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築材料公司營業執照經營范圍怎麼寫
經營范圍:銷售建築材料、鋼材、裝飾材料、金屬製品、不銹鋼製品、鋁塑門窗、電線電纜、化工廠品、電子產品、日用品、工藝品。
建築裝飾材料、環保設備、金屬材料、木材及製品、防水材料、機電設備、花卉盆景、水泵閥門、流體控製成套設備及配件的銷售。
(1)建材廠經營范圍有哪些擴展閱讀:
工商企業的開業和歇業,應當經過業務主管部門審查同意,並經縣、市登記主管機關核准登記。核准開業的工商企業,由所在縣、市人民委員會或者登記主管機關發給開業證照。但是,縣、市人民委員會或者登記主管機關認為無需發給開業證照的,核准登記後也可以不發給開業證照。
工商企業改變企業名稱、經濟性質、生產或者經營范圍,轉業、合並或者遷移,應當先經業務主管部門審查同意,並經縣、市登記主管機關核准,辦理變更登記。其他登記事項有變動的時候,應當定期報告縣、市登記主管機關。
2. 營業執照營業范圍中的建材包括哪些
新型建材科技公司經營范圍:生產、銷售商品混凝土、乾粉砂漿、預拌砂漿、外牆保溫砂漿。(涉及許可經營項目,取得相關部門許可後方可經營)建材、裝飾裝修材料的銷售及技術研究。
生產、加工:節能環保建築保溫材料、無溶劑新型環保塗料(不含危險化學品及一類易制毒化學品);批發:建築材料、橡膠製品、化工產品(不含危險化學品及一類易制毒化學品)、機電設備,以上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該經營范圍不含國家法律法規限制、禁止、淘汰的項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工程和技術研究和試驗發展;建材批發;其他專業咨詢;工程勘察設計;建築安裝業;五金產品批發;其他未列明建築業(防水補漏工程)。(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新型牆體保溫材料研發、生產、銷售;建築工程施工、技術咨詢;建築小五金、給排水管道銷售;混凝土外加劑、水性塗料、乾粉膩子的加工、銷售(危險化學品除外)。(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環保、節能新型牆體保溫材料和泡沫混凝土砌塊研發銷售;礦產品、金屬製品、金屬材料、鐵合金、鋼渣、化工原料、化工產品、五金交電、電子產品、電腦及電腦耗材、潤滑油、建材銷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級工商行政管理局對個體工商戶履行下列行政管理職責:
(一)對從事個體工商業經營的申請進行審核、登記,頒發營業執照;
(二)依照法律和本條例的規定,對個體工商戶的經營活動進行管理和監督,保護合法經營,查處違法經營活動,維護城鄉市場秩序;
(三)對個體勞動者協會的工作給予指導;
(四)國家授予的其他管理許可權。
各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對個體工商戶進行業務管理、指導、幫助。
3. 注冊一家建材公司,經營范圍怎麼寫
建材公司的經營范圍:建材、五金交電、金屬材料、化工原料及產品、除危險化學品、監控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學品、木製品、機電產品、環保設備、工藝禮品、日用百貨的銷售,建築工程憑許可資質經營,商務咨詢除經紀,綠化養護,企業管理。
建材公司的經營范圍的填寫經營范圍是國家允許企業生產和經營的商品類別、品種及服務項目,反映企業業務活動的內容和生產經營方向,是企業業務活動范圍的法律界限,體現企業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的核心內容。
根據《企業經營范圍登記管理規定》
第一條 為了規范企業經營范圍登記管理,規范企業經營行為,保障企業合法權益,依據有關企業登記管理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登記的企業。
第三條 經營范圍是企業從事經營活動的業務范圍,應當依法經企業登記機關登記。申請人應當參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選擇一種或多種小類、中類或者大類自主提出經營范圍登記申請。
對《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中沒有規范的新興行業或者具體經營項目,可以參照政策文件、行業習慣或者專業文獻等提出申請。
企業的經營范圍應當與章程或者合夥協議規定相一致。經營范圍發生變化的,企業應對章程或者合夥協議進行修訂,並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3)建材廠經營范圍有哪些擴展閱讀:
注冊建築材料公司所需條件及注冊程序:
1、由全體股東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託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名稱預先核准。
憑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到銀行開戶,然後到會計師事務所進行驗資。
2、由會計師事務所出具驗資報告後,帶上全體股東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驗資報告、股東會決議(選舉法定代表人的決議)、股東身份證、公司章程、營業場所證明材料、房屋租賃協議到工商局辦理注冊登記。
3、到稅務局辦理稅務登記證。
4、到質監局辦理機構代碼證。
5、由於建材生產行業的特殊性,基本上還需要環評、規劃選址許可,而在生產工藝或流程存在使用危化品或其他化學物品,還需要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使用特種設備,還需質監局驗收許可(當然所生產的產品也要檢測),等等。
4. 辦個辦個建築材料公司可以包括哪些經營范圍
建材公司的經營范圍:
建築裝飾材料、裝潢板材金屬材料、不銹鋼制內品、木材、汽車容配件、機械設備、五金建材、日用百貨的批發,企業管理咨詢、投資管理,市場信息咨詢與調查等。
