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個體戶雇傭工人受傷怎麼賠償
法律重依據,只要你能有僱傭關系證明,老闆就有責任承擔。因工作造成傷殘,要版有傷殘鑒定,權確定級別,由公司一次賠償,這些都有法律法規的。由於自己操作失誤造成,如果公司有培訓或公司規定,沒有照章辦事,自己就要承擔部分責任。
② 裝修工人受傷,責任如何劃分,賠償如何解決
學校與王某之間是承包合同關系,
王某和張某之間是僱傭關系,
依照法律規定,僱工在工作期間受傷的,僱主即本案中的王某應承擔賠償責任,賠償的范圍包括醫療費,誤工費,交通費,如果傷殘的話,還有傷殘賠償金等等。
③ 家裡請來的裝修工人弄傷了,怎麼處理
根據你的描述,你家應該承擔全部責任,具體參照: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一條
雇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僱傭關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補充回答你的提問:就算他自己找的木板來釘的,也是給你家做工並且沒有超出所做工作的范圍,因此也應是你家來負責。現在你要做的應該是積極與對方協商,看能否盡快的將此事處罰。按上述規定,如果他去評傷殘,那麼他可以向你家索要的錢比較多。
④ 裝修過程中一個工人導致另一個工人受傷 該怎麼賠償
導致另一個工人受傷的工人和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 雇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致人損害的,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雇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人損害的,應當與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可以向雇員追償。
前款所稱「從事僱傭活動」,是指從事僱主授權或者指示範圍內的生產經營活動或者其他勞務活動。雇員的行為超出授權范圍,但其表現形式是履行職務或者與履行職務有內在聯系的,應當認定為「從事僱傭活動」。
第十一條 雇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僱傭關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雇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因安全生產事故遭受人身損害,發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接受發包或者分包業務的僱主沒有相應資質或者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與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⑤ 請人裝修,工人受傷,怎麼賠償
是否需要對工人進行賠償,看當時雙方是否有簽署相關的合同及一些具體情版況來確定,具權體來說,以下一些情況需要注意:
1、如果與裝修施工方有簽定正規的裝修合同,合同條款中對此類情況有相關的約定按照合同約定執行,沒有約定的話,裝修公司應該承擔主要責任,房主和裝修工人承擔次要責任,因為裝修公司和房主是合作關系,而房主與裝修工人並無合作關系,而裝修工人與裝修施工方是事實上的僱傭關系,其應該對此負責。
2、如果是直接找的工人,未簽定相關的裝修合同,房主和裝修工人共同承擔責任。
⑥ 沒有任何合同的裝修工受傷怎麼賠償
一、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系成立。
(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三)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二、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三、臨時僱用人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受傷,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第1款的規定:「雇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僱傭關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⑦ 裝修工人摔傷怎麼索要賠償
你家人與包工頭形成僱傭關系(不可能與業主形成勞動關系),受傷屬於人身傷害專,應由包工頭屬承擔賠償責任。如果包工頭沒有資質,則業主承擔相應的連帶賠償責任。
你家人如受傷可能留下殘疾,可申請傷殘鑒定,最終根據鑒定結果,主張相應的人身傷害賠償。
可主張的賠償,請參閱《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如下規定: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第二十五條 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准,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⑧ 裝修工人受傷如何賠償
裝修工程是否承包給別人?工人是否是你自己僱用的?還是承包人僱用的?如果說是你自己僱用的,你應該承擔全部責任。若工人是承包人僱用的,承包人應承擔責任,承包人若沒有資質承包裝修工程,你也應承擔相應責任。
⑨ 給私人飯店裝修受傷,怎麼賠償
給私人老闆裝修受傷,也是屬於僱傭關系,私人老闆需要負責。
⑩ 給私人裝修房子受傷後該怎麼賠償
應該賠償。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版助費、必要權的營養費,房主應當予以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個人之間形成勞務關系,提供勞務的一方因勞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自己受到損害的,根據雙方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