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建材企業屬於哪個部委管理
原屬國家建築材料工業局,已經沒有這個部門了,2001年國家經改革撤銷了國家經貿委管的專9個國家局,它們是屬:國家國內貿易局、國家煤炭工業局、國家機械工業局、國家冶金工業局、國家石油和化學工業局、國家輕工業局、國家紡織工業局、國家建築材料工業局、國家有色金屬工業局,有關行政職能並入國家經貿委。
② 建材局還有嗎牆體公司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材料工業局,簡稱建材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曾設立的一個國家局。
1956年時,中華人民共和國重工業部被分拆成冶金工業部、化學工業部和建築材料工業部;1958年,建材部並入建築工程部合並。1965年建材部再度由建築工程部中分出。
1970年7月1日,建材部與建築工程部一起並入國家基本建設革命委員會,為建材組、1973年8月後為建材工業局。1975年9月30日成立國家建材工業總局,由國家建委代管,原建材系統的直屬企事業單位均由建材總局直接領導。
1979年3月改為建材工業部,直屬國務院,宋養初任部長(兼國家建委副主任),白向銀、杜春永、任朴齋、丁原、王懷義、祁峻、杜恩訓、楊拯民為建材部副部長。1982年撤銷建材部,改為國家經委下屬的國家建築材料工業局。局長杜恩訓,副局長何祥、王健行、王燕謀,顧問丁原、祁峻。1982年9月原國家建委散裝水泥辦公室改為國家經濟委員會散裝水泥辦公室,設在國家建材局內,由該局處理日常工作。
1985年12月,成立中國建築材料工業協會。該協會掛靠在國家建材局內,並接受其業務指導。
2001年2月20日,撤銷國家建築材料工業局。原以「國家建築材料工業局」為前綴命名的有關技術機構,更改為以「國家建築材料工業」為前綴命名。
2001年,國務院關於政府機構改革的統一部署,國家建材局等9個國家局已宣布正式撤消,行政職能劃歸國家經貿委。 中國建築材料工業協會於2月21日下午舉行了隆重而簡朴的揭牌儀式。原國家建材局局長張人為擔任會長,雷前治、鄒傳勝、孫向遠擔任副會長。作為為建材企業、行業和政府服務的由國家經貿委管理的綜合性協會,其職能是:為企業服務;自律、協調、監督和維護企業合法權益;協助政府部門加強行業管理。
③ 露天煤場的自然損耗是多少國家建材局在這方面有規定嗎具體文件是什麼跪求!~~~~
一般折算經驗值為儲存總量的千分之2,沒有具體規定。
④ 國家建材局建材生產發(1995)354號
陶土坩堝生產的高鹼玻璃纖維製品是國家早已禁止生產和使用並明令淘汰的
產品,但是近幾年來,隨著玻璃纖維國內外市場需求的旺盛和玻璃鋼產品應用領域
的擴展,一些人借廣大用戶對玻璃纖維和玻璃鋼產品不了解,產品質量優劣不易辨
別之機,置國家法令於不顧,在利益驅動下,又開始大量生產這類產品,一些玻璃
鋼生產企業,將陶土坩堝生產的高鹼玻璃纖維,冒充中鹼玻璃纖維,大量地摻入到
玻璃鋼產品中,以達到降低成本,低價佔領市場的目的。更有一些人在報紙、電視
上大作廣告,以技術轉讓、致富信息為名進行欺騙宣傳,使不少人上當受騙。
這些現象不僅嚴重干擾了國內玻璃纖維市場,對玻璃纖維和玻璃鋼行業的健康發展
造成極大危害,也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和國家財產造成了損害。
目前國內玻璃纖維的生產工藝主要有池窯法和坩堝法兩種,生產的產品主要
分中鹼和無鹼兩大類。不論使用何種工藝生產何類產品,都要求使用鉑漏板進行拉
絲作業。生產的無鹼或中鹼玻璃纖維的化學成分必須符合JC557-1994和JC583-199
5兩個強制性行業標准中對無鹼和中鹼玻璃纖維產品化學成分的要求。具體規定詳
見下表:
品名 SiO2 Al2O3 CaO MgO B2O3 R2O (Na2O+K2O) 雜 質 TFe(以Fe2O3計)% 其他 無鹼1號 54.1±0.5 14.6±0.4 16.6±0.3 4.6±0.3 8.8±0.5 ≤0.8 <0.5其中:FeO/Fe2O3≤40 餘量 中鹼5號 67.0±0.5 6.2±0.4 9.5±0.3 4.2±0.3 ---- 12.0±0.4其中K2O≤0.5 ≤0.4其中:FeO/Fe2O3≤40% 餘量 中鹼6號 66.7±0.5 6.2±0.4 10.8±0.3 3.0±0.3 ---- 其中:Na2O≥10.5 ≤0.42其中:FeO≤0.15 余
陶土坩堝工藝是將陶土泥料成型、燒結製成土質坩堝進行拉絲作業的。生產玻璃纖
維的原料是回收的碎玻璃,包括了窗玻璃,瓶罐玻璃、器皿玻璃等,其化學成分復
雜。尤其是鹼金屬氧化物含量高,一般都超過13%,通常稱為高鹼玻璃。這類玻璃
纖維與中鹼和無鹼玻璃纖維相比,其化學穩定性較差,特別是耐水性極差,屬於水
解三級,易受到大氣中水分侵蝕而造成析鹼破壞,使纖維變脆,強度喪失。國家玻
璃纖維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在1997年對全國玻璃纖維無捻粗紗布的國家監督抽查
中,抽查了37家企業的產品,其中有兩家是高鹼玻璃纖維布。在同樣的條件下,放
置半年後中鹼和無鹼玻璃纖維布仍完好無損,而高鹼玻璃纖維布已完全脆化,稍加
外力,即成為粉末狀。
陶土坩堝生產的高鹼玻璃纖維除化學成分不穩定,易造成析鹼破壞外,其產品
質量也存在許多固有的缺陷。這主要由於陶土坩堝是泥料土質坩堝,本身不能抵抗
高溫玻璃液的侵蝕,尤其是漏孔部分在高溫玻璃液的沖刷下,很快就被其侵蝕而使
孔徑變大,並變得極不規整,這就造成拉制的纖維直徑變化非常大,在纖維拉制過
程中纖維的損傷也較大。無論池窯法還是鉑坩堝法生產的玻璃纖維直徑都可控制在
公稱直徑的很小范圍內。池窯法生產纖維直徑的變異系數都在7%以內,坩堝法也都
小於12%,而陶土坩堝生產的玻璃纖維直徑從十幾微米到二十幾微米甚至三十幾微
米,直徑的變異系數大都在16%以上,有的甚至超過20%。同時由於玻璃成分復雜,
熔融玻璃液的熔化溫度、粘度等等拉絲工藝參數隨成分的波動也非常大,再加上陶
土坩堝工藝設備簡陋,無法控制拉絲漏板的溫度,控制精度非常差,造成纖維粗細
不勻,線密度根本無法控制。纖維本身的這些缺陷使得使用這種纖維作為增強材料
製造的玻璃鋼產品,無論是物理性能、力學性能還是耐久性能都非常差。由此也造
成了許多的重大事故和隱患。1995年5月1日南京市玄武湖公園太空飛車游樂項目
其玻璃鋼車體在運轉中突然斷裂飛出,造成一死二傷的重大事故,經對該事故的鑒
定檢驗,該玻璃鋼車體的增強材料均為高鹼玻璃纖維製作,對該車體的玻璃鋼檢驗
表明,硬度不到普通玻璃鋼的1/4,強度僅為普通玻璃鋼的1/3。1998年江西某造紙
廠使用的玻璃纖維纏繞復合管道,由於纖維中夾有高鹼玻璃纖維,管道強度極低,
安裝使用後管道全線暴裂,造成國家財產的重大損失。這些活生生的事例充分說明
了生產和使用這類玻纖產品與國與民都不利。是與我國的產業政策背道而弛的,因
此必須禁止。
早在1984年7月國家建材局就提出禁止該產品生產,1995年針對使用陶土坩堝
生產的高鹼玻璃纖維用作玻璃鋼產品時出現的重大安全事故,國家建材局在建材生
產發[1995]354號《關於嚴禁陶土坩堝生產的高鹼玻璃纖維用於玻璃鋼和其它玻纖
增強建材製品的通知》中又再次重申,嚴禁使用該纖維作為建材產品的增強材料。
1999年1月國家經貿委第6號令明令淘汰陶土玻璃纖維拉絲坩堝和1999年12月國家經
貿委第16號令明令淘汰以陶土坩鍋拉絲玻璃纖維為原料的玻璃鋼製品,前後歷時十
六年。由於我國的市場體系還不夠完善,優勝劣汰的市場機制沒有充分發揮作用,
特別是有關法律的不健全,存在對這類偽劣產品打擊不力的現象,某些地方為了短
期和局部的利益,使這種陶土坩堝生產的高鹼玻璃纖維產品和玻璃鋼製品在很長一
段時間內不但沒有得到有效的抑止,而且有越演越烈的趨勢。2000年9月1日新修訂
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提供了打擊這類偽劣產品的有力武器。
在新《產品質量法》中,通過法律規定了生產者和銷售者應當履行的產品質量
義務,它與道德、宗教教義或者其它社會規范所產生的義務不同,它根據法律規范