簡介:
建材材料公司未來發展走向:
1.需求總量仍會增長,供大於求的局面短期不會改變。
2.優質建材、環保建材的供應會穩步增加。
3.高新建材、時尚建材的消費將與國際潮流接軌。
4.新型裝飾裝修建材的進口會增加,具有資源和成本優勢的建材出口也增加。
5.傳統建材中的水泥、玻璃、牆材的銷售半徑將縮小,新型建材中裝飾裝修材料的銷售半徑會擴大。
6.建材價格總水平會小幅上升,但傳統建材的價格競爭依然激烈。
7.品牌效應在市場競爭中發揮作用。
5. 建材商行經營范圍有那些
1、 紡織、服裝及日用品:
百貨服裝、鞋帽,紡織品,針織品及原料廚房設備(灶具、炊具、廚回具、餐具、)衛生答潔具,日用雜貨,化妝品及衛生用品,其他日用品(鍾表、眼鏡、箱包、燈具)。
2、 文化體育用品及器材:
文具用品,體育用品、體育器材,首飾,工藝美術品,集郵票品,其他文化用品(照相器材、攝像器材、樂器、玩具)。
3、 礦產品、建材及化工產品:
礦產品、礦物製品,潤滑油,金屬材料,建築材料,化工產品(不含一類易制毒化品及危險品)化肥、農用薄膜。
4、 機械設備、五金交電子及電產品:
機械電器設備汽車(不含小轎車)、摩托車、汽車摩托車零配件,五金交電,家用電器,計算機、計算機軟硬體及輔助設備,通訊器材,金屬製品,交通運輸設備,電氣機械,電子產品,電子元器件,儀器儀表,製冷空調設備。
5、 其他
醫療器械(僅限一類醫療器械)殯葬用品、傢具,裝修材料,花卉,舊貨,勞保用品,橡膠製品,塑料製品,花、鳥、蟲、魚(不含國家保護動植物)。
6. 建材公司的經營范圍有哪些
建材銷售公司營業執照經營范圍如下:施工總承包 專業承包、勞務分包,建築專裝飾工程,屬景觀工程,機電設備安裝工程,安防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築裝飾材料、環保設備、金屬材料、木材及製品、防水材料、機電設備、花卉盆景、水泵閥門、流體控製成套設備及配件的銷售。
7. 建築材料經營范圍包括哪些
建材公司經營范圍有建材、金屬材料、木製品、機電產品、水泥製品、電工器材、防水材料、五金工具、水泥製品、塑料製品、乾粉砂漿、鋼材、建築裝潢材料等。另外,它還有裝潢工程以及建築工程,但這些是屬於可選經營范圍中的項目。
經營好建材公司的重要因素
1、 信譽
信譽是經營好建材公司的最關鍵之處,一家公司能不能長期發展下去信譽是非常重要的,也就是這家公司的口碑一定要好。在這個時代中,口碑不好的公司是很難生存下來的,若是經營過程中有出現負面的信息,那麼可能會造成深遠的影響。因此,一定要將自己公司的信譽維護好。
2、加大宣傳力度
很多建材公司的經營者都認為,不必在宣傳上花費過多的錢財,覺得宣傳不一定能起到效果,認為宣傳活動不是非常有必要的。其實宣傳對公司影響是很大的,但宣傳一定要用對方法,可以請策劃公司來制定一個有效的宣傳方案,然後做一些有吸引力的海報,並且還必須定期策劃。
3、尋找顧客
現在這個社會想要坐店等顧客上門已不太現實了,作為經營者必須要培訓一批優秀的業務員,讓他們外出拜訪客戶,或是與相關房地產商洽談合作,這樣才能將公司的業績提升。
1、建築裝飾材料、建築聲學光學材料、五金製品、木材製品、消防器材、環保節能材料的研發、集成配套、銷售;建築材料及器材的技術開發與銷售,模具設計。(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項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規限制的項目須取得許可後方可經營),油漆類的銷售。
2、五金製品、機電設備、塑膠製品、建材的銷售,國內貿易。(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項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規限制的項目須取得許可後方可經營)。
3、建材零售(不含專營、專控、專賣商品)。經營范圍申請,主要經營范圍根據行業確定,
8. 建材銷售公司營業執照經營范圍怎麼寫
建材銷售公司營業執照經營范圍如下:
施工總承包 專業承包、勞務分包,建築裝飾工程,景觀工程,機電設備安裝工程,安防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築裝飾材料、環保設備、金屬材料、木材及製品、防水材料、機電設備、花卉盆景、水泵閥門、流體控製成套設備及配件的銷售。
(8)建材廠經營范圍有哪些擴展閱讀
1、第十三條 企業申請的經營范圍中有下列情形的,企業登記機關不予登記:
(一)屬於前置許可經營項目,不能提交審批機關的批准文件、證件的;
(二)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特定行業的企業只能從事經過批準的項目而企業申請其他項目的;
(三)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等規定禁止企業經營的。
2、十四條 企業有下列情形的,應當停止有關項目的經營並及時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經營范圍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
(一)經營范圍中屬於前置許可經營項目以外的經營項目,因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調整為前置許可經營項目後,企業未按有關規定申請辦理審批手續並獲得批準的;
(二)經營范圍中的前置許可經營項目,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重新辦理審批,企業未按有關規定申請辦理審批手續並獲得批準的;
(三)經營范圍中的前置許可經營項目,審批機關批準的經營期限屆滿,企業未重新申請辦理審批手續並獲得批準的;
(四)經營范圍中的前置許可經營項目被吊銷、撤銷許可證或者其他批准文件的。
參考資料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企業經營范圍登記管理規定》、網路—經營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