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活佛、堪布、上師、喇嘛這些稱謂有何區別【轉載】
活佛是「再來者」,也就是前世有所成就,乘願再來的轉世者。他與一般凡夫是不同的。活佛因願力而來,凡夫因業力而來。活佛中有能勝任上師的,也有不能勝任上師的。活佛也需要修證自己。雖然前世獲得證悟,今世現凡夫相還是要修證,因為我們每個人接受眾生相時,都是有掛礙、有染垢的。當然活佛降生時會與其他眾生不同,如出現天降甘露、出彩虹、冬天開花等瑞相。他的悟性也比一般眾生高,他有資格摩頂、加持灌頂,但需要修證才有資格傳法灌頂。活佛須經大成就者、傳承的認定,確認是某某成就者的轉世,舉行坐床儀式後才可以稱「活佛」。
「堪布」是一種佛學的學位。各傳承對堪布資格的要求條件不同。有些只要佛學院畢業就有堪布學位;有些堪布只有佛學理論知識,不一定有實際的證量。而有的堪布本身也是活佛或金剛上師。象薩迦四大堪布、傳戒堪布都是大成就者。
上師有傳法上師和金剛上師的不同。傳法上師具有一定的修證,可以傳法,但沒有灌頂的資格。金剛上師必須具備相當的證量,並經過大成就者或傳承的認定,不是「自封」的。只有金剛上師才具備灌頂、傳法、引導的資格。藏傳佛教認為金剛上師就是佛所現的凡夫相。
「喇嘛」,藏語中「喇」是無上的意思,「嘛」是母親的意思。早期「喇嘛」是對上師的尊稱,不是隨便哪一個僧人都可以配得上「喇嘛」這個稱號,但傳到漢地以後,逐漸就變成對藏傳佛教所有出家人的稱呼。就象漢地的「和尚」一詞,原本特指德高望重的僧人,但現在漢地所有的出家人都被稱為和尚。
② 我想請教一下 佛教之中密宗里 紅教和黃教的區別還有就是在家弟子的有法號嗎
藏傳佛教的各教派都抄是顯密兼學,甚至終生都沒修密法的也大有人在,不能簡單的定義為密宗。
寧瑪派,俗稱紅教,源於前弘期蓮華生、貝瑪拉米扎、貝若扎那等人傳下的密法。寧瑪派將佛法分為九乘,尤其重視阿底瑜伽乘,即俗稱的大圓滿法,提倡一切現象原始清凈圓滿的見地。在傳承方式上,比較重視伏藏傳承,即前弘期由蓮師所埋藏的密法經典。重要的傳承師包括三素爾、龍欽巴、德達林巴、蔣揚欽哲、局米旁等,主要寺院有藏區的敏珠林寺、多吉扎寺和康區的噶陀寺、白玉寺、佐欽寺。
格魯派,俗稱黃教,14世紀青海高僧宗喀巴廣學流傳於藏區的一切教法,並進行系統嚴密的組織,尤其強調戒律,因此格魯派僧人都戴象徵戒律的黃帽。此派在顯教方面,主張依次第遍學一切佛法,見地上依據中觀應成派,密法方面,比較推崇後弘期所傳的密集、勝樂、怖畏等密續以及秘密不共的溫薩耳傳。重要寺院有甘丹寺、哲蚌寺、色拉寺、扎什倫布寺、塔爾寺、拉卜楞寺等。
兩派主要區別在於密法修行的方便,以及空性的見地。
皈依後在家居士就有法號,只要您的皈依師沒有忘記給您。
③ 見到出家人應該如何稱呼
所謂佛法於恭敬中求,身為一個在家居士,對於出家師父的稱呼方式,皆有佛門中的規矩。因此身為佛弟子,都應該知曉對出家師父適當而得體的稱呼法,方能彰顯內心的恭敬,從而得到佛法的利益。
出家眾位列三寶之一,是在家居士皈依的對象,又是殊勝福田。身為居士,不知道如何正確地稱呼出家人,往往被人笑話,失弟子之禮,折自身之福。
那麼見到出家人應該如何稱呼呢?
