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包工的工傷每月工資怎麼算
按照受工傷前3個月的平均工資或者一年的平均工資進行計算;一、如果你發生工傷不內到一個月,則按照容你受工傷前所在市的上半年度在職職工的月平均工資進行計算;二、如果在發生工傷以後,要主動到當地的社保部門去做工傷認定的申請,申請所需要的資料有:(一)工傷認定申請表;(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❷ 裝修工工傷怎麼算
員工在工作中發生事故受傷,應該按照工傷流程進行。
工傷流程如下:
1、及時送往醫院治療。
2、申請工傷認定。單位在事故發生後一個月內申請,如果單位未按時申請,員工可以在事故發生後一年內申請工傷認定 。
3、治療及休息期。員工在醫院治療和休息期間,單位按月支付員工工資,工資保持原待遇不變。
4、勞動能力鑒定。員工在達到一定醫療期後,可申請傷殘鑒定。
5、工傷待遇審核。員工在治療完畢或者勞動能力鑒定結束之後可申請工傷待遇,報銷醫療費用以及領取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等。
6、員工和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時,單位應該支付有傷殘人員一次性就業補助金,社保支付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第二十一條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❸ 工傷怎麼計算工資
工傷職工來停工留薪期工資按遭自受事故傷害前標准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指工傷職工停止工作,治療工傷期間,包括住院期間和出院後休養康復期間,按治療工傷醫療機構書面證明和當地勞動部門《停工留薪期分類目錄》確認,一般不超過12個月。滿一年的,由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
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是指按工傷職工遭受事故傷害前正常上班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享有加班費之外的工資福利待遇。
❹ 工傷之後,工資怎麼計算
第一 工資按照相關的工傷休息來算
第二 不會給了你工傷還給你工資 只發基本工回資
第三 按道理基本都不答給你發 因為你沒有給單位創造價值
第四 這個要看單位如何說了 一般發放也是按照單位和你約定的價格當初如果月薪基本工資多少多少發 也可以
第五 如果按照最低工資的多少來發 也是沒錯的
第六 如我是企業就讓會計算下那個少的發給你
第七 祝福你工作順利 事業發達 生活安康 早日康復
附帶說明建議你多買商業保險這樣可以避免你的損失 提高你的生活品質
❺ 員工工傷以後工資待遇具體怎麼計算
工傷索賠的賠償項目有以下幾種情況:
1、造成一般傷害(未達到殘疾)的賠償:醫療費、傷專者住院期間的伙食屬補助費、生活護理費、工傷期間的工資、交通食宿費。
2、造成傷殘的賠償:醫療費、傷者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工傷期間的工資、交通食宿費、輔助器具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3、造成死亡的賠償:喪葬補助金、一次性傷亡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
4、職工下落不明的情況:職工外出或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賠償項目,要分不同情況而定。職工沒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獲得的賠償項目有:供養親屬撫恤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50%(生活有困難的);職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獲得的賠償項目有:喪葬費、供養親屬撫恤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❻ 建築工人工傷工資怎麼算
根據《工傷保來險條例》第三十三條源規定,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原工資」,《工傷保險條例》未定義,各地規定大致有以下三種計算方法:
1、《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
第六十六條本條例中下列用語的含義:
(二)原工資福利待遇,是指工傷職工在本單位受工傷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福利待遇。工傷職工在本單位工作不足十二個月的,以實際月數計算平均工資福利待遇。
2、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關於工傷保險若干問題的意見》
十四、《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中「原工資福利待遇」應理解為「職工在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正常出勤情況下,應享受的工資福利待遇(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除外)」。
3、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一庭
《關於審理勞動爭議糾紛案件若干疑難問題的解答(2012.12)》
十六、《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的計算標準是什麼?
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其中「原工資」按照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的平均月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等,但不包括加班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