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長安區國家電網階梯收費標准
階梯電價是第一檔電量標准按每戶每月180千瓦時確定,電價仍按現行電價執行;回第二檔電量標准按每戶每答月180~260千瓦時確定,電價提高0.05元/千瓦時;第三檔電量為每戶每月260千瓦時以上電量,電價提高0.30元/千瓦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