一、師父
通常的見到出家僧人(無論男、女),統稱為「師父」。這是最為普遍,也是最常用的,也可以說是對出家人最穩妥的一種稱呼。不論男女長幼、德行高低,只要是出家人,乃至剛剛落發剃染的沙彌,既現清凈僧相,都理當受到在家居士的尊重,都可稱為「師父」。「師父」二字,與「弟子」之稱剛好相對,意思是如師又如父,授我佛法如師,生我慧命如父,是在家居士對出家人最為親切的德稱,很尊貴的。
但是要注意,這里的「師父」不是社會上通常叫的「師傅」或者是「師付」,應該稱其為「師父」。因為出家為僧、尼,乃能舍欲辭親,剃發染衣,解無為法,為做沙門。在修行路上一步一步證到佛的果位,故而貴為人天之師。如對其稱呼「師傅」或稱呼「師付」,有貶義,為不敬!應該稱其為「師父」才是。
二、法師
法師,指精通佛法,依法為師,指導他人修行的出家人,標準是很高的。是佛門和社會上的統一尊稱,以示恭敬。因為出家為僧、尼,他(她)的使命就是續佛慧命,宣講佛法,普度眾生。出家人以弘法為家務,以利生為事業。也只有他(她)們才配得上稱為「法師」。
現在一般只要知見端正、受過大戒、規矩本份、懂得一些佛法教理的出家人,也都被尊稱為法師。對一寺長老,大德高僧,為示尊重,往往略去法名,直稱「師父」、「法師」;而對一般出家人,為易區別,可加法名,稱「某某師父」、「某某法師」。
三、和尚
見到出家僧、尼,稱呼其為「和尚」的,這是對出家僧眾的最高尊稱。
「和尚」不僅是佛門內部對出家人的最高稱呼,也是社會上對出家人的最高尊稱。「和尚」一詞原從梵文,意思就是「師」。這個稱呼並非僅限於男子,有資格的出家女尼也可以稱為「和尚」,稱其為「和尚」本是尊敬。「和尚」的意思就是「師」,就是教授師、就是親教師。雖然要有一定資格堪為人天之師的出家僧、尼,才能配稱為「和尚」,但是你能夠直呼出家僧、尼為「和尚」,其本身也是對出家人的一種尊重,和對三寶的敬仰與信奉。
這里需要注意的是,在家信眾見到出家僧、尼,不能直呼他(她)的法名與字型大小。佛門內部的互相稱呼都要在其法名後面加上「法師」二字,通常叫「某某師」或「某某法師」,或者乾脆叫「某某和尚」,卻不能直呼其法名或字型大小。所以在家居士與信眾,如果當面要稱呼出家僧、尼的法名時,一定要在其法名後面加上「師父」或「法師」,才為如法,才為恭敬。
如果是寫信或者是向他人介紹時,一定要尊稱其為「上下」才合適。如果是門內弟子和居士之間稱呼自己師父的法名時,一定要加「上下」二字。即稱呼其為「上某下某」和尚,才是尊重與恭敬,才是如法。
另外對於諸山方丈、當家師父,以及德高望重的老和尚,有時尊稱他們為「長老」,這是佛門里的獨特尊稱。在家人可以效仿,尊稱他們為「長老」,或者尊稱他們為「老和尚」、「老法師」等,這些稱呼不僅是如法,亦顯得對三寶的恭敬。
對於年紀較大,德行較高的出家女尼,社會上有稱呼其為「師太」,如稱呼「某某師太」,或者直接稱呼其為「老師太」的,這些是佛門沿襲社會上其他宗門的一種習慣尊稱,並非是佛門定義。
對於密宗的喇嘛,稱其「喇嘛師父」、或者稱呼「上師」,至於「活佛」和「法王」是密教的特殊尊稱。
還有的信眾見到出家僧、尼,直呼「大師」的。這是妄稱,並非真實,不宜提倡。
「大師」一詞的稱呼,是社會上的氣功、武術界與其它藝術、學術界,各門派的流行稱謂,並非佛門禮儀。佛門里雖然也有稱某位大德為某某大師的(如弘一大師、太虛大師等),只是根據社會上的約定俗成,佛門而隨順方便罷了,亦非實相意義。
願佛門中人,都能夠如理如法去修學,尊師重道,精進修行,持戒念佛,阿彌陀佛!
