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開發商違約怎麼辦
1、開發商屬於違約,違反了關於「閣樓面積不超過平層面積的50%」的約定。
2、你有權按照合同約定,解除合同,並要求開發商支付違約金。或者不解除合同,直接要求開發商支付違約金。
3、面積的計算,大體如你所說,合同的約定不符合國家的規定,你有權要求開發商按照國家的規定計算面積。(後附具備規定)
4、你的合同前後並不矛盾。前面是關於建築結構或面積分配的約定,後面是關於計價方法,即以實際建築面積為准。
5、你有權要求,開發商承擔面積超出部分的費用。
附:建築面積計算的相關規定
3 計算建築面積的規定
3.0.1 單層建築物的建築面積,應按其外牆勒腳以上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l 單層建築物高度在2.20m及以上者應計算全面積;高度不足2.20m者應計算1/2 面積。
2 利用坡屋頂內空間時凈高超過2.10m的部位應計算全面積:凈高在1.20m至2.10m 的部位應汁算1/2 面積;凈高不足l .20m的部位不應計算面積。
3.0.2 單層建築物內設有局部樓層者,局部樓層的二層及以上樓層,有圍護結構的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無圍護結構的應按其結構底板水平面積計算。層高在2.20m及以上者應計算全而積;層高不足2.20m者應計算1/2面積。
3.0.3 多層建築物首層應按其外牆勒腳以上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二層及以上樓層應按其外牆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層高在2.20m及以上者應汁算全面積;層高不足2 .20m者應計算1.2面積。
3.0.4 多層建築坡屋頂內和場館看台下,當設計加以利用時凈高超過2.10m的部位應計算全面積;凈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應計算1/2 面積;當設計不利用或室內凈高不足1.20m時不應計算面積。
3.0.5 地下室、半地下室(車間、商店、車站、車庫、倉庫等),包括相應的有永久性頂蓋的出入口,應按其外牆上口(不包括採光井、外牆防潮層及其保護牆)外邊線所圍水平面積計算。層高在2.20m及以上者應計算全面積;層高不足2.20m者應計算l/2面積。
3.0.6 坡地的建築物吊腳架空層、探基礎架空層,設計加以利用並有圍護結構的,層高在2.20m及以上的部位應計算全面積;層高不足2.20m的部位應計算1/2面積。設計加以利用、無圍護結構的建築吊腳架空層,應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積的l/2計算;設計不利用的深基礎架空層、坡地吊腳架空層、多層建築坡屋頂內、場館看台下的空間不應計算面積。
3.0.7 建築物的門廳、大廳按一層計算建築面積。門廳、大廳內設有迴廊時,應按其結構底板水平面積計算。層高在2.20rn及以上者應計算全面積;層高不足2.20m者應計算1/2面積。
3.0.8 建築物間有圍護結構的架空走廊,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層高在2.20m及以上者應計算全面積;層高不足2.20m者應計算1/2面積。有永久性頂蓋無圍護結構的應按其結構底板水平面積的l/2 計算。
3.0.9 立體書庫、立體倉庫、立體車庫,無結構層的應按一層計算,有結構層的應按其結構層面積分別計算。層高在2.20m及以上者應計算全面積;層高不足2.20m者應計算l/2面積。
3.0.10 有圍護結構的舞台燈光控制室,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層高在2.20m及以上者應計算全面積;層高不足2.20m者應計算1/2面積。
3.0.11 建築物外有圍護結構的落地櫥窗、門斗、挑廊、走廊、檐廊,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層高在2.20m及以上者應計算全面積;層高不足2.20m者應計算1/2 面積。有永久性頂蓋無圍護結構的應按其結構底板水平面積的1/2計算。
3.0.12 有永久性頂蓋無圍護結構的場館看台應按其頂蓋水平投影面積的l/2計算。
3.0.13 建築物頂部有圍護結構的樓梯間、水箱間、電梯機房等,層高在2.20m及以上者應計算全面積;層高不足2.20m者應計算1/2面積。
3.0.14 設有圍護結構不垂直於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築物,應按其底板面的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層高在2.20m及以上者應計算全面積;層高不足2.20m者應計算1/2面積。
3.0.15 建築物內的室內樓梯間、電梯井、觀光電梯井、提物井、管道井、通風排氣豎井、垃圾道、附牆煙囪應按建築物的自然層計算。
3.0.16 雨篷結構的外邊線至外牆結構外邊線的寬度超過2.10m者,應按雨篷結構板的水平投影面積的1/2 計箕。
3.0.17 有永久性頂蓋的室外樓梯,應按建築物自然層的水平投影面積的1/2計算。
3.0.18 建築物的陽台均應按其水平投影面積的1/2計算。
3.0.19 有永久性頂蓋無圍護結構的車棚、貨棚、站台、加油站、收費站等,應按其頂蓋水平投影面積的1/2計算。
3.0.20 高低聯跨的建築物,應以高跨結構外邊線為界分別計算建築面積;其高低跨內部連通時,其變形縫應計算在低跨面積內。
3.0.21 以幕牆作為圍護結構的建築物,應按幕牆外邊線計算建築面積。
3.0.22 建築物外牆外側有保溫隔熱層的,應按保溫隔熱層外邊線計算建築面積。
3.0.23 建築物內的變形縫,應按其自然層合並在建築物面積內計算。
B. 盱眙海通建材城開發商違約問題,可以給個回復嗎
你打88231069,這是盱眙住建局開發科的電話!指望政府協調,是沒有多大效果的。估計和墨香苑一樣,打官司的就賠,不打官司的不賠。
C. 開發商違約後如何維權
開發商不交房可以按照合同要求賠付違約金,超過3個月以上未交付,購房者有權內退房。 開發商房產證遲遲辦理容不出來超過1年,可以要求退房
《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預售合同範本》約定的: 非抗力因素(重大的自然災害事故) 以外的各種原因,開發商不能按時交房都要賠付違約金。逾期60日以內: 開發商按日 每天賠付萬分之3的違約金。逾期60日以上: 業主有權解除購房合同,開發商要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60內退 還已付房款,並按已付房款的5%賠付違約金。業主也可以要求繼續履行合同,開發商按 日 每天賠付萬分之5的違約金。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規定:開發商在購房合同約定的時間內未取得房屋的產權證。根據法律的規定,由於開發商的原因,購房者在購房合同約定的期限內超過一年以上仍然無法得到產權證,購房者就可以要求退房,並且可以要求開發商承擔賠償損失。
D. 開發商不履行合同怎麼辦
直接上訴!