所產生,並以國家強制力保障其履行。新《產品質量法》明確規定禁止生產、銷
售國家明令淘汰的產品。所謂國家明令淘汰的產品是指國家有關行政部門依其行
政職權,通過頒發行政文件的形式,向社會公開宣布淘汰某項產品,它包括明令淘
汰的產品和明令淘汰的落後生產工藝設備等。新《產品質量法》還規定生產者和
銷售者不得摻雜、摻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
品。對違反者除了要賠償用戶損失外,還要受到行政和刑事處罰,如規定沒收違
法所得,並處以總貨值3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對構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等。
用陶土坩堝生產高鹼玻璃纖維產品或以其作為原料生產玻璃鋼製品,就是生產
國家明令淘汰的產品。用高鹼玻璃纖維產品冒充中鹼或無鹼玻璃纖維產品就是摻雜
、摻假,以次充好,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這些都是生產偽劣產品的典型特
征,是嚴重的違法行為,必將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目前國內還正在採用陶土坩堝生
產高鹼玻璃纖維製品的以及採用這類玻璃纖維生產玻璃鋼製品的企業和個人,應立
即停止這種違法的生產,並且也不得再銷售這類偽劣產品。對於那些明知故犯或采
用欺騙手段繼續生產和銷售的企業和個人,任何一個公民和組織都有權力和義務向
當地的技術監督部門和其它有關部門進行舉報,政府質量監督部門和其它有關部門
應當為檢舉人保守秘密,並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規定給予獎勵,而
且必須依法對此類偽劣產品進行查處。這些都是法律賦予的權力和責任。《產品質
量法》還規定:各級人民政府工作人員和其它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不得濫用職權,
玩忽職守或循私舞弊,包庇,放縱本地區、本系統發生的產品生產、銷售中違反本
法規定的行為。 有上述行為的要依法追究主要負責人的法律責任。
國家玻璃纖維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是國家依法授權的質量監督檢驗機構,在
長期的質量檢驗工作中積累了鑒別這類偽劣產品的豐富經驗和技術,在歷次國家監
督抽查和重大責任事故的鑒定檢驗中,准確地鑒別出各類偽劣產品,為提高我國玻
璃纖維和玻璃鋼工業的產品質量作出了自己應有的貢獻。陶土坩堝生產的高鹼玻璃
纖維製品和中鹼玻璃纖維的區別,在感觀上主要是纖維色澤發暗,手感比較硬,缺
乏彈性,有時甚至比較扎手,織物外觀疵點比較多,織紋不勻,並且有歪斜的現象
。准確的鑒定還應通過試驗室的檢驗和分析。在當前全國性的打假斗爭中,國家
玻璃纖維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將積極配合各級政府職能部門工作,與玻璃纖維、
玻璃鋼企業一道,為廣大用戶把好質量關。
⑤ 撤銷連續三年停止使用注冊商標 等待不予受理通知書發文 結束 2017年05月27日 請問下是什麼意思
、法律規定
《商標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注冊商標連續三年停止使用的,由商標局撤銷其注冊商標。《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有商標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行為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注冊商標,並說明有關情況。商標局應當通知商標注冊人,限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2個月內提交該商標在撤銷申請提出前使用的證據材料或者說明不使用的正當理由;期滿不提供使用的證據材料或者證據材料無效並沒有正當理由的,由商標局撤銷其注冊商標。」