④ 藏傳佛教密宗俗家弟子也叫居士嗎
當然也要居士。佛教中雖然有五宗,可你不要忘了密宗也是佛教的一部分。
但凡皈依了三寶,在家修行的人都可以叫居士。男居士叫優婆塞,女居士叫優婆夷。
不要把佛教拆開來看問題,這很重要。
⑤ 上師在 藏傳佛教里的稱呼
藏傳佛教,或稱藏語系佛教,俗稱「喇嘛」教。喇嘛藏語意為「上師」。藏語系佛教始於7世紀中葉,當時的藏王松贊干布迎娶尼泊爾尺尊公主和唐朝文成公主時,兩位公主都帶去了佛像、佛經。松贊干布在兩位公主影響下皈依佛教,建大昭寺和小昭寺。到8世紀中葉,佛教又直接從印度傳入西藏地區。10世紀後半期藏傳佛教正式形成。到13世紀中開始流傳於蒙古地區。此後的300多年間,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教派,普遍信奉佛法中的密宗。隨著佛教在西藏的發展,上層喇嘛逐步掌握地方政權,最後形成了獨特的,政教合一的藏傳佛教。
西藏最著名的佛教建築布達拉宮,始建於7世紀文成公主入藏時為公主建的宮室,但建成現在的規模,是到17世紀才完成。
巴利語系佛教(上座部佛教)流傳於我國雲南省傣族、布朗族等地區,那裡人民的佛教傳統信仰與南亞佛教國(泰國、緬甸等)大致相同。大約是在7世紀中葉,佛教從緬甸傳入中國雲南傣族地區。那裡若干世紀以來,都能保持依照原始佛教的佛法、戒律和進修學的優良傳統。
藏傳佛教是中國佛教三大系統(南傳佛教、漢傳佛教、藏傳佛教)之一,自稱「佛教」或「內道」,清代以來漢文文獻中又稱之為「喇嘛教」。藏傳佛教有兩層含義:一是指在藏族地區形成和經藏族地區傳播並影響其他地區(如蒙古、錫金、不丹等地)的佛教;二是指用藏文、藏語傳播的佛教,如蒙古、納西、裕固、土族等民族即使有自己的語言或文字,但講授、辯理、念誦和寫作仍用藏語和藏文,故又稱「藏語系佛教」。
藏傳佛教的發展
佛教在西藏發展的歷史分兩個歷史階段,藏文史籍一般稱「前弘期」和「後弘期」。7世紀中葉到9世紀中葉約2百年為前弘期。這一時期,佛教在吐蕃還是一種外來宗教,它在與當地原有的苯教不斷斗爭中發展起來,其間曾一度占優勢。赤松德贊(755一797在位)時從印度迎來寂護和蓮花生兩大師,建立桑耶寺和僧團組織。期間,在印傳佛教和漢傳佛教之間曾引發一場爭論(792—794),最終印傳佛教在贊普的支持下得以取勝。赤祖德贊(815一838在位)時,又委僧人為大相,並規定七戶養僧一人之制等,佛教得到進一步發展。他的繼任者贊普達瑪期間,佛教遭受嚴重打擊,但其後約百年,衛藏地區的佛教仍不絕如縷。
10世紀,佛教逐漸由西康、青海、阿里等地將戒律傳回衛藏地區。同時有一些人去印度求法,其中最有成績的是仁欽桑波(rin-chen-bzang-bo,958—1055),譯出以密宗為主的不少顯密經典。又從印度迎請阿底峽進藏,主要傳授顯宗教理,兼及密宗。這樣,佛教逐漸在吐蕃復興,並發展成獨具高原民族特色的藏傳佛教,而且從11世紀開始陸續形成各種支派,到15世紀初格魯派的形成,藏傳佛教的派別分支才最終定型。主要有寧瑪派、噶當派、薩迦派、噶舉派等前期四大派和後期的格魯派等。格魯派興起後,噶當派則並入格魯派而不單獨存在。藏傳佛教的派別差異既不像印度的小乘十八派是由於其遵行的戒律不同而分派,也有異於印度的大乘因其主張的教義不同而分派。其派別差異是因不同師承、不同修持教授、所據不同經典和對經典的不同理解等佛教內部因素和不同地域、不同施主等教外因素而形成眾多派別。這是藏傳佛教的又一特點。
