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關於家電商品交稅的問題
所有環節都要計算繳納國稅的增值稅和地稅的附加稅。
㈡ 家電零售業稅點是多少
家電零售業稅點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增值稅稅率是13%、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稅點是3%。
從2019年4月1日起,將適用%增值稅稅率的項目改按13%稅率征稅,主要涉及製造業等行業。家電產業是中國製造產業的重要組成部分,此次利好有望進一步加速整個行業的轉型升級。
政策紅利的釋放,促使家電企業進一步調整產品價格,讓消費者切實享受到實惠。而高品質、價格優惠的產品也會在更大程度上激發消費者的購買慾望,刺激市場需求。供給端與市場需求端的正向反饋,將形成供需兩端雙收益的良性循環,讓整個家電產業的轉型之路走得更加穩健。
(2)家電零售多少內不交稅擴展閱讀
從2019年4月1日的降稅對零售企業的影響
1、給零售企業帶來較大的利潤彈性。目前整個零售行業的利潤率是非常低,降稅3個點甚至可以讓很多企業扭虧為盈。
2、降稅之後可以促進居民消費升級,消費者將享受到種類更豐富、價格更實惠的商品。
3、因為增值稅是價外稅,存在被轉移承擔的問題,因此直接面向消費者的產品或者服務無疑是可以不用降價的,即省下來的增值稅可以全部變成利潤;但並不是所有的企業都會這么做,因此短期內行業的價格競爭會成為主旋律。
㈢ 家電零售業的個稅怎麼算
應納稅額=(全年收入總額-成本、費用及損失)×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你說的版150000是利潤,那麼應該為權(全年收入總額-成本、費用及損失),超過五萬元的部分適用稅率35%,速算扣除數為6750元,那麼你的應納稅額為150000×35%-6750=45750元。
㈣ 關於家電超市怎麼交稅的
家電是要按17%交增值稅的。
你交稅額可以是按銷項稅-進項稅 交的。也可以由你的主管稅務部門核定徵收。具體的可以跟你的稅務專員聯系。
㈤ 多少營業額不用交稅
目前,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不到三萬的不要交稅
根據《關於進專一步支持小微企業屬增值稅和營業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71號、以下簡稱《通知》)規定:自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對月銷售額2萬元(含本數,下同)到3萬元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對月營業額2萬元至3萬元的營業稅納稅人,免徵營業稅。
此外,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小微企業免徵增值稅和營業稅有關問題的公告》(2014年第57號)規定: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和營業稅納稅人,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含3萬元,下同)的,按照上述文件規定免徵增值稅或營業稅。其中,以1個季度為納稅期限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和營業稅納稅人,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9萬元的,按照上述文件規定免徵增值稅或營業稅。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兼營營業稅應稅項目的,應當分別核算增值稅應稅項目的銷售額和營業稅應稅項目的營業額,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的,免徵增值稅;月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的,免徵營業稅。
《通知》適用於除按次納稅的個人以外的所有營業稅納稅人。
㈥ 一般營業額不超過多少不需要繳稅
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延續小微企業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76號)
各省回、自治區、直轄市答、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為支持小微企業發展,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繼續對月銷售額2萬元(含本數)至3萬元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
參考鏈接:國家稅務_增值稅
㈦ 個體工商戶一年多少營業額以下不用交稅
月度超過3萬或者按季超過9萬需要交流轉稅。
個人所得稅一般按照營業額的2%交納。具體需要咨詢你的主管稅務機關。
㈧ 小零售店要繳稅嗎,多少
必須要交。
個體戶為增值稅的小規模納稅額人,納稅辦法由稅務確定:
一、查賬版征權收的
1、按銷售收入交3%的增值稅
2、附加稅費
(1)按實際交納的增值稅交納城建稅。經營地址市區的稅率7%;在縣、鎮的稅率5%;在農村的稅率1%。
(2)按實際交納的增值稅交納教育費附加,稅率3%。
(3)按實際交納的增值稅交納地方教育費附加,稅率1%。
3、按個體工商戶年經營所得扣除24000元費用後的余額繳納個人所得稅,實行5%-35%的超額累進稅率。
4、負有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義務。
㈨ 個體工商戶月營業額達到多少才需要繳稅
營業稅和增值稅在達到每月30000元以上的營業額後就要交稅,而財產行為稅是無論營業額多少都需要交納稅收的,其中包括房產稅,土地使用稅等。
新《營業稅暫行條例》及《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營業稅起征點的幅度規定如下:
(一)按期納稅的,為月營業額1000-5000元;
(二)按次納稅的,為每次(日)營業額100元.
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稅務局應當在規定的幅度內,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本地區適用的起征點,並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9)家電零售多少內不交稅擴展閱讀:
營業稅的征稅范圍可以概括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的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
對營業稅的征稅范圍可以從下面三個方面來理解:
第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是指:
(1)提供或者接受應稅勞務的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
(2)所轉讓無形資產(不含土地使用權)的接受單位或個人在境內;
(3)所轉讓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權的土地在境內;
(4)所銷售或出租的不動產在境內。
但是,根據財稅[2009]111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金融商品買賣等營業稅若干免稅政策的通知》有關規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以下簡稱境內)單位或者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以下簡稱境外)提供建築業、文化體育業(除播映)勞務暫免徵收營業稅。
對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外向境內單位或者個人提供的文化體育業(除播映),娛樂業,服務業中的旅店業、飲食業、倉儲業,以及其他服務業中的沐浴、理發、洗染、裱畫、謄寫、鐫刻、復印、打包勞務,不徵收營業稅。
第二、應稅勞務是指屬於交通運輸業、建築業、金融保險業、郵電通訊業、文化體育業、娛樂業、服務業稅目徵收范圍的勞務。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屬於增值稅范圍,不屬於營業稅應稅勞務。單位或者個體經營者應聘的員工為本單位或者僱主提供的勞務,也不屬於營業稅的應稅勞務。
第三、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是指有償提供應稅勞務、有償轉讓無形資產、有償銷售不動產的行為。有償是指通過提供、轉讓、銷售行為取得貨幣、貨物、其他經濟利益。
參考資料:營業稅-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