這項規定的主旨是為了整合商標資源,把那些已經不使用的廢棄商標清理出注冊商標的隊伍,為新商標的注冊和使用鋪平道路,並以此督促商標注冊人及時、合理地使用自己的注冊商標,防止商標資源的浪費。
二、法律程序
撤銷申請人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申請撤銷連續三年停止使用注冊商標有兩種方式,即直接向商標局遞交《撤銷連續三年停止使用注冊商標申請書》及其它相關材料或者委託國家認可的具有商標代理資格的中介組織代理申請。在中國沒有經常居所或者營業所的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必須委託商標代理組織代理。商標局收到撤銷申請文件後首先進行形式審查。申請手續不齊備或者未按照規定填寫申請文件的,商標局不予受理,向申請人發出《不予受理通知書》;申請手續基本齊備或者申請文件基本符合規定,但是需要補正的,商標局向申請人發出《撤銷申請補正通知書》,要求限期補正,期滿未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商標局書面通知申請人;申請手續齊備且申請文件的填寫符合規定的,商標局予以受理,向申請人發出《撤銷申請受理通知書》,並向被申請商標的注冊人發出《關於提供注冊商標使用證據的通知》,要求其在兩個月內提交在所要求的連續三年期限內使用該商標的證據材料或者說明不使用的正當理由。期滿不提供使用證據材料或者證據材料無效並沒有正當理由的,由商標局撤銷其注冊商標。
如果注冊人在規定期限內提交了答辯材料及使用證據材料,商標局依法對該證據材料進行審查。如果證據充分,能夠證明該商標在該三年內的使用情況,商標局做出維持該商標繼續有效的決定;如果證據不充分,則依法撤銷該該注冊商標。
三、法律救濟程序
注冊商標被商標局以連續三年停止使用為由撤銷,當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撤銷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
四、注冊商標的使用證據
從法律規定中可以看出,撤銷連續三年停止使用注冊商標案件中決定一個注冊商標命運的關鍵是使用證據的充分與否。
(一)什麼是注冊商標的使用?
《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三條規定:「商標法和本條例所稱商標的使用,包括將商標用於商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書上,或者將商標用於廣告宣傳、展覽以及其他商業活動中。」從本質上講,商標的使用應該是具有商業意義的使用,因此企業單純的商標注冊信息公布或者商標注冊人對其注冊商標所作的權利聲明不應視為商標法意義上的使用,只有在實際的商品、服務交易中產生的使用證據材料才具有證明力。
(二)充分有效的商標使用證據要滿足哪些條件?
商標的使用證據材料首先要符合以下要求:第一、證據材料上要有被申請商標的標識。否則,不能證明被申請商標的使用情況。第二、證據材料上要能夠顯示出被申請商標的使用者。通常情況下,商標的使用者應該是被申請商標的注冊人。被許可人使用商標的,也視為商標注冊人的使用,但應明確反映出商標注冊人與被許可人之間的許可使用關系。第三、證據材料反映出的必須是將該商標使用於被核定使用的商品上。第四、證據材料必須是在所要求的連續三年期間內產生的,即從申請撤銷之日起向前推算三年。例如,如果撤銷申請日是2004年3月24日,則連續三年期間就是指從2001年3月24日至2004年3月23日。這就要求被申請商標必須是經核准注冊滿三年的有效注冊商標。第五、證據材料必須是原件或者經過公證的復印件。否則,不具有證明力。證據材料如果是外文的,主要部分需要翻譯成中文。
(三)哪些材料可以作為商標的使用證據?商標注冊人在日常經營活動中應如何保留商標的使用證據呢?