藏傳佛教教義特徵為:大小乘兼學,顯密雙修,見行並重,並吸收了苯教的某些特點。傳承各異、儀軌復雜、像設繁多,是藏傳佛教有別於漢地佛教的一個顯著特點。顯宗說一切有部、經部、唯識、中觀四宗中以中觀為最發達。龍樹一系的論典以「正理聚六論」為中心,經過宗喀巴的倡導,中觀應成派月稱所著的《入中論》最受推崇,成為中觀論著的代表作。《現觀庄嚴論》與《入中論》兩書漢文未譯,而龍樹的《大智度論》藏文未譯,因而成為藏傳與漢傳佛學之一重要區別。藏傳顯宗教理的傳授與探討特別注重口頭的立宗辯論,辯論時嚴格按照因明學的「應成論式」的規矩進行,辨析精細入微,為其他各系佛學少有。藏傳密宗一般分為事部、行部、瑜伽部、無上瑜伽部等四部,而各宗派多以無上瑜伽部的各種教授為主要修行法門。
藏傳佛教的傳承方式既有師徒傳承方式,如寧瑪派、噶舉派、噶當派;也有家族傳承方式,如薩迦派,基本上採用以昆氏家族為基礎的家族傳承方式。但最具特色的還是活佛轉世制度。「政教合一」是藏傳佛教的另一大特點。歷史上,藏傳佛教的多數派別都和一定的政治勢力(包括地方實力集團或家族勢力)結合在一起,形成政教合一制度,教依政而行,政持教而立,彼此依存。這一制度在吐蕃赤祖德贊贊普時初見雛形,至薩迦派時正式確立,其後不斷完善,待格魯派掌西藏地方政教大權後而達鼎盛。1959年西藏民主改革時廢除。
藏傳佛教傳習和修證的處所分為講道院和修道院兩種,也有綜合者。較大的寺院都有規定學制。各派各寺的規定不完全相同。如格魯派哲蚌寺郭莽扎倉規定:因明五年,般若四年,中觀兩年,俱舍四年,戒律一年,必須循序而進。戒律學完之後統稱噶仁巴(經學士),其出路有三:1、少數申請應試格西學位,2、自由講學或閉關修持,3、入密宗學院繼續深造。藏傳佛教的學位有多種名目,如噶希(四論士)、饒絳巴(博學士)等,原僅為尊稱,後學制逐漸嚴密,須經過考試才能取得諸如拉仁巴、多仁巴、林賽、曼仁巴(醫葯士)等各種稱號,統稱為格西。
藏傳佛教的寺院規模大小不一,小者只有數人,大者多至七八千人。大寺院一般由經堂、神殿、做為辯經場所的林苑、印經院,若幹活佛拉章、僧舍、執事者的辦事處、倉庫、招待施主的客房、牲圈等等組成。寺院在舊西藏往往是一個地區的宗教、文化乃至經濟、政治中心。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重要的寺院依其重要的程度分別規定為國家級、省級、縣級的文物重點保護單位。文革期間許多寺院受到嚴重的破壞, 1979年以後由政府資助和信徒群眾自願集資逐漸恢復。
藏傳佛教的文獻極為豐富。藏文《大藏經》分《甘珠爾》和《丹珠爾》兩大部分,其中《甘珠爾》包括顯密經律,主要為佛教的原始經典,《丹珠爾》為論藏,系釋迦牟尼弟子對佛語的闡釋和論述的譯文集成。
藏傳佛教於後弘期時傳入青海、四川、甘肅、內蒙、雲南及今蒙古人民共和國,13世紀後開始傳入元、明、清宮廷,對中央政府的治藏政策和宗教政策產生了重大影響。還先後傳入尼泊爾、不丹、錫金、拉達克等周邊鄰國及鄰境。本世紀初,開始傳入歐美,分別建有傳教中心或藏傳佛教研究機構,並得到迅速發展,現已成為西方國家的不可忽視的宗教信仰之一。
