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大家好,我問下,比如開家電信營業廳,(代理店)主要是靠什麼賺錢比如給客人充值50元,我能從當中賺多少
主要靠服務和發展用戶賺錢。如,幫用戶存費50元,大概得到的酬金是0.9元這樣內。這個容是電信為您的勞動支付的費用。
具體請到當地電信的社會渠道部門去咨詢,不知道的話,可以撥打10000號,他們會給你一個聯系電話的。
❷ 開電信營業廳賺錢嗎
但只經營這個還不行的,大多都是再帶賣電話,手機,手機卡等。要想設新點,可到回電信問有沒有規答劃。 追問: 哦,請問自己開中國電信營業廳,需要一些什麼手續啊?還有需要員工嗎?另外殘疾人開中國電信營業廳,有什麼優惠的待遇嗎? 回答: 手續與開設其它的商店差不多,工商、稅務等。員工一個人就行。優惠待遇不太多,這個你到當地的殘疾人聯合會問。 追問: 哦,聽說需要押金是嗎?最少也要2.3萬是嗎? 回答: 電腦、寬頻、列印機、相應的風險抵押金。 追問: 電腦、寬頻、列印機、相應的風險抵押金。請問這句話是什麼意思?我不太明白,可以說的更詳細一點嗎?麻煩你!謝謝
❸ 開一個電信營業廳要多少本錢,一個月能賺多少錢靠什麼賺錢
各地消費水平復不同,成本也是不一制樣的,拿我們這邊開個小的合作廳,一般需要10-20萬左右成本。
房租,裝修,運營費,加盟費,人工,辦公用品,貨品等,這些需要你准備的。
靠什麼賺錢,辦理寬頻業務,出售手機號,合約機,手機,手機周邊附屬業務,如貼膜,維修,手機殼等等。
能賺多少錢,這個不好說,一般新店頭一年能保證不賠錢就算合格,培養客戶群是需要時間的,除非你地段好,可能兩三個月就會盈利。
❹ 開中國電信營業廳賺錢嗎如何賺錢
可以很負責的告訴你,中國電信營業廳是挺賺錢的,我朋友開了一家營業廳生內意挺火爆,現在又有移動手容機業務生意就更好了,聽說賣出一部手機和號碼是有話費提成的,生意挺穩定,每個月都差不多,繳話費當然只是一部分。主要業務是報寬頻啊,賣手機,賣號碼,報固話,還可以帶賣其它手機配件,維修電腦等等這些都是長期的生意,祝你生意興隆!
❺ 電信營業廳怎麼賺錢的
開號卡,辦寬頻,開流量包,賣手機,辦業務,交費等電信都會給代理商一定的酬金和補貼。
❻ 我想開個電信營業廳不知道利潤怎麼樣
最好別開`
` 那東西效益差的不得了``
我原來就是搞這個東西的``
結果我給關門了```那東西做著能讓你瘋掉`
❼ 現在開家電信營業廳 包括賣手機可以掙錢嗎
話不是這么說的,不是說開什麼就會賺錢。應該說生意好不好。至於好不好你自己想把。
❽ 電信營業廳靠什麼賺錢
你好,我是電信的員工,對這個稍微了解一點,是這樣的,大一點的營業廳一般都是電信的自回建廳,像你說的那種一答般都是合作廳或者是代理,他們的主要的盈利方式就是手機,電話卡,銷售的提成,還有就是用戶存話費的返利,再有就是通過他的渠道給電信介紹的客戶,這樣他可以從中獲取電信收入的一部分提成,這個一般是按10%算,也就是你介紹的客戶每月月租是2000的話,你每月可得200元。至於其他的返利方式就很復雜了,你要想了解可以找當地電信咨詢下。
❾ 開一個電信營業廳需要多少成本
每個地方的具體要求不一樣,現在只有代理的基本規則。建議打當地10000咨詢。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中國電信集團公司、中國網路通信集團公司、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中國聯合通信有限公司、中國衛星通信集團公司、中國鐵通集團有限公司:
隨著我國電信市場的有序開放,電信運營商通過代理方式提供電信服務的行為逐漸增多,其代理的形式和內容日益多樣化。為規范電信市場秩序,更好地管理代理電信業務行為,現將代理電信業務等有關管理規定通知如下:
一、電信業務經營者根據業務發展需要,可以委託其他組織和個人代理其實施電信業務市場銷售、技術服務等直接面向用戶的服務性工作。
二、代理商不是獨立的電信業務經營主體,其代理行為的法律責任由委託代理的電信業務經營者依法承擔;代理商必須以委託其代理的電信業務經營者的名義、業務品牌提供服務或收取通信費用,必須使用委託其代理的電信業務經營者的電信網碼號等電信資源;代理商在經營中不能自行改變服務內容和資費標准,不得超出電信業務經營者委託其代理的業務范圍提供電信服務。
三、代理商的選擇和資質要求由委託代理的電信業務經營者負責審查和確定。
四、代理商在以代理方式提供電信服務時,應嚴格遵守國家的通信政策、法律法規、規章及通信行業管理的各項規定,接受電信主管部門的行業管理和監督檢查;規范市場經營行為,不得影響或干擾正常的電信市場經營秩序;保證服務質量,維護用戶的合法權益。委託代理的電信業務經營者應就此向代理商提出明確要求。
五、開展代理電信業務涉及的電信網碼號資源應使用已統一分配給委託代理的電信業務經營者的號碼,由各委託代理的電信業務經營者負責規劃、分配給代理商使用;電信主管部門不再單獨為代理商分配電信網碼號資源。
六、委託代理的電信業務經營者和代理商雙方協商決定代理業務的利益分配方式。
七、代理商代理基礎電信業務的,經商委託其代理的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者同意後,可以根據代理業務的需要自建業務計費系統等支撐平台,但不得建設與代理業務相關的交換設備等基礎網路設施。
八、代理商經營行為的日常規范和管理由委託代理的電信業務經營者負責,委託代理的電信業務經營者應制定相應的管理辦法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電信主管部門對代理行為進行有效監督管理。
九、代理商所代理電信業務的服務質量應符合國家關於電信服務標準的有關要求;委託代理的電信業務出現服務質量問題時,由委託代理的電信業務經營者負責解決並承擔相關責 任。
十、委託代理的電信業務經營者應將其開展代理的電信業務和代理商等情況於每年1月份和7月份由各公司總部向部電信管理局、各公司下屬省級分支機構向當地通信管理局分別報送。
十一、鑒於現行《電信業務分類目錄》中已取消「轉售的基礎電信業務」項目,目前已開展的轉售的基礎電信業務應進行整改,改為以代理的方式開展業務。
考慮到政策連續性和嚴肅性、處理所需的成本、社會穩定和用戶權益保護等多種因素,整改工作應穩妥推進。對於個別經省通信管理局批准且立即整改確有困難的轉售業務,由當地通信管理局研究提出穩妥整改方案,逐一實施整改。
各通信管理局和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者在收到本文件後1個月內,將有關整改方案和實施計劃報部電信管理局;在具體整改過程中,及時將有關整改結果報部電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