以下幾種材料是比較常見的商標使用證據:
1、發票:發票作為經濟交往中基本的商事憑證,是記錄經營活動的一種書面證明,是在購銷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開具、收取的收付款憑證。因此,真實有效的商品銷售發票或服務提供發票可以有力地證明注冊商標的使用情況。然而,很多企業在開具發票時只填寫商品或服務名稱而不填寫商標名稱或者簡寫商標名稱,例如,五個字的注冊商標只寫三個字。這樣的發票與注冊商標沒有任何聯系,不能證明商標的使用情況,因而不能作為充分有效的使用證據。因此,商標注冊人應該規范發票的開具和保管,在填寫商品、服務名稱的同時認真填寫商標名稱,為商標的使用留下有力的證據。另外,相對於以手工方式開具的發票,由稅控裝置列印的發票和增值稅專用發票,由於其管理和使用更加嚴格和規范,因而更具有證明力。
2、合同(或協議):合同、協議是經濟主體參與經濟活動的重要憑證和依據,因此可以作為商標使用的有效證據。但是,很多合同(或協議)條款看似嚴謹,商標標識卻不明顯。特別是一些服務協議,根本就沒有標注商標,不能作為有效使用證據。因此在訂立合同、簽訂協議時一定要明確標注商標,最好能寫上注冊商標的名稱和注冊號,為商標的使用留下有效的證據。
3、廣告物品:廣告包括在廣播、電視、報紙、雜志等各種媒體上發布的商品和服務廣告。廣告是企業宣傳其商標、商品、服務的一種重要方式,商標的標識多處於廣告的顯著位置,是一種很好的證據材料。但是一些廣告發布方式,例如電視廣告、戶外廣告等,由於不能提供廣告發布的時間信息而難以作為直接證據證明商標的使用情況。報紙、雜志、各種會議、博覽會、商品交易會等的宣傳廣告由於能夠很好地提供時間、商標標識等重要信息,是更為直接有力的證據。
4、包裝物:包裝物包括商品包裝物、服務用品包裝物或容器等。單純的包裝物或容器由於難以確定其印製和使用的具體時間,很難作為直接證據被採用,因此還需要其它證據進行佐證。
5、產品檢驗報告:由上級質量監督部門、行業協會等權威機構出具的證明商品品質的產品檢驗報告,其手續嚴格,報告各項內容標注清晰,是一種很好的商標使用證據。
6、商標印製證明材料:商標印製是商標使用的前提條件,因此商標印製的證明材料也是一種證明商標使用的有力證據。但是在實際案例中,很多企業直接提供一些商標標識實物,而提供不出印製這些商標標識的證明材料。這些商標標識實物由於無法確認其印製和使用的具體時間而不能作為有效的證據予以採信。因此企業在印製商標時一定要選擇信譽好、經營范圍包括「商標標識印製」的印刷企業。這樣的印刷企業對於商標印製都有著完善的管理制度,對印製的時間、商標名稱、印製委託人都有完整的登記和保管記錄,開具發票、訂立合同也比較規范,可以為商標的使用提供有力的證據。
其他可以作為商標使用證據的材料還包括產品說明書、商品進出LI檢驗檢疫證明、產品報關單等。但是所有上述單一的材料都未必能夠充分證明一個商標的使用情況,因此往往需要有多種證據材料相互印證,相互關聯,形成有效的證據鏈條,才能充分證明商標的使用情況。因此商標注冊人在進行答辯時應盡可能多的提供各種證據材料,以保證證據的充分、有效。
五、嚴格遵守《商標法》和《商標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規范商標注冊和使用行為
規范商標注冊和使用行為《商標法》和《商標法實施條例》是我國商標法律制度中最基本和最重要的法律規定,也是我國商標注冊和管理工作的指導核心,因此,廣大的商標注冊人應該認真學習並嚴格遵守《商標法》和《商標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合理合法地使用注冊商標。那麼,在日常的商業活動中,除了注意保留商標的使用證據外,還有哪些方面值得特別注意呢?
