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以公積金貸款裝修款需要什麼手續
提供資料如下:
1、通用材料
(1)合法的身份證件;
(2)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
(3)借款人婚姻證明;
(4)家庭有穩定的經濟收入的證明;
(5)其他必需的相關資料。
2、建造、翻建、大修住房類:
(1)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費用的首期付款或自籌資金證明。
(2)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合同或協議及相關資料;
建議先咨詢公積金中心再辦理
或者:
1、職工到住房公積金繳存銀行或單位領取並填寫《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職工還商貸的填寫《住房公積金償還商業住房貸款申請表》。
2、職工向單位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所在單位應當予以認真核實,證明提取事由的真實性,並在《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上簽署意見並加蓋單位公章(職工還商貸的需到貸款銀行蓋章確認);
3、職工持《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及相關資料到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機構或繳存銀行辦理提取審核手續;
4、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機構或繳存銀行在受理職工提取申請時,經審核通過准予提取的,應在《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上簽署同意意見;經審核有疑問的,應將相關提取證明資料留存,在3個工作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
5、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機構或繳存銀行審核批准後,職工持經審核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到所在單位開具《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到繳存銀行辦理提取手續;
6、提取金額超過10萬元(含10萬元)的、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職工家庭享受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繳存職工或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職工家庭遭遇火災、地震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住房積金繳存銀行的職工因購房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的,須到管理中心或其分支機構辦理審核;經管理中心或其分支機構審核通過後,持《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及單位開具的《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到繳存銀行辦理提取手續。
Ⅱ 在鄭州房子裝修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嗎
房屋裝修是不可以提取公積金的,但是可以申請公積金裝修貸款。
公積金裝修貸款條件:
1、貸款人須有本市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自申請之日向前推,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12個月以上(夫妻都繳存公積金的只允許一人貸款);
3、有符合法律規定的購房、建房、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協議)及有關材料;
4、具有一定比例的自籌資金。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住房的,自籌資金不低於總房價的20%(購買二手房或建房、大修住房的,自籌資金不低於總房價的30%);
5、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由所在單位出具月收入證明);
6、同意用所購住房或具有完全產權的自有住房或第三人住房做抵押,或用貸款銀行認可的有價證券、銀行定期存單進行質押,或由貸款銀行認可的法人、組織或第三人提供保證。
公積金裝修貸款申請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證明(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或離婚證、法院判決書、裁定書,單位出具的未婚或離婚未再婚證明等);
2、穩定的經濟收入證明材料(單位工資收入證明等);
3、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證明;
4、與售房單位簽訂的購房合同、協議(自建住房的需要提供土地、規劃部門的批件);
5、本人及配偶共同填寫好的借款申請審批表;
6、要有不低於總房價20%的房款(首付款)收據(購買私產房,建造、大修自住住房需出具不低於總房款30%的自籌資金證明);
7、借款人出具的質押權利清單、權屬證明文件(或保證人出具的同意提供擔保的書面承諾)。
Ⅲ 公積金可以貸款裝修需要什麼手續
您好,住房公積金貸款所需材料:
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戶口簿;
2.借款人及其配專偶的居民身份證屬;
3.借款人婚姻狀況證明;
4.購房首付款證明;
5.銀行列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狀況報告;
6.符合法律規定的房屋買賣合同或協議。
住房公積金辦理條件:
1.個人與所在單位必須連續繳納住房公積金滿一年;
2.借款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購買商品房的,必須有不少於總房價30%。
住房公積金辦理流程:
1.貸款人准備相關資料,到銀行填寫貸款申請,並提交材料;
2.貸款銀行接到申請後進行資料的確認和審核;
3.審核過後,貸款銀行聯系貸款人,簽訂相關合同;
4.銀行放款,貸款人履行還款責任。
以上回答由融聯偉業為您提供,請參考。
Ⅳ 提取公積金進行房子裝修需要什麼手續
裝修不可以提取公積金,只能申請公積金裝修貸款。
公積金裝修貸款條件:
1、貸款人須有本市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自申請之日向前推,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12個月以上(夫妻都繳存公積金的只允許一人貸款);
3、有符合法律規定的購房、建房、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協議)及有關材料;
4、具有一定比例的自籌資金。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住房的,自籌資金不低於總房價的20%(購買二手房或建房、大修住房的,自籌資金不低於總房價的30%);
5、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由所在單位出具月收入證明);
6、同意用所購住房或具有完全產權的自有住房或第三人住房做抵押,或用貸款銀行認可的有價證券、銀行定期存單進行質押,或由貸款銀行認可的法人、組織或第三人提供保證。
公積金裝修貸款申請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證明(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或離婚證、法院判決書、裁定書,單位出具的未婚或離婚未再婚證明等);
2、穩定的經濟收入證明材料(單位工資收入證明等);
3、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證明;
4、與售房單位簽訂的購房合同、協議(自建住房的需要提供土地、規劃部門的批件);
