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建築施工業怎麼確認收入計算成本,什麼時候確認收入和計算成本
按完工百分比
根據合同規定的完工進度確認收入然後按照工程預算和工程進度確認成本
保證收入和成本配比就行了有幫助請評價採納
謝謝!
B. 建築裝飾行業工程未完工如何確定收入
按照完工百分比法來確定收入。具體的細節參照網路。
確定建造合同的完工進度,計算出完工百分比 《企業會計准則--建造合同》規定,企業採用完工百分比法確定合同收入和費用,確定合同完工進度可以選用下列三種方法: 1、累計實際發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預計總成本的比例。該方法是確定合同完工進度較常用的方法。其計算方式為: 合同完工進度=累計實際發生的合同成本/合同預計總成本×100% 2、已經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預計總工作量的比例。該方法適用於合同工作量容易確定的建造合同,如道路工程、土石方挖掘、砌築工程等。其計算公式為: 合同完工進度=已經完工的合同工作量/合同預計總工作量×100% 3、已完合同工作的測量。該方法是在無法根據上述兩種方法確定合同完工進度時所採用的一種特殊的技術測量方法。這種技術測量並不是由建造承包商自行隨意測定,而由專業人員現場進行科學測定。適用於一些特殊的建造合同,如水下施工工程等。
C. 建築行業做賬什麼時候確認收入呀求建築行業財務人員指導
建築施工,大多是掛靠。兩個或兩個以上合夥人。原材料購進,不需要拿現金;各分包項目按合同的約定分進度付款。即使有付款,都是合夥人共同相應出資,收到老闆的錢,都要分別記在各自的往來上。購入的材料按權債發生制入賬,其他工程款項的支付在中途都要記入往來。如何確認收入你無需去考慮。但營改增後,老闆各自的起動資金會打入掛靠公司,由公司代付,原材料的購進獲取的稅票都要交公司做賬,就等於要做兩套賬,一套賬就是稅票,另一套賬就是白條賬。很復雜。需要在實踐中,動腦子,對每一筆經濟業務的發生,需要進行研判,做到既有原則,又有靈活。一句話,就是不能錯賬、亂賬。
D. 建築行業收入怎樣確認
兩種方法:
第一種,收到錢就做收入,沒有收的錢就不做收入。
第二種,開發票就做收入,不開發票就不做收入。
對營業稅納稅義務的發生時間,咨詢員答道,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建築業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6〕177號)規定,1.納稅人提供建築業應稅勞務,施工單位與發包單位簽訂書面合同,如合同明確規定付款(包括提供原材料、動力和其他物資,不含預收工程價款)日期的,按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期為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合同未明確付款(同上)日期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收訖營業收入款項或者取得索取營業款項憑據的當天。上述預收工程價款是指工程項目尚未開工時收到的款項。對預收工程價款,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工程開工後,主管稅務機關根據工程形象進度按月確定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2.納稅人提供建築業應稅勞務,施工單位與發包單位未簽訂書面合同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收訖營業收入款項或者取得索取營業收入款項憑據的當天。3.納稅人自建建築物,其建築業應稅勞務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銷售自建建築物並收訖營業收入款項或者取得索取營業收入款項憑據的當天。4.納稅人自建建築物對外贈與,其建築業應稅勞務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該建築物產權轉移的當天。
在企業所得稅的收入確認上,《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企業受託加工製造大型機械設備、船舶、飛機,以及從事建築、安裝、裝配工程業務或者提供其他勞務等,持續時間超過12個月的,按照納稅年度內完工進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確認收入的實現。也就是說,對持續時間超過12個月的建築安裝工程,不論該建造合同的結果是否能夠可靠估計,企業所得稅上一律按納稅年度內完工進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確認收入的實現。但對不超過12個月的建築安裝工程,在完成勞務時按合同或協議總金額確認,具體確認標准參照商品銷售收入的確認標准,該規定與企業所得稅應稅收入的確認一致。
E. 建築業什麼時候確認收入急!急!急!
按照所得稅的要求是要按照收入進度確認收入的,可以預交一部分所得稅,營業稅和其他附加稅等開票再報
F. 建築企業怎麼確認收入
施工企業的收入與支出成本是根據企業的實際收支而確定。完工程度是據形象進度來確認,但進行會計核算是根據應付開支和應計收入核算。
建安合同額與實際主營業務成本不會是一致的,因為主營成本除了施工合同額外,還有很多承包外的開支。
至於按完成的進度計算利潤情況,不能按收付實現制方法核算,而要按權責發生制進行核算。
G. 建築業營業收入確認問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08修訂版)第12條的規定:
營業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並收訖營業收入款項或者取得索取營業收入款項憑據的當天。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08修訂版)第25條的規定:
納稅人提供建築業採取預收款方式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到預收款的當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08修訂版)第11條的規定:
單位以承包、承租、掛靠方式經營的,承包人、承租人、掛靠人(以下統稱承包人)發生應稅行為,承包人以發包人、出租人、被掛靠人(以下統稱發包人)名義對外經營並由發包人承擔相關法律責任的,以發包人為納稅人;否則以承包人為納稅人。
因此,根據您的表述,貴公司作為承包人是以發包人名義對外經營並由發包人承擔相關法律責任的,以發包人為納稅人;而貴公司不是納稅人。
問題補充回答:
取得收入
借:銀行存款等科目
貸:主營業務收入
發生成本時
借:工程施工
貸:原材料、周轉材料、機械作業、應付職工薪酬等等
結轉成本時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工程施工
H. 建築業收入確認
客戶要發票我們就確認收入,想問一下 ,這樣做的風險在那裡?
只要沒有「預收賬款」長期掛賬(一年以上),稅務那兒就沒有問題。一般「預收賬款」長期掛賬,稅務會要求你轉銷售收入,並納稅。
如果有稅務局來查怎麼辦?
建議,幾種情況分別處理:
1)如果客戶短期內不能結算(支付貨款和要發票),在備查賬登記,不要做到外賬里。
2)如果客戶支付了貨款沒有要發票,建議不要計入「預收賬款」,作為臨時負債處理
借:銀行存款 等
貸:應付賬款
等開票後在核銷(稅略)
借:應付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3)如果客戶要了發票而沒有支付貨款,作為收入處理。
總之,你說的「客戶要發票我們就確認收入」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