(一)把好商標申請注冊關。
我國是《尼斯協定》成員國,我國的商標申請和注冊是按照《商標注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來進行的。但是,不少申請人對屬於不同類別和類似群組的商品或服務項目的差異還不太清楚,比如商品果凍、果凍(糖果)分別屬於第29類和第30類,商品金屬建築材料、非金屬建築材料分別屬於第6類和第19類等。商標申請人在提出商標注冊申請時一定要仔細研究商品、服務分類,根據自己的經營范圍和發展前景來提出注冊申請,以防錯類注冊。否則,等待一年多甚至更長時間得到的注冊商標核准使用的商品、服務項目並不是自己生產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務,這樣的商標一旦被提起連續三年停止使用撤銷程序,就極有可能被撤銷,商標注冊人苦心經營多年的成果也就付之東流了。
(二)許可他人使用注冊商標要簽訂使用許可協議並報商標局備案。
很多商標注冊人在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注冊商標時不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協議,更不報商標局備案,特別是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間、集團公司和分公司之間,往往認為是一家人好說話而不嚴格履行法律手續。這樣,一旦商標被提起連續三年停止使用撤銷程序,由於商標使用者與商標注冊人不一致,商標注冊人無法證明自己對注冊商標的使用,就會導致正在使用的注冊商標被撤銷,給自己造成巨大損失。
(三)及時辦理注冊商標的變名、變址和轉讓手續。
隨著我國經濟市場化、全球化步伐的加快,企業面對的市場競爭環境瞬息萬變,企業名稱和地址時有變化,商標權利的移轉也很頻繁。但是很多商標注冊人卻疏於辦理變名、變址和轉讓手續,結果一旦商標被提起連續三年停止使用撤銷程序,答辯通知無法寄達商標所有人,造成沒有答辯或者答辯超期,或者答辯主體錯誤,答辯不力,造成正在使用的注冊商標被撤銷,企業的無形資產遭遇縮水。
(四)受讓商標前要明確商標的權利狀態。
有一些多年不用的注冊商標被提起連續三年停止使用撤銷程序後,商標注冊人為轉嫁損失,往往隱瞞真相,將該商標進行轉讓。受讓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花錢買來的商標往往還沒有來得及使用或剛剛開始使用就被撤銷,給自己帶來難以挽回的損失。因此在進行商標轉讓前,受讓人一定要了解清楚該商標的權利狀態,是否存在可能導致商標專用權喪失的確權案件等,以免造成額外的損失。
(五)珍視注冊商標,及時進行轉讓。
由於商場風雲變幻莫測,很多商標在注冊以後由於種種原因並沒有被使用。在進行現代企業制度改革時,很多國有企業在實施兼並、轉制和改制的過程中,閑置或放棄了許多具有很高市場價值的注冊商標,非常可惜。作為商標所有人,一定要珍惜自己的注冊商標,重視商標作為無形資產所擁有的價值,特別是那些經營不善瀕於破產的企業,及時將不用的注冊商標進行轉讓,一方面可以使商標無形資產的價值得到兌現,另一方面也能讓瀕於消亡的注冊商標起死回生,防止商標資源的浪費。
(六)委託優秀的商標代理組織進行答辯。
作為一個法制還不夠完善的發展中國家,我國全民法律意識還有待提高,全民法律知識水平還很有限,很多企業沒有專門的法律部門和法律顧問,不知道怎麼進行有效的答辯。很多企業即使在使用自己的注冊商標,也不知道提交什麼樣的材料才能證明自己的使用行為,往往提供了一堆資料卻沒有一件是有效的證據。因此,在沒有把握的情況下,企業最好委託商標代理組織代為答辯。另外,在我國降低了商標代理組織的市場准入門檻之後,商標代理組織數量急劇增長。少部分商標代理人素質不高,水平有限,難以幫助商標注冊人進行有效的答辯,損害了商標注冊人的利益。因此,商標注冊人在選擇代理組織時,一定要選擇信譽好、水平高的代理人,以確保答辯的質量和水平。
六、不使用的正當理由
