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子沒裝修物業費怎麼算
裝修不裝修是個人的事情,住不住也是個人的事情,跟物業費不發生關系,該交都是要交的
2. 房子如果未裝修未入住要交物業管理費嗎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規定,已交房沒入住沒裝修的房子需要交納物業費。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
第七條
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二)遵守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三)執行業主大會的決定和業主大會授權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
(四)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
(五)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四十一條
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由建設單位交納。
(2)沒有裝修的房物業費怎麼算擴展閱讀:
根據《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
第十五條
業主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業主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逾期不交納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的,業主委員會應當督促其限期交納;逾期仍不交納的,物業管理企業可以依法追繳。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
物業發生產權轉移時,業主或者物業使用人應當結清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
第十六條
納入物業管理范圍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開發建設單位原因未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由開發建設單位全額交納。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物業服務收費,是指物業管理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相關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秩序,向業主所收取的費用。
第三條
國家提倡業主通過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競爭機制選擇物業管理企業;鼓勵物業管理企業開展正當的價格競爭,禁止價格欺詐,促進物業服務收費通過市場競爭形成。
第四條
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物業服務收費的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物業服務收費的監督管理工作。
3. 購買的房子到現在也沒有裝修,是毛坯房,物業費怎麼收
無論你覺得合不合理,都需要交物業費。住不住都需要交。
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規定:「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由建設單位交納。」
同時我國《物權法》第七十二條規定:「業主對建築物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權利,承擔義務;不得以放棄權利不履行義務。」
如果業主以未享受物業服務企業已經提供的服務(比如業主提出其因出國房屋無人居住而未享受服務)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比如低樓層業主提出其從未乘坐電梯等)提出物業費抗辯的,法院都不會予以支持。
選聘物業服務企業是業主共同作出的決定,只要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合同約定提供了相關服務,則物業費的交納義務對全體業主而言都是均等的。除非管理規約或者物業服務合同等有另外的規定或者約定。
空置房物業費各地規定有所不同,在各個地區會有某些特別的規定。比如石家莊新出台的《物業管理條例修訂案》規定,空置房空置在3個月以內的,不交物業費;空置超過3個月的,則交20%的物業費。西安長期空置的房屋,只交70%的物業費。
4. 物業法怎麼規定無人住,沒裝修的房子交物業費要交多少
業主驗收房子,領到新房鑰匙後,就要繳納物業費,不論是否裝修
如果沒有住,也沒有裝修,可以少交物業費
需要向物業公司說明情況,和物業協商繳納比例
一般是交80%左右
5. 沒有裝修的房子,物業法有規定物業費可以打折交納嗎
《物業管理費收取標准》規定可以打折。
(四)物業費回收取標准
物業答費又稱為物業管理服務費,是由物業管理企業按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約定的期限向業主收取。物業服務費用由物業產權人自辦理入住手續之日起按月繳納。經雙方協商可預收物業服務費。
物業費收取標準是由物業管理企業與業主委員會在政府指導價基礎上協商確定,並報價格管理部門備案。專項服務費和特約服務費除價格管理部門另有規定。物業費實行的是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
建設單位未出租、出售的物業以及交付使用但業主或使用人尚未居住的物業,物業管理服務費按應收標準的70%收取。
物業交付使用前發生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由建設單位承擔;物業交付使用後至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終止之日發生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費,由建設單位和物業買受人按照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的約定承擔。物業收費標准一確定,物業管理部門不得隨意更改及重復徵收。
6. 新房沒有入住也沒有裝修,要交物業費的標準是什麼