藏傳佛教的四派
寧瑪派(rnying-ma-ba)是藏傳佛教最古老的一個派別。 「寧瑪」(rnying-ma)藏語意為「古」、「舊』,該派以傳承弘揚吐蕃時期譯傳的舊密咒為主,故稱為「舊」;其法統與吐蕃時期的佛教有直接傳承關系,歷史淵源早於後弘期出現的其他教派,故稱為「古」。通稱「舊譯密咒派」。寧瑪派僧徒可以分兩大類:第一類稱阿巴,專靠念經念咒在社會上活動,不注重學習佛經,也無佛教理論。第二類有經典,也有師徒或父子間傳授。我們主要介紹是第二類。 嚴格意義上的寧瑪派是11世紀時「大素爾」索爾波且?釋迦迥乃(1002--1O62)、「小素爾」索爾窮?喜饒扎巴(1014-1074)、卓浦巴(本名釋迦僧格,1074一1134)三素爾建立寺廟並有較大規模的活動時才形成的。到16、17世紀才有較具規模的寺院,後來在第五世達賴喇嘛支持下得到較大發展。著名的寺廟有西藏的多吉扎寺、敏珠林寺,四川的噶托、竹慶等寺。寧瑪派14世紀就已傳播到不丹、尼泊爾;近代來,印度、比利時、希臘、法國、美國等都建有寧瑪派寺廟,並不斷出版有關教義著作。
寧瑪派的傳承主要分經典傳承和伏藏傳承兩部分。14世紀後,經典傳承即不見史載,由伏藏傳承取而代之。伏藏為前弘期時蓮花生等密教高僧埋藏的密教經典法門,後弘期時發掘出來弘傳於世。藏傳佛教各宗派都有伏藏,但以寧瑪派最為重視,有南藏、北藏之分,《大圓滿法》即為該派獨有的特殊伏藏法。
寧瑪派的教法主要為九乘三部。九乘即聲聞、獨覺、菩薩等顯教三乘,事續、行續、瑜伽續等外密三乘,摩訶瑜伽(大瑜伽)、阿魯瑜伽(隨類瑜伽)、阿底瑜伽(最極瑜伽)等內無上三乘。其中的阿底瑜伽即「大圓滿法」。寧瑪派最為注重修習心部的大圓滿法,主張人心本自清凈,三身圓滿,不假造作,本自現成,修習的關鍵僅是消業凈習,即可契證本性,圓滿佛事。
薩迦派中的「薩迦」 (sa-skya)藏語意為灰白色的土地。因北宋熙寧六年(1073)昆?袞卻傑波(1034一1102年)在後藏薩迦縣薩迦寺弘法,故名。薩迦派有血統、法統兩支傳承。元代以後,薩迦派內又出現俄爾、貢噶、察爾3個支派。此外,薩迦派的重要寺院還有四川德格的貢欽寺,青海玉樹的結古寺、稱多縣的示藏寺,西藏林周的那爛陀寺,今錫金境內的結蔡寺等。
薩迦派採用款氏家族世代相傳的傳承方法。代表人物有薩迦五祖。初祖貢噶寧波(1102?一1158)、二祖索南孜摩(1142一1182)、三祖扎巴堅贊(1147一1216)、四祖薩迦班智達?貢噶堅贊(1182一1251)、五祖八思巴?洛追堅贊(1235一1280,薩迦班智達侄子)。1244年,薩迦班智達應蒙古皇子闊端邀請赴涼州會談,為元朝統一西藏作出了重要貢獻。後來,八思巴被元世祖忽必烈封為國師、帝師,領總制院事,管理西藏地方政教事務。1267年西藏建立薩迦派政教合一地方政權,在元中央王朝的支持下,薩迦派勢力大增,其寺院及勢力波及到康區和安多各地,對元朝皇室亦有重大影響。與此同時,薩迦派內部的矛盾亦逐漸發展,1324薩迦寺分成細脫、仁欽崗、拉康、都卻4個拉章,各領屬民、土地。1351年,薩迦派在西藏的掌權地位被帕竹噶舉派的大司徒絳曲堅贊取代,薩迦勢力日漸衰落。明成祖時,封薩迦首領為大乘法王,薩迦派僅保有薩迦附近一小片領地,其首領稱薩迦法王。明朝中期,其他3個拉章傳承斷絕,都卻拉章則再分為彭措頗章和卓瑪頗章兩房,延續至今,薩迦法王由兩房的長子輪流擔任。現今的薩迦法王在美國居住。