當然,並不是所有沒有使用的注冊商標被提起連續三年停止使用撤銷程序後都會被撤銷。如果注冊人能夠說明該商標不使用的正當理由,該商標可以被維持有效。那麼,什麼是不使用的正當理由呢?一般來說,由於來自企業外部的不可抗力造成企業無法使用注冊商標的可構成不使用的正當理由。例如:政府制定的某些限制政策導致企業無法使用自己的注冊商標等,可以構成該商標不被使用的正當理由。但是說明該理由時也必須提供該理由成立的充分證據。否則,該理由不能成立。以上是對連續三年停止使用注冊商標撤銷程序的淺顯介紹,希望能對廣大的商標注冊人在如何使用和保護自己的注冊商標方面有所幫助,使注冊商標更好地發揮作為商戰利器的巨大作用,為商標注冊人創造更大的經濟效益,同時也使我國的商標資源得到更為充分合理的利用,減少商標資源的浪費。
由此可見:注冊商標應當連續使用,如果注冊商標已連續三年停止使用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注冊商標。
上述所指商標的使用,包括將商標用於商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書上,或者將商標用於廣告宣傳、展覽以及其他業務活動。從本質上說,商標的使用應當是具有商業意義的使用。單純的商標注冊信息的公布,或者商標注冊人對其注冊商標所作的權利聲明,不應視為商標法意義上的商標的使用。
上述所指連續三年停止使用的時間的審查,是從商標局收到撤銷連續三年不使用注冊商標申請文件日起向前推算三年。商標注冊人在其注冊商標被人以「連續3年不使用」為由提出撤銷申請後才開始使用的,其使用行為無效。
商標局在收到申請人提出的撤銷申請後,商標局將通知商標注冊人,限其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兩個月內提供該商標在上述三年時間內的使用證據或者不使用的正當理由。逾期不提供使用證據或者證據無效的,商標局撤銷其注冊商標。
對商標局的撤銷決定不服的,當事人可以自收到決定通知之日起15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復審。商標評審委員會經審理決定維持商標局撤銷決定的,當事人可以自收到決定之日起30日內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起訴。
撤銷連續三年不使用商標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
1、《商標代理委託書》:委託商標代理機構代理的,需提供蓋有申請人章戳的委託書。大陸以外地區的申請人要在中國申請撤銷連續三年不使用注冊商標的,必須委託商標代理機構進行;
2、《撤銷連續三年不使用注冊商標申請書》:委託代理機構申請注冊的,由代理機構製作;
3、被提撤銷注冊商標的《商標公告》復印件;以及對被撤銷商標使用情況的說明。
⑥ 國家建材局耐火材料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執行標准GB/T3996-2003截止2013年作廢了嗎如作廢代替它的是
GB/T3996-1983還現行有效,並沒有2003的。標准使用是你執行標准,並不是內哪個檢測機構容使用的標准。比如你使用的是國際標准,任何檢測機構就要用國際標准規定的檢測方法進行檢測,參數性能也要按國際標准規定值進行判定。
⑦ 商標撤三答辯需要多少時間什麼材料
如果一個已經注冊了的優質商標連續三年沒有使用,很有可能會被其他人申請撤銷並進行再注冊。那麼關於商標撤三的技巧與流程是什麼呢,接下來企盈小編就帶您一起來看看吧。
一、申請撤三的技巧:
以誰的名義申請。一般不將實際需求者作為撤銷申請人,也就是說,他的商標妨礙你家商標申請了,你不要親自出馬。而是找一個跟你方沒有關聯的第三者作為申請人。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淡化我方的需求和目標,有利於提升撤銷的成功率;另一方面,如果撤銷失敗了,還可以談轉讓和收購的問題;
