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電力行業「三不指定」規定是什麼
就是你去供電單位申請用電安裝供電設備的時候,供電單位不能給你強制指定設計、施工、材料供應單位,保護你合法權益的
❷ 湖北電力公司用戶受電工程三不指定是如何規定的
三不指定即「不指定工程設計單位」「不指定施工隊伍」「不指定設備材料」國家電網公司沒有其他的三不指定
❸ 違反電力三不指定的供電企業如何處理
你若上告的話,最多及時糾正.若大批人上告可能通告批評
❹ 大連電業局違反電監會提出的「三指定」行為
大連市供電公司的黑暗:國家電網及電監局三令五申不允許「三指定」即指供電企業對用戶受電工程指定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和設備材料供應單位的不良現象。對這三點無論是書面的還是口頭上的或是公示的方式都是嚴厲禁止的,可大連供電公司及旗下的區域各供電分局的領導或者負責驗收的部門主管都直接或間接(通過施工隊)來跟業主指定變電所里的變壓器、高低壓開關櫃及裡面的元器件甚至室內斷路器等開關都會指定其選用XXX家的品牌,這些品牌的開關廠不是供電公司旗下的開關櫃生產公司(三產公司)就是與供電公司這些領導有利益往來的開關廠家,只要跟電氣沾邊的都難逃供電公司的指定估計就差施工用的手電筒沒有指定了。因為這些品牌的電氣設備都有他們的利益所在,大連所有的業主用過的電氣設備為何總是那麼幾家?並非這幾家產品質量有多好,因為都是供電公司指定的,一旦業主不遵守供電公司以及施工隊的明示或者暗示,將會在驗收工程的時候四處找毛病使業主的驗收不能通過從而得不到電力的輸送,就算你告到電監局,供電局會說:業主的施工方案或者工程不符合國家電網的規定,就算你產品有ccc認證、9001、2008認證又能如何?人家規范卡你,按規定辦事,電監局又能把電業局如何呢?一旦沒有驗收便沒有電力的輸送,整個項目變成死項目,沒有燈光的樓盤試問如何開盤?有些人會問到:那憑什麼能被人挑出毛病呢?業主就不能做到被人挑不出毛病?可事實是:在電業局驗收工程的時候,按照國家電網對驗收的規定,想做到挑不出毛病可以說是萬里難挑一,想找出毛病是件太容易不過的事了,而且工程驗收期按照供電公司的排期可以無限制的往後推,誰拿他們都沒辦法的。我覺得還是向電監會投訴的少了。
❺ 國家電網三個不發生的文件內容是什麼
不發生大面積停電事故,不發生人身死亡和惡性誤操作事故,不發生特重大設備損壞事故
❻ 「三不指定」的原則是指什麼
不安排單一故障導致電網穩定破壞、導致一般及以上電力安全事故、導致重大不良影響的用戶停電事件和超過設計能力和運行規定的運行方式。
❼ 國家電網三杜絕三防範指什麼
三杜絕,指杜絕大面積停電事故、杜絕人身死亡事故、杜絕重特大設備事故。
三防範,回指嚴格答防範重大網路安全事件、嚴格防範重特大火災、嚴格防範惡性誤操作。
要全力確保電網安全、人身安全、設備安全、網路安全,樹立大安全理念,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狠抓監督問責,堅決做到「三杜絕三防範」。
(7)國家電網的三不指定是什麼擴展閱讀
電力系統三措施是:組織措施、技術措施、安全措施。具體如下:
1、組織措施:指根據工作性質,認真謀劃,及時組織,在接到工作任務後,相關負責人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嚴格作業制度、監護制度,按部就班實施作業。
2、技術措施:要求立桿要設專人指揮,在居民區和交通道路上立桿時,應設專人看守。工作前應檢查吊車的檢定報告及駕駛員的特種作業操作證是否合格,嚴禁使用不合格的吊車。
3、安全措施:要嚴格執行《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程》填寫標准化作業指導書,施工現場安全措施卡,實施標准化作業,執行現場保證安全的各項組織和技術措施。
❽ 國家電網里的安規。「三不放過」「四不放過」是什麼
一、安全事故「三不放過」原則是:
(一)事故原因不清不內放過;
(二)事故責任者和應受教育容沒有受到教育地不放過;
(三)沒有採取防範措施地不放過。