薩迦派在顯教方面注重經論的翻譯及辯經。顯宗方面有兩個傳承,一個倡導唯識見,傳授法相學;一個主張諸法性空,傳教中觀應成學說。密教方面有薩迦十三金法(《十三種不越外圍之金法》), 「道果法」是最獨特的教法。 「道果」法認為,修習佛法有三個層次。第一個層次是捨去「非福」(「惡業」、做壞事)。專心於行善,來生即可投生三善趣之中。第二層次是斷滅「我執」(「我執」指執於一切有形或無形的事物)。「我執」一斷滅,煩惱苦痛便無從生起,人也可從流轉輪回的痛苦中得以解脫。第三層次便是除去「一切見」。一切見指「斷見」 (指片面解釋「宇宙萬物皆非實有」 )和「常見」(指一般人的見解)。薩迦派認為,要防止「斷見」、「常見」,走中道,這樣才能達到智者的境界。
薩迦派對藏族文化的發展有重要貢獻,元代帝師達瑪巴拉在北京召集藏、漢、印度、北庭名僧用梵文原本對勘藏漢文佛教大藏經典,歷時3年撰成《至元法寶勘同總錄》。這為《藏文大藏經》的編定和刻印打下了基礎。薩迦寺至今仍是藏傳佛教中藏書最為豐富的一座寺院。
噶舉派是藏傳佛教支派最多的教派。「噶舉」(bkav-rgyud),藏語意為「口授傳承」,謂其傳承金剛持佛親口所授密咒教義。創立者先後有兩人。一是瓊布朗覺巴(khyung-po-rnal-vbyong-pa,990—1140),一是瑪爾巴譯師。這一派支系眾多,有達波噶舉和香巴噶舉兩大傳承。達波噶舉系統的創始人是達波拉結,但淵源卻可以追溯到瑪爾巴、米拉日巴師徒。達波拉結是米拉日巴的上首弟子之一,1121年在達布建岡布寺,收徒傳法。他融匯噶當派的《道次第》和米拉的《大手印》教授,寫成《道次第解脫庄嚴論》,逐漸形成獨特的風規,而成「達布噶舉派」。後來,達波拉結的眾多門徒發展出更多的支系,通常有「四系八支」之稱,遍布於藏區等地,至今未衰。達波噶舉中的帕竹噶舉、噶瑪噶舉的上層曾受元、明兩朝冊封,相繼執掌西藏地方政權。格魯派興起後,噶舉派中僅有止貢、噶瑪、達隆、主巴四支系保有一定勢力。香巴噶舉系統的創始人是瓊波南交巴,故也稱瓊布噶舉。因瓊波南交巴在後藏的香地區(shangs)廣建寺廟,傳法講道,故稱 「香巴噶舉派」。
噶舉派主要寺院有西藏墨竹工卡的止貢寺、四川德格的八邦寺等。
噶舉派主要學說是月稱派中觀見,重密宗,採取口耳相傳的傳授方法,曾融合噶當派教義。修習上,噶舉派注重修身,主修大手印法。大手印有顯密之分。顯教大手印為修心法門,修的是空性大手印,它要求修行者心住一境,不分別善惡美醜,以得禪定。密教大手印為修身法門,密宗大手印則以空樂雙運為道,分實住太平印、空樂大平印和光明大手印等。大平印修身的方法有四種,最主要的目的是通過對人體呼吸、脈、明點(心)的修煉,而達到一種最高境界。
格魯派(dge-lugs-pa)中的「格魯」一詞漢語意譯為善規,指該派倡導僧人應嚴守戒律。又因該派認為其教理源於噶當派,故稱新噶當派。格魯派既具有鮮明的特點,又有嚴密的管理制度,因而很快後來居上,成為藏傳佛教的重要派別之一。
