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提供材料混合銷售怎樣開具發票
親愛的學員抄,您好:根據財稅〔2016〕36號文件規定:一項銷售行為如果既涉及服務又涉及貨物,為混合銷售。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者零售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的混合銷售行為,按照銷售貨物繳納增值稅;其他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的混合銷售行為,按照銷售服務繳納增值稅。因此,建築企業采購部分材料用於提供建築服務的,應視為混合銷售。建築企業混合銷售屬於「其他單位和個體工商戶」,應按照銷售建築服務繳納增值稅,不需要分別納稅、分別開票。
② 建築企業可以開銷售建築材料的發票嗎
如果是真實的業務,是可以開具建築材料發票的。
③ 提供材料混合銷售如何開具發票
問:甲公司(建設方)與乙公司(施工方)簽訂建築安裝合同,如果乙公司在施工的同時,提供建築材料,那麼該筆用於使用的材料款應該開具增值稅還是營業稅發票?《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六條規定,一項銷售行為如果既涉及應稅勞務又涉及貨物,為混合銷售行為。除本細則第七條的規定外,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者零售的企業、企業性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的混合銷售行為,視為銷售貨物,不繳納營業稅;其他單位和個人的混合銷售行為,視為提供應稅勞務,繳納營業稅。
第一款所稱貨物,是指有形動產,包括電力、熱力、氣體在內。
第一款所稱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者零售的企業、企業性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包括以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者零售為主,並兼營應稅勞務的企業、企業性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在內。
第七條規定,納稅人的下列混合銷售行為,應當分別核算應稅勞務的營業額和貨物的銷售額,其應稅勞務的營業額繳納營業稅,貨物銷售額不繳納營業稅;未分別核算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其應稅勞務的營業額:
(一)提供建築業勞務的同時銷售自產貨物的行為;
(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納稅人銷售自產貨物並同時提供建築業勞務有關稅收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23號)規定,納稅人銷售自產貨物同時提供建築業勞務,應按照《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六條及《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七條規定,分別核算其貨物的銷售額和建築業勞務的營業額,並根據其貨物的銷售額計算繳納增值稅,根據其建築業勞務的營業額計算繳納營業稅。未分別核算的,由主管稅務機關分別核定其貨物的銷售額和建築業勞務的營業額。
納稅人銷售自產貨物同時提供建築業勞務,須向建築業勞務發生地主管地方稅務機關提供其機構所在地主管國家稅務機關出具的本納稅人屬於從事貨物生產的單位或個人的證明。建築業勞務發生地主管地方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持有的證明,按本公告有關規定計算徵收營業稅。
根據上述政策規定,建築業企業提供建築施工勞務並銷售貨物,應當區分所銷售的貨物為自產還是外購,如果所銷售貨物為其自產的,應分別就銷售的材料繳納增值稅,提供的建築業勞務繳納營業稅,分別開票,並向建築業勞務發生地主管地方稅務機關提供其機構所在地主管國家稅務機關出具的本納稅人屬於從事貨物生產的單位或個人的證明;如果所銷售貨物為其外購的,則屬於混合銷售行為,就其取得的全部收入繳納營業稅並開具地稅發票。
④ 建築安裝公司對外銷售材料時怎麼開票
按銷售貨物開具發票,適用稅率17%。
⑤ 銷售建築材料可以開增值稅發票嗎
1、如果沒有申請營業稅,開發票當然要按增值稅。
2.根據公司能夠全額取得增值稅發票、銷售客戶是否需要增值稅發票能情況,結合企業的商品加價率測算作為小規模納稅人和一般納稅人的銷售平衡點,根據公司預計銷售情況選擇是否申報一般納稅人。
3.如果申報一般納稅人,將建築業勞務單獨建賬核算。建築業營業稅為3%。
⑥ 建築業分包單位包工包料怎麼開增值稅發票
包工包料的工程也也建築工程業務的一種,都應該開具建築業發票的;建築業一般繳納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有的地方還有地方教育費附加,如果有合同的話,還應該繳納印花稅的。
《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五條規定,一項銷售行為如果既涉及貨物又涉及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為混合銷售行為。除本細則第六條的規定外,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者零售的企業、企業性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的混合銷售行為,視為銷售貨物,應當繳納增值稅;
其他單位和個人的混合銷售行為,視為銷售非增值稅應稅勞務,不繳納增值稅。所以你們公司的這種混合行為只繳納營業稅就行了,給對方開地稅的發票,企業所得稅在地稅交。
(6)建築公司銷售建材怎麼開票擴展閱讀
發票的開票規定有以下:
一、普通發票的開具
1、在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對外收取款項時,應向付款方開具發票。特殊情況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發票。
2、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逐欄、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並加蓋單位發票專用章。
3、使用計算機開具發票,須經國稅機關批准,並使用國稅機關統一監制的機外發票,並要求開具後的存根聯按順序號裝訂成冊。
4、發票限於領購的單位和個人在本市、縣范圍內使用,跨出市縣范圍的,應當使用經營地的發票。
5、開具發票單位和個人的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時,應相應辦理發票和發票領購簿的變更手續;注銷稅務登記前,應當繳銷發票領購簿和發票。
6、所有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的個人,在購買商品、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支付款項時,向收款方取得發票,不得要求變更品名和金額。
7、對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報銷憑證,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拒收。
8、發票應在有效期內使用,過期應當作廢。
二、增值稅專用發票
納稅人有下列行為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1、向消費者個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
2、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適用免稅規定的。
3、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
4、銷售報關出口的貨物;在境外銷售應稅勞務。
5、將貨物用於非應稅項目;將貨物用於集體福利和個人福利。
6、將貨物無償贈送他人。
7、提供非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銷售不動產。向小規模納稅人銷售應稅項目可以不開具專用發票。
⑦ 工地上的開建築材料發票怎麼開
去稅務部門申請代開發票,准備如下資料:購銷合同、公司公章、申請代開公司或企業提供納稅人識別碼、經辦人身份證。
一般納稅人執行一般計稅法的建築企業,增值稅稅率11%;一般納稅人執行簡易計稅法的和小規模納稅人的建築企業,增值稅稅率3%。
一般納稅人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築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依照3%的徵收率計稅。甲供工程,是答指全部或部分設備、材料、動力由工程發包方自行采購的建築工程。
一般納稅人為建築工程老項目提供的建築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依照3%的徵收率計稅。
(7)建築公司銷售建材怎麼開票擴展閱讀:
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特殊情況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發票。
所有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在購買商品、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支付款項,應當向收款方取得發票。取得發票時,不得要求變更品名和金額。
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財務報銷憑證,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拒收。安裝稅控裝置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規定使用稅控裝置開具發票,並按期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開具發票的數據。
使用非稅控電子器具開具發票的,應當將非稅控電子器具使用的軟體程序說明資料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並按照規定保存、報送開具發票的數據。
⑧ 營業范圍是建築材料銷售可以開什麼內容的發票
經營范圍是建材銷售的,在發票的稅目品目上可以開具所有涉及建築材料。
⑨ 建築業一般納稅人能開具銷售材料發票嗎
建築業一般納稅人能開具銷售材料發
票。建築業一般納稅人銷售工程施工剩餘材料、使用過的物品以及營業稅改增值稅前購置的固定資產,均可開具增值稅發
票。
⑩ 建築企業可以開銷售建築材料的發票嗎
1、企業提供建築服務,同時提供建築材料中所需要的建材,可在合同中分別註明銷售材價款和提供建築服務價款。分別按照銷售貨物和提供建築服務繳納增值稅。
綜合以上所述。銷售建築材料可以開具增值稅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