二、隨著安全事故處理的嚴厲化的深化,現在引化為安全事故「四不放過」原則:
(一)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
(二)事故當事人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
(三)事故責任人未受到處理不放過;
(四)事故單位沒有制訂切實可行的預防措施不放過。
1、1975年4月7日,《 國務院關於轉發全國安全生產會議紀要的通知》提出發「三不放過」原則,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範措施不放過;
2、 2004年2月17日,國務院辦公廳文件《 關於加強安全工作的緊急通知》([2004]7號)提出「 四不放過」:對責任不落實,發生重特大事故的,要嚴格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的「四不放過」原則;
3、《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 (國務院令第302號),提出了嚴肅追究有關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
❾ 國網公司三個規定是哪三個
國網公司員工服務行為「三個十條」
一、國家電網公司員工服務行為「十個不準」
1. 不準違反規定停電、無故拖延送電。
2. 不準自立收費項目、擅自更改收費標准。
3. 不準為客戶指定設計、施工、供貨單位。
4. 不準對客戶投訴、咨詢推諉塞責。
5. 不準為親友用電謀取私利。
6. 不準對外泄漏客戶的商業秘密。
7. 不準收受客戶禮品、禮金、有價證券。
8. 不準接受客戶組織的宴請、旅遊和娛樂活動。
9. 不準工作時間飲酒。
10. 不準利用工作之便謀取其它不正當利益。
二、國家電網公司「三公」調度「十項措施」
1.堅持依法公開、公平、公正調度,保障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
2.遵守《電力監管條例》,每季度向有關電力監管機構報告「三公」調度工作情況。
3.頒布《國家電網公司「三公」調度工作管理規定》,規范「三公」調度管理。
4.嚴格執行購售電合同及並網調度協議,科學合理安排運行方式。5.統一規范調度信息發布內容、形式和周期,每月10日統一更新網站信息。
6.建立問詢答復制度,對並網發電廠提出的問詢必須在1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
7.完善網廠聯系制度,每年至少召開兩次網廠聯席會議。
8.聘請「三公」調度監督員,建立外部監督機制。
9.建立責任制,嚴格監督檢查,將「三公」調度作為評價調度機構工作的重要內容。
10.嚴肅「三公」調度工作紀律,嚴格執行《國家電網公司電力調度機構工作人員「五不準」規定》。( 註:「公開、公平、公正調度」簡稱「三公」調度)
三、國家電網公司供電服務「十項承諾」
1. 城市地區:供電可靠率不低於99.70%,居民客戶端電壓合格率不低於95%;農村地區:供電可靠率不低於95%,居民客戶端電壓合格率不低於93%。
2. 供電營業場所公開電價、收費標准和服務程序。
3. 供電方案答復期限:居民用戶不超過3個工作日,低壓電力用戶不超過7個工作日,高壓單電源用戶不超過15個工作日,高壓雙電源用戶不超過30個工作日。
4. 城鄉居民客戶向供電企業申請用電,受電裝置檢驗合格並辦理相關手續後,3個工作日內送電。
5. 非居民客戶向供電企業申請用電,受電工程驗收合格並辦理相關手續後,5個工作日內送電。
6. 當電力供應不足,不能保證連續供電時,嚴格執行政府批準的限電序位。
7. 供電設施計劃檢修停電,提前3天向社會公告。
8. 提供24小時電力故障報修服務,供電搶修人員到達現場的時間一般不超過:城區范圍45分鍾;農村地區90分鍾;特殊邊遠地區2小時。
9. 客戶欠電費需依法採取停電措施的,提前7天送達停電通知書。
10. 電力服務熱線「95598」24小時受理業務咨詢、信息查詢、服務投訴和電力故障報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