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该怎么处理橱柜质量及纠纷问题
拿去质量检测部门做鉴定吧,这样才有可能找部门投诉。对人体有害物版质质量超标了就可权以胜诉。
另外:1.露水河的板子在国内用的很普遍,一般厂家都可以这样说,真较真的话人家还可以说用的是国产的,又没说是进口的。
2.柜体板只有一面封边是正常的,因为要组装啊,但门板应该是全封边的。有起鼓开裂现象就属于质量问题,厂家应该有质保,他们不解决的话可以找消协投诉。
3.味道特别大应该是甲醛含量太高了,正常的板子刚出厂都是有一点气味的,不过好的很轻微,特别刺鼻的话就是有问题了
4.如果他们态度那么恶劣的话估计是在市场上又一定的背景吧,建议你可以找媒体曝光一下,可能会比你找部门投诉有效果
⑵ 我买到没有合格证的家具,怎么办
家具上应该有品牌标志,遇到这样问题你还是上门一趟到店面去,当面让经销商给个承诺如何解决,家具有问题先解决,至于是不是你买的品牌你上门让经销商拿出证明来,很少会有冒牌家具。
备注:一定要去店里解决!
⑶ 橱柜有质量问题向那些地方投诉
橱柜的产品质量问题,可以投诉的渠道主要有:
1、向服务商的产品质量及服务的投诉部门专或者主管属及以上级别管理人员投诉;
2、对橱柜服务商负有监管责任和义务的所在的市场或者平台进行投诉,如其属于某个建材卖场可以找卖场投诉、如通过某个网络平台购买可以找该网络平台进行投诉;
3、所在地区的消费者协会;
4、所在地区的工商管理部门投诉;
5、通过法院起诉。
⑷ 定制橱柜出问题怎么办
具体问题还需具体分析。不知道怎么处理的可以联系定制厂商进行售后处理,现在的全屋定制品牌基本都是终身维护的。
⑸ 整体橱柜门上有合格证吗
很少见到,一般都是没有的,只有一些规模较大、有良好知名度的厂家生产的才会贴这种“合格证”。
⑹ 橱柜质量有问题
明显你定制的是地区型的小门店,产品也是工厂出来的。
很多人贪便宜,最后发现钱没少花,东西还一堆问题
建议去工商和消协投诉举报
⑺ 橱柜合格证的执行标准指的是什么
具体细则请参考(中国人民共和国建设工业行业标准<<住宅整体厨房>>)
给你比较一下标准橱柜和非标的差距
一、用料不同
自制厨柜往往采用普通中纤板和实木边框以及普通的五金配件,这样制作的普通厨柜最大的弊病就是难以抵挡厨房中的潮湿、易变形、高温、易开裂、易燃和腐蚀性物品的侵蚀。而专业厨柜则采用耐高温、抗腐蚀和耐潮湿的高档防潮板,不易变形损坏,而且容易清洁。专业厂家生产的厨柜使用寿命长,且用过几年后再换一种风格的门板,又相当于买了一套新厨柜。
二、工艺不同
做厨柜一般是在装修住房时进行,施工人员对制作厨柜的各种要求不甚了解,其制作工艺粗糙;而专业厂家生产厨柜全部是工业化生产,从下料、抛光到安装都有严格的规范要求,生产出的厨柜当然精良。
三、功能设计不同
一般来说,最能体现厨柜科技含量的,就是其功能设计的合理性。自制的厨柜一般只具有储物功能,而对于物品的取放和如何最大限度地利用空间、如何延长厨柜的使用寿命都缺乏考虑。而专业厂家生产的厨柜,在功能设计上考虑得很精细:水槽、灶具、抽油烟机,包括电冰箱等都设计为嵌入式,美观整洁;抽屉全部安滑轨,推拉自如;由于在功能设计上布置合理,可以最大限度地利用空间,方便存取,充分显示出专业厨柜的魅力。
四、自制厨柜设计很困难
1.由于厨房内管道纵横交错,因此,给厨柜的设计带来很大的困难。我们必须掌握规律、技能及合理的方式方法,才能有效地搞好厨房设计工作,厨柜设计非一般木工力所能及。
2.厨柜的箱体及门板的排列有一定的必然性,有其固有的模式,它既受到现场条件的限制,又要受到各种“功能配件”的约束。厨柜设计指导思想应该打破原有较传统的观念,以美观实用相结合的设计目标,从而有效地体现生活品质的提高。
五、 自制柜厨过不了“安装”这一关
1. 一般装修队的木工,观察了厨柜的大体形状后,就断言能够制作安装厨柜,其
实是一种不成熟的表现,他一定会受到审美能力的局限,对厨柜的框架结构原理缺乏足够的认识和理解,使用以后,您一定会感觉与专业厨柜的不一样。
2. 没有经过专业厨柜安装训练的木工,缺乏现场处理各种复杂情况的能力,缺乏
对特有材料的使用以及现场应变能力。实践证明,对于厨柜的安装,木工往往会束手无策。对于日新月异的厨柜功能配件和专用配件,即使掌握了木工技能,但是仍然需要一个学习、实践的过程。因此,忠告您和广大消费者,切不可轻信“我能做厨柜”的言过其实的承诺,更不可轻视厨柜的复杂性。
⑻ 淘宝购买橱柜必须有合格证吗
还是有的 保障一点
⑼ 订做的橱柜有质量问题商家不肯退货款怎么到法院起诉
当事人可以到商家的住所地法院起诉,也可以到合同的签订地或合同的履行地法院起诉。
当事人应当向辖区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法院受理后,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