5、本人及配偶共同填寫好的借款申請審批表;
6、要有不低於總房價20%的房款(首付款)收據(購買私產房,建造、大修自住住房需出具不低於總房款30%的自籌資金證明);
7、借款人出具的質押權利清單、權屬證明文件(或保證人出具的同意提供擔保的書面承諾)。
Ⅳ 申請房子裝修住房公積金需要什麼手續
一、申請房子裝修住房公積金需要以下手續:
1、職工到住房公積金繳存銀行或單位領取並填寫《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職工還商貸的填寫《住房公積金償還商業住房貸款申請表》,兩種表格都可在當地住房公積金網站下載);
2、職工向單位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所在單位應當予以認真核實,證明提取事由的真實性,並在《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上簽署意見並加蓋單位公章(職工還商貸的需到貸款銀行蓋章確認)。
3、職工持《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及相關資料到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機構或繳存銀行辦理提取審核手續。
4、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機構或繳存銀行在受理職工提取申請時,經審核通過准予提取的,應在《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上簽署同意意見;經審核有疑問的,應將相關提取證明資料留存,在3個工作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
5、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機構或繳存銀行審核批准後,職工持經審核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到所在單位開具《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到繳存銀行辦理提取手續。
6、提取金額超過10萬元(含10萬元)的、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職工家庭享受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繳存職工或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職工家庭遭遇火災、地震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住房積金繳存銀行的職工因購房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的,須到管理中心或其分支機構辦理審核;經管理中心或其分支機構審核通過後,持《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及單位開具的《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到繳存銀行辦理提取手續。
二、需要出具的材料: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權,公積金繳納磁卡,購買房屋的全額發票或收據,戶口本,省份證,如果需要同時支取愛人的還需要出示結婚證.
三、公積金提取流程:
1、職工提供要件材料
2、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提取業務
3、中心財務科辦理支付。
Ⅵ 鄭州市區裝修房屋提取公積金,需要什麼手續
公積金提取條件:
1、職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申請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積金內:
(1)購買容、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發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5)遭遇突發重大自然災害,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6)被納入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的。
2、職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
(1)離休、退休的;
(2)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3)出國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的;
(4)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兩年仍未就業,且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5)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未再就業,男性已滿50周歲、女性已滿45周歲,且家庭生活困難的;
(6)非戶籍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離開本市、戶籍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戶籍遷出本市的;
3、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由其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申請提取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
Ⅶ 鄭州市區裝修房屋提取公積金,需要什麼手續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建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3、租賃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15%);
4、離休、退休的或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5、出境定居的;
6、職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9、非本市常住戶口或本市農業戶口的,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10、戶口遷出本市行政區域,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11、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未重新就業滿五年的;
12、在職期間被判刑,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13、本人、配偶及其父母、子女患慢性腎衰竭(尿毒症)、惡性腫瘤、再生障礙性貧血、
慢性重型肝炎、心臟瓣膜置換手術、冠性動脈旁路手術、顱內腫瘤開顱摘除手術、重大器官移植手術、主動脈手術九種重大疾病的。
辦理場所:
鄭州市互助路與百花路交叉口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辦理要件:
職工符合規定提取條件的,應提供本人身份證、相應證明材料及復印件、公積金
提取申請表(加蓋單位財務章、託管戶或集中管理戶不加章)、公積金龍卡等。已辦理公積
金龍卡的,直系親屬可代領提取,提供經辦人身份證及關系證明,相應的證明材料應包括:
1、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或經濟適用住房的:提供:(1)有效期兩年內的經房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或者有效期兩年內的房屋所有權證二者任選一項。提供購房合同的,攜帶原件,用A4紙復印第2、4、16頁內容一份。
提供房屋所有權證的,攜帶原件,用A4
紙復印發證機關簽章頁、產權信息頁、發證日期頁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