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房東東西壞了不肯維修,我怎麼辦
按相關法律規定,承租人在租賃物需要維修時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出租人未內履行維修義務容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因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一條承租人在租賃物需要維修時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因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
㈡ 租房子家裡家電壞了 房東要不要維修
出租房的電器,如果是正常使用的情況下壞了,並且租房合同沒有明確要求你承擔維修責任的話,你可以要求房東承擔。如果不是由於你的使用不當造成的,無約定的話由房東負責。
㈢ 我租的房子里電器壞了(設備都很舊了),如果房東拒絕維修,請問若我退組,算我違約嗎
按合同辦,他有維修義務。如果不給維修,就退租,如果他扣你押金,那麼你就到你所在地的建委進行投訴。
㈣ 租房房子里家電壞了房東應該負責維修嗎
如果雙方在簽訂租賃合同中包含附屬設施維修的條款,此時按照雙方的約定執行。如果雙方沒有約定,可以協商解決。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八條規定,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第二百二十條規定,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因此房屋租賃期間電器損壞的,如果電器是承租人自己的,由承租人自己負責維修,如果是出租人的,應該由出租人承擔維修。這里律師提醒大家,在簽訂租賃協議時應當認真制定合同條款,盡量詳實的約定雙方權利義務,以避免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的糾紛,在必要情況下可以委託具備一定經驗的律師代為起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八條【正當使用租賃物的責任】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二十條【租賃物的維修】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㈤ 租房前家電已壞房東不修算不算違約
算違約,房主應該在租房前檢驗下電器的,應該把電器怎麼使用,物品的好壞要告版訴你
最後交房的時候還權要再進行驗收的
以後租房要和在租房前和房主協商好,電器都要寫進合同,或者用物品清單列出來,
最好是通過中介租房,或者請中介代簽合同,我們在南京幫人租房簽合同是收費100塊的
中介會提醒你一些細節的東西
㈥ 租房期間電器損壞房東拒絕維修怎麼辦
看租房合同的責任劃分。一般租房合同生效後,租房戶使用的電器,出現故障,都由租戶負責維修,但是由於進戶線路短路造成的事故,得有房東協助租戶找電工協商處理。
㈦ 租房前家電壞了,房東拖延遲遲不修
推來推去的事,難搞定的
㈧ 房東提供的電器在我租房期間壞了,應該由誰來負責
如果雙方在簽訂租賃合同中包含附屬設施維修的條款,此時按照雙方的約定執行。如內果雙方沒容有約定,可以協商解決。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八條規定,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第二百二十條規定,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因此房屋租賃期間電器損壞的,如果電器是承租人自己的,由承租人自己負責維修,如果是出租人的,應該由出租人承擔維修。這里律師提醒大家,在簽訂租賃協議時應當認真制定合同條款,盡量詳實的約定雙方權利義務,以避免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的糾紛,在必要情況下可以委託具備一定經驗的律師代為起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八條【正當使用租賃物的責任】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二十條【租賃物的維修】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㈨ 租房中家用電器在正常使用的情況下壞了,怎麼辦,應該房東出錢修還是自己修
一般不是認為因素就是房東出錢,比如說電燈壞掉了,天然氣老化了,這些都是屬於房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