該派奉宗喀巴大師(1357一1419)為祖師。宗喀巴於1402年和1406分別年寫成《菩提道次第廣論》和《密宗道次第廣論》,為創立格魯派奠定了理論基礎。1409年正月,宗喀巴在拉薩大昭寺首次舉行祈願大法會,同年又在拉薩東北興建甘丹寺,並自任住持,這是格魯派正式形成的標志。後來,該派勢力逐步擴大,修建了以哲蚌寺、色拉寺、札什倫布等寺為代表的寺院。活佛轉世制度的採用是格魯派走向興盛的轉折點。清代格魯派形成達賴、班禪、章嘉活佛(內蒙古)、哲布尊丹巴(外蒙古)四大活佛轉世系統。清代以來,格魯派寺院有了很大發展,除拉薩三大寺外,扎什倫布寺、昌都寺,青海塔爾寺、隆務寺、佑寧寺,甘肅拉卜楞寺、卓尼寺,四川格爾底寺、甘孜寺,雲南中甸的格丹松贊林寺,北京雍和宮等也都是格魯派的著名大寺院。
格魯派的佛教理論繼承阿底夏所傳的龍樹的中觀應成派思想,主張緣起性空。所謂緣起,即待緣而起,也就是說一切法的產生均有原因;性空則是自性空的略寫,一切法均無自性,從緣而起,這便是緣起性空。修行上採取「止觀雙運」的修行方法,止觀兼重,即主張止往修、觀察修兩種輪次修習。格魯派認為,修止就是把心安住於一境,如果得到輕安之感,即是止的本體;修觀就是通過思維而得到輕安之感,此為觀的本體。修習應止觀相互配合,由止到觀,由觀到止,而達涅。格魯派認為戒律為佛教之本,因此重視一切微細教法,要僧人以身作則,依律而行。在顯密兩宗的關繫上,格魯派則強調先顯後密的修習次第和顯密兼修的方法。
格魯派寺院組織嚴密。較大的寺院一般分寺院、扎倉、康村三級,而且各有管理組織,執事人員實行任期制,各司其責,重要事務則會商決定。學經制度健全。有系統的佛教教育體系和學位制度,規定顯密並重,先顯後密,注重戒、定、慧三學並習的學經程序。同時格魯派寺院還重視文法、修辭、工巧、醫葯、歷算等學科,對藏族思想文化的發展起過重要的作用。
以上為轉貼【網路知道】藏傳佛教分四大派系。包括寧瑪派(紅教)、噶舉派
(白教)、格魯派(黃教)、薩迦派(花教)。其中格魯派領導人稱班禪;達賴。達賴、班禪均沿襲轉世制度。其餘三派均稱法王。另外,如果樓主要修學藏傳佛教,請你一定慎重拜師。必須找到了真正具格的上師,再向他請求皈依。到底怎樣的人他具備什麼能力才可以依止為師呢?請你查看《上師五十法頌略釋》丹吉仁波切譯;《密教首重師承論》孫景風述;還有大福慧劍的《略談顯密佛教的傳承》。這三篇文章對真正想要修學藏傳佛教的人是有很大幫助的。那些故弄玄虛裝神弄鬼的假上師必須遠離。
⑥ 藏傳佛教的僧人自稱是什麼藏傳佛教的僧人對信徒及平常人如何稱呼
貧僧,老衲,施主,都是古代的詞語,西藏那邊還不是有說普通話的,你看索達吉堪布的開示,很多還不是正常的說話,就說現在,我們佛教對於施主的稱呼一般是香客,因為一般是信眾到了寺廟燒香後會供養寺廟一些錢,西藏那邊主要是密宗,一般人學不了,要學密,你首先要是個人才,不是隨便拉個人就能去學密的。現在末法時代,好好念佛,希望你可以成就
⑦ 問:可以拜在家居士為師嗎密宗
大德居士,受過菩薩戒者,修行上好可在家收徒。
⑧ 在密宗里,什麼人可以被稱為「上師」
