到电力的输送,就算你告到电监局,供电局会说:业主的施工方案或者工程不符合国家电网的规定,就算你产品有ccc认证、9001、2008认证又能如何?人家规范卡你,按规定办事,电监局又能把电业局如何呢?一旦没有验收便没有电力的输送,整个项目变成死项目,没有灯光的楼盘试问如何开盘?有些人会问到:那凭什么能被人挑出毛病呢?业主就不能做到被人挑不出毛病?可事实是:在电业局验收工程的时候,按照国家电网对验收的规定,想做到挑不出毛病可以说是万里难挑一,想找出毛病是件太容易不过的事了,而且工程验收期按照供电公司的排期可以无限制的往后推,谁拿他们都没办法的。我觉得还是向电监会投诉的少了。
❺ 国家电网三个不发生的文件内容是什么
不发生大面积停电事故,不发生人身死亡和恶性误操作事故,不发生特重大设备损坏事故
❻ “三不指定”的原则是指什么
不安排单一故障导致电网稳定破坏、导致一般及以上电力安全事故、导致重大不良影响的用户停电事件和超过设计能力和运行规定的运行方式。
❼ 国家电网三杜绝三防范指什么
三杜绝,指杜绝大面积停电事故、杜绝人身死亡事故、杜绝重特大设备事故。
三防范,回指严格答防范重大网络安全事件、严格防范重特大火灾、严格防范恶性误操作。
要全力确保电网安全、人身安全、设备安全、网络安全,树立大安全理念,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狠抓监督问责,坚决做到“三杜绝三防范”。
(7)国家电网的三不指定是什么扩展阅读
电力系统三措施是: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具体如下:
1、组织措施:指根据工作性质,认真谋划,及时组织,在接到工作任务后,相关负责人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作业制度、监护制度,按部就班实施作业。
2、技术措施:要求立杆要设专人指挥,在居民区和交通道路上立杆时,应设专人看守。工作前应检查吊车的检定报告及驾驶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是否合格,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吊车。
3、安全措施:要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填写标准化作业指导书,施工现场安全措施卡,实施标准化作业,执行现场保证安全的各项组织和技术措施。
❽ 国家电网里的安规。“三不放过”“四不放过”是什么
一、安全事故“三不放过”原则是:
(一)事故原因不清不内放过;
(二)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容没有受到教育地不放过;
(三)没有采取防范措施地不放过。
二、随着安全事故处理的严厉化的深化,现在引化为安全事故“四不放过”原则:
(一)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二)事故当事人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三)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四)事故单位没有制订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不放过。
1、1975年4月7日,《 国务院关于转发全国安全生产会议纪要的通知》提出发“三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2、 2004年2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文件《 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2004]7号)提出“ 四不放过”:对责任不落实,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要严格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
3、《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国务院令第302号),提出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❾ 国网公司三个规定是哪三个
国网公司员工服务行为“三个十条”
一、国家电网公司员工服务行为“十个不准”
1. 不准违反规定停电、无故拖延送电。
2. 不准自立收费项目、擅自更改收费标准。
3. 不准为客户指定设计、施工、供货单位。
4. 不准对客户投诉、咨询推诿塞责。
5. 不准为亲友用电谋取私利。
6. 不准对外泄漏客户的商业秘密。
7. 不准收受客户礼品、礼金、有价证券。
8. 不准接受客户组织的宴请、旅游和娱乐活动。
9. 不准工作时间饮酒。
10. 不准利用工作之便谋取其它不正当利益。
二、国家电网公司“三公”调度“十项措施”
1.坚持依法公开、公平、公正调度,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2.遵守《电力监管条例》,每季度向有关电力监管机构报告“三公”调度工作情况。
3.颁布《国家电网公司“三公”调度工作管理规定》,规范“三公”调度管理。
4.严格执行购售电合同及并网调度协议,科学合理安排运行方式。5.统一规范调度信息发布内容、形式和周期,每月10日统一更新网站信息。
6.建立问询答复制度,对并网发电厂提出的问询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7.完善网厂联系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两次网厂联席会议。
8.聘请“三公”调度监督员,建立外部监督机制。
9.建立责任制,严格监督检查,将“三公”调度作为评价调度机构工作的重要内容。
10.严肃“三公”调度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调度机构工作人员“五不准”规定》。( 注:“公开、公平、公正调度”简称“三公”调度)
三、国家电网公司供电服务“十项承诺”
1. 城市地区:供电可靠率不低于99.70%,居民客户端电压合格率不低于95%;农村地区:供电可靠率不低于95%,居民客户端电压合格率不低于93%。
2. 供电营业场所公开电价、收费标准和服务程序。
3. 供电方案答复期限:居民用户不超过3个工作日,低压电力用户不超过7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用户不超过15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用户不超过30个工作日。
4. 城乡居民客户向供电企业申请用电,受电装置检验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后,3个工作日内送电。
5. 非居民客户向供电企业申请用电,受电工程验收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送电。
6. 当电力供应不足,不能保证连续供电时,严格执行政府批准的限电序位。
7. 供电设施计划检修停电,提前3天向社会公告。
8. 提供24小时电力故障报修服务,供电抢修人员到达现场的时间一般不超过:城区范围45分钟;农村地区90分钟;特殊边远地区2小时。
9. 客户欠电费需依法采取停电措施的,提前7天送达停电通知书。
10. 电力服务热线“95598”24小时受理业务咨询、信息查询、服务投诉和电力故障报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