看來法官已經違反了法官行為規范
第三條 堅持審判獨立
(—)依法獨立審判,內不受任何行政機關、容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二)敢於堅持正確意見,自覺抵制權勢、金錢、人情、關系等因素對審判活動的干擾;
(三)保持中立,平等保護各方當事人合法權益,不偏袒一方;
(四)不得影響其他承辦人或者其他法院審理案件,不為當事人、代理人、辯護人打聽案情,不向其提供案件承辦人和合議庭其他成員的聯系方式,
第四條 保持司法廉潔
(一)嚴格遵守有關廉政規定,不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不當利益:
(二)不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
(三)正確處理與當事人及其代理人、辯護人的關系,不得私下與一方單獨會見,不得違反規定為其提供咨詢意見,不得為當事人推薦介紹代理人、辯護人及中介機構,或者為律師、其他人員介紹辦理案件;
(四)對當事人、代理人、辯護人的饋贈或者賄賂行為,應當果斷拒絕並給予批評。
E. 如果開發商的行為違反了合同約定,如何維權
如果開發商的行為違反了合同的約定,侵犯了你們作為業主的權益,協商不成的話,可以直接去當地法院起訴。
F. 開發商不按合同辦事 應該怎麼解決
那也要看什麼事了,如果問題不大就調解,不行就中場,不過要涉及到利益問題,改打官司就打吧,你要想想他為什麼不按合同辦事,我想應該是有原因的
G. 和開發商簽合同遇到霸王條款怎麼辦
只要合同中涉嫌霸王條款,就應視為無效。最高人民法院於表示,餐飲業制定內的不平等格式條款(俗稱霸容王條款)雖不適用於《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食品葯品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但對於違反《合同法》與《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條款,消費者可請求人民法院確認 「霸王條款」無效。
所謂合同霸王條款主要是指一些經營者單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義務、減免自身責任的不平等的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和店堂公告等。
「霸王條款」往往以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行業管理等方式出現,具有五大共性:
一是減免責任,逃避經營者應盡的義務。
二是違反法律規定,任意擴大經營者許可權。
三是排除、剝奪消費者的權利。
四是權利義務不對等,任意加重消費者責任。
五是利用模糊條款掌控最終解釋權。
H. 房地產開發商不履行合同怎麼辦
如果開發商未能在規定期限內交付房屋,你可以根據合同要求開發商支付違約金,從約定交付日期的次日開始,直至開發商通知交付時間。
由於本合同規定了發包人對逾期交貨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故應按本合同處理。
逾期交付超過一定期限的,可以選擇退房,並要求發包人按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例如,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如下:
1.開發商必須在一年中的某一天之前交付合同中約定的房屋。對於購房者;
2.如果開發商未能按時交付房屋,買方應給予開發商寬限期,以允許開發商房子將在寬限期內交付。
但是,發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按照買方已支付的購買金額按合同約定執行。利息的計算從交貨截止日期到實際交貨日期;
3.如果開發商未能在寬限期後付款房屋,那麼購房者可以有權終止合同,同時要求開發商返還購房款和利息,並支付違約金。
(8)建材市場開發商違反合同怎麼辦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在第七章詳述了違約責任。
第一百零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一百零八條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第一百零九條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或者報酬的,對方可以要求其支付價款或者報酬。
第一百一十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非金錢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行;
(二)債務的標的不適於強制履行或者履行費用過高;
(三)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未要求履行。
第一百一十一條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要求對方承擔修理、更換、重作、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
第一百一十二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採取補救措施後,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第一百一十三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經營者對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I. 違反合同怎麼辦
現實生活中,有的時候是合同的一方違約,而有的時候也會出現合同的雙方都沒有按照約定內履行自己的容合同義務,也就是出現合同的雙方都違約的情況。那麼,如果出現這種情況,應該如何確定責任的承擔呢?是不是既然雙方都違約了,就都不用承擔責任了?答案是否定的。根據我國現行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如果出現合同雙方都違約的情況,那麼就應該按照各自的過錯來承擔其應當承擔的那部分責任。責任的確定方法和一方違約時確定責任的方法是一樣的。也就是說,如果當事人雙方都違反合同了,就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