申請撤銷的商品項目。如果爭議商標的申請人在申請的時候,是針對多個商品和服務項目進行了申請注冊,那我們在撤銷申請時,必須撤得干凈全面,如果在後續的復審程序中,注冊人不能提供全面有效的使用證據,那你的勝算就又大了一點;
撤三申請的時間。巧妙地安排好「撤三」和「新申請」的時間節點,把商標爭取過來,最少是先爭取到你的名下,成為商標的新申請人。目前相對穩妥的做法是:提交撤三的同時提交注冊申請。正常情況下,商標會被駁回,駁回復審過程中撤三結果不能審結的,可以向商標評委書面請求中止審理,等待撤三結果確定後再做出審理。
二、申請撤三的流程:
第一步:申請人提交申請
申請人向商標局提交一份《撤銷連續三年停止使用注冊商標的申請書》,並書面說明一下這枚商標「不使用的情況」;
第二步:商標局受理
撤銷三年不使用申請後,給注冊人下發《關於提供注冊商標使用證據的通知》,要求注冊人自收到這份通知書之日起2個月內提交該注冊商標的實際使用證據;
第三步:注冊人按期提交使用證據
商標局收到證據材料後,進行證據審查和事實認定。如果審查認定該證據可以證明注冊商標在指定3年期間內有實際使用,會下發一份「商標注繼續有效的決定書」,反之,會下發「撤銷商標注冊的決定書」;
第四步:提出撤銷復審申請
對於商標局做出的撤銷決定或者維持決定,注冊人以及撤銷申請人,如果不服,均可以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撤銷復審申請」。
提出商標撤三申請後,需要怎麼證明對方「連續三年沒有使用商標呢」?其實,申請人是不需要證明的,需要商標所有人證明被申請撤銷的商標進行了實際的使用。
⑧ 什麼是商標撤三需要什麼材料
營業執照/身份證復印件,《關於提供注冊商標使用證據的通知》原件及信封專,能夠證明被申請屬撤銷商標答辯人所述的事實和理由有關的證據材料(包括:商標使用的圖片或相關資料,商標印刷情商標產品生產和銷售情況、商標產品交易文書、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商標產品宣傳證據等等。證據材料清單,代理機構提供)。
撤銷商標申請人簽署的《撤銷連續三年停止使用注冊商標申請書》、《商標代理委託書》(代理機構提供),答辯人簽署的《撤銷連續三年停止使用注冊商標答辯書》、《商標代理委託書》(代理機構提供)。
⑨ 國家建築材料工業局現在改成什麼名字了
國家建築材料工業局現在改成中國新型建築材料公司,是國務院直屬機構,由國家經委代管。這是為了加強對建材工業的領導,加快新型建築材料的發展,給國家積累更多的資金,以適應國民經濟建設的需要,國務院決定,對國家建築材料工業局的管理體制進行調整的。
知識延伸: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材料工業局(全稱),簡稱建材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曾設立的一個國家局。
1956年時,中華人民共和國重工業部被分拆成冶金工業部、化學工業部和建築材料工業部;1958年,建材部並入建築工程部合並。1965年建材部再度由建築工程部中分出。
1970年7月1日,建材部與建築工程部一起並入國家基本建設革命委員會,為建材組、1973年8月後為建材工業局。1975年9月30日成立國家建材工業總局,由國家建委代管,原建材系統的直屬企事業單位均由建材總局直接領導。
1979年3月改為建材工業部,直屬國務院,宋養初任部長(兼國家建委副主任),白向銀、杜春永、任朴齋、丁原、王懷義、祁峻、杜恩訓、楊拯民為建材部副部長。1982年撤銷建材部,改為國家經委下屬的國家建築材料工業局。局長杜恩訓,副局長何祥、王健行、王燕謀,顧問丁原、祁峻。1982年9月原國家建委散裝水泥辦公室改為國家經濟委員會散裝水泥辦公室,設在國家建材局內,由該局處理日常工作。
1985年12月,成立中國建築材料工業協會。該協會掛靠在國家建材局內,並接受其業務指導。
2001年2月20日,撤銷國家建築材料工業局。原以「國家建築材料工業局」為前綴命名的有關技術機構,更改為以「國家建築材料工業」為前綴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