一、購買的抄商品房無人居住,也是需要交納物業管理費的。如果房屋長期閑置,可以協商物業管理公司或根據當地出台的相關政策,打折收取。
二、物業管理費在房屋實際交付後由業主買受人交納,一般是以購房者實際收房之次月開始繳納。
三、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42條,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
四、物業在未實際交付給買受人佔有之前的物業服務費應由房產開發商交納,實際交付後應由業主買受人交納。一般實踐中,物業服務費是以月為單位交納的,實際操作中一般是以購房者實際收房之次月開始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
五、業主從開發商處接收房屋時起,業主就對房屋有實際佔有、使用的權利,並享受物業服務企業的物業管理服務,至於業主由於某種原因未實際居住,不影響物業公司收取物業服務費。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物業服務企業已經按照合同約定以及相關規定提供服務,業主僅以未享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抗辯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7. 沒入住沒裝修的房子要交物業費嗎
沒入住沒裝修的房來子,已經辦理的源交房手續,是需要繳納物業費的。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
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由建設單位交納。
第四十三條
物業服務企業可以根據業主的委託提供物業服務合同約定以外的服務項目,服務報酬由雙方約定。
(7)沒有裝修的房物業費怎麼算擴展閱讀:
《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十五條
業主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業主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逾期不交納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的,業主委員會應當督促其限期交納;逾期仍不交納的,物業管理企業可以依法追繳。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物業發生產權轉移時,業主或者物業使用人應當結清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
第十六條
納入物業管理范圍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開發建設單位原因未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由開發建設單位全額交納。
參考資料來源:搜狗網路——物業管理條例
8. 買房未裝修未入住,需要交物業費嗎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規定,即使業主沒有入住,在辦理完成收房手續之後必須交納物業管理費。且物業費與裝修和入住不相關。
(8)沒有裝修的房物業費怎麼算擴展閱讀:
關於什麼時候繳納物業費的情況,根據地區和小區的不同有所不同,但是大部分小區都是開發商交房之日就開始收取物業費了。業主不繳納物業費,會被物業起訴,需要繳納滯納金的。
1.開發商通知你最後交房的日期那天起開始算,因為那時候開發商已經把房屋交給物業費,開發商已經不再補貼物業費。如果因房屋質量問題未達到交房條件,可以找置業顧問要求減免物業費。
2.你到物業公司交房領取鑰匙的那天起,開始繳納物業費(一般是先預交半年)。詳細情況,可以咨詢當地權威機構。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物業在未實際交付給買受人佔有之前的物業服務費應由房產開發商交納,實際交付後應由業主買受人交納。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物業服務企業已經按照合同約定以及相關規定提供服務,業主僅以未享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抗辯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由此可見,業主在沒有特殊情況下,還是要及時繳納物業費的,避免因為不繳納物業費被起訴。
網路-物業費
9. 房子未裝修使用,物業費應如何繳納
按照《物復業管理條例》,自房產制交付給業主,業主就開始需要支付物業費等各項費用,業主無論是否居住、是否裝修,只要你接收的房屋,在享有權利的同時,,必須履行支付物業費的義務。
不過現在很多省市針對接收後,沒有立即裝修和使用的房產,有一個減收的政策,比如甘肅省規定新入住的房產,接收後沒有裝修,那麼可以享受50%的物業費優惠等等,這個屬於地區政策。
但是不管收費標准如何,,是100%收取、還是半價收費,業主都應該為其住房繳納物業管理費。
10. 房子沒裝修物業費按規定什麼標准交
《物業管理費收取標准》規定可以打折。
(四)物業費收取標准
物業費又稱為專物業管理服務費,是由屬物業管理企業按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約定的期限向業主收取。物業服務費用由物業產權人自辦理入住手續之日起按月繳納。經雙方協商可預收物業服務費。
物業費收取標準是由物業管理企業與業主委員會在政府指導價基礎上協商確定,並報價格管理部門備案。專項服務費和特約服務費除價格管理部門另有規定。物業費實行的是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
建設單位未出租、出售的物業以及交付使用但業主或使用人尚未居住的物業,物業管理服務費按應收標準的70%收取。
物業交付使用前發生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由建設單位承擔;物業交付使用後至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終止之日發生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費,由建設單位和物業買受人按照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的約定承擔。物業收費標准一確定,物業管理部門不得隨意更改及重復徵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