一般泛指可以教授別人,並且對該密法派系的曼茶羅,各本尊悉皆通達成就,並擁有傳授該法脈密法資格的人。詳細的可參照下文,有的人認為上師的稱謂是藏地專有,這個文章指出漢地也是有上師的,只是漢密衰落隱沒,不被人泛知。現在近年漢密再興,有的人就提出很多針對性的問題,於是有了下文的釋疑。
上師(英文guru,梵文गुरु),音譯為古魯、咕嚕、俱盧,又譯為大師、導師、大士,是指在某個領域中,具備深厚知識、經驗,可以指導你方向的人。能夠引導並教育他人的教師,就稱為guru,這個詞經常被當成宗教性名詞來使用。在佛教、印度教及錫克教中,指引你靈性發展的宗教導師都被稱為上師。
在佛教弘傳的過程中「金剛上師」「金剛阿闍梨」等稱謂起源於印度,意譯為軌范師、正行、悅眾、應可行、應供養、教授、智賢、傳授。意即教授弟子,使之行為端正合宜,而自身又堪為弟子楷模之師,對曼荼羅之種種支分,乃至一切諸尊、其真言、手印、觀行及悉地,皆悉通達,得傳法灌頂者是名為「金剛阿闍梨」或「金剛上師」。「金剛上師」及「金剛阿闍梨」的稱號後期經諸位大德梵僧弘傳佛法翻譯經典儀軌逐傳至漢地及西藏。並受到了顯宗與密宗的重視。如宋代天竺阿閦撇干資羅(不動金剛)編《禮佛大懺悔文》中「南無皈依金剛上師」及元代天竺俊辯大師唧[口*捺]銘得哩連得啰磨寧等譯《佛說大白傘蓋總持陀羅尼經》中「敬禮一切最妙上師」等,可見由於密宗的興盛,「金剛上師」一詞已逐漸由印度傳播到漢地及西藏。
近日有同修質疑漢地密教中出現「金剛上師「之稱謂。認為「金剛上師」一詞乃是藏傳佛教所獨有的稱號。而在漢地佛教悠久的歷史文化中,寺院早晚課所收錄宋朝不動法師編定之《禮佛大懺悔文》儀軌中就有「南無皈依金剛上師」。不動法師乃是宋代人,且是修持密教金剛部之梵僧,修為甚高,故後人稱「金剛法師」。
由此而知「金剛上師」之稱號,在宋代,甚至更早以前,就已經在漢地受到普及,並受到佛教界的普遍認可,收錄於早晚課之中,漢地各個大小寺院持誦已有千年。
在西藏佛教中,寺院普通的僧人,通常被稱為阿卡。阿卡源於藏語A Khe(僧人之意)音譯,為區別於藏傳佛教僧人和漢傳佛教僧人,本為梵語的「和尚」一詞,逐漸成為青海當地人對藏傳佛教寺院僧人的稱呼。男性僧人稱為覺士,女性僧人稱為覺姆。對於長老、上座、高僧在藏傳佛教中尊稱為喇嘛,而異於對一般僧人。喇嘛是西藏語bla-ma或lama之音譯。意譯上師、尚師。含有最上者、上人之義。後又有明清兩代帝王冊封達賴、班禪額爾德尼、大寶法王、呼圖克圖等至高的稱謂。
直至民國時期,諾那呼圖克圖,法尊法師,能海法師等諸位大德在漢地廣弘藏密,並大量翻譯經典儀軌後,漢地信眾遂對藏傳佛教中具足一定灌頂傳法資格的高僧,稱為「金剛上師」。
因為漢地密教的衰微,一般信眾已對「金剛上師」的稱謂陌生了,所以,誤以為「金剛上師」的稱謂為藏傳佛教所特有。
其實,我國漢傳佛教中,宋代不動法師所著《禮佛大懺悔文》就足以證明,漢地早在千年前就已經有了對「金剛上師」稱謂的普遍認知。故「金剛上師」之稱號,並非是藏傳佛教所獨有的,而是漢藏共尊對軌范師、親教師等能教授弟子,對曼荼羅種種支分,乃至一切諸尊、其真言、手印、觀行及悉地,皆悉通達,得傳法灌頂者之稱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