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請問國家規定的電價最高是多少錢
國家規定的水電價格在各個省市都不一樣,這個取決於你們省市一級物價局的規定。具體的電價分類,電價組成請參考下文:縣級電力供應企業行業特點的調查 (一)電力購進傳輸途徑及收費方式:電力從上級電網傳送到縣級電網所屬變電站,由縣級變電站將高壓電向各鄉鎮變電站傳輸,各鄉鎮變電站將電壓再次降低後傳至各鄉所變壓器或用戶自有變壓器,各鄉所變壓器將電由高壓電調為低壓電後通過低壓電網傳送至最終用戶。該市境內的某變電站屬於南陽變電站110千伏,向所屬各35千伏變電站傳輸電力,境內所屬各變電站向各供電所變壓器和企業自有變壓器(稱直供戶)傳輸電力。直供戶由電業局營業室抄表到戶開發票收費,非直供戶由供電所抄表到戶。城市所對個人用戶以存摺形式收取電費,農村供電所對個人用戶開具自製票據收取電費,對索要發票的單位用戶則由營業室開具。 (二)電費的分類:縣級供電企業電力購進價有化肥電價和正常電價兩種,可以適當浮動;其電力銷售價由省政府統一下文,屬於全省統一的縣級躉售電價,各縣市無權任意提高或降低。躉售縣(市)銷售電價主要是根據電力用途劃分為居民照明電、非居民照明電、商業電價、工副業電價、大工業電價、農業生產電價、化肥用電等幾種,目前最高電價是1千伏以下商業用電每度0.738元,最低價化肥用電每度0.308元;另外大工業用電有基本電價,每月為定值,無論用電量多少,均按企業變壓器容量每月每千伏安15元收取,某市市電業局自述完全按上述規定執行。 (三)、線損的分類及行業指標調查:電力網電能損耗(簡稱線損),是電力經營企業在電能傳輸和營銷過程中自發電廠出線起至客戶電度表止所產生的電能消耗和損失。就縣級供電企業而言,線損簡單來說分為高壓線損、低壓線損和變壓器自身損(又稱銅鐵損),高壓線損是指各變電站變壓器至用戶變壓器或供電所變壓器之間的線損,低壓線損是從變壓器到用戶之間的低壓電網線損,變壓器線損是變壓器自身用電損耗(銅損與鐵損,銅損隨變壓器容量不變是定值,鐵損隨用電量變動是變數)。
各自有變壓器用電戶由電業局在抄電量之後加銅鐵損(即變壓器本身耗電)核算電量,核算方法為抄表電量加有功空載損失加負載損失佔用電量,如S8型容量為100KVA的變壓器當月抄表量為20000度,根據計算表變壓器銅鐵損(自身耗用)=257度(見統一推算表)+0.016(見統一推算表)×20000=577度,則當月收費電量為20577度。 根據國電公司1999年第652號文《供電所線損管理辦法》,國家電能損失率行業指標:1、 配電線路(即高壓線損)綜合損失率(包括配電變壓器損失)≤10%,2、低壓線路損失率≤12%,當前經一期、二期網改之後指標大大低於此數。 (四)價外費用:除了隨電費收取的農村低壓電網維護費和用戶變壓器增容、擴容而收取的供配電工程貼費外,電力企業收取的任何價外費用,如用電權收入、集資收入、財政附加等,不論是一次性收取,還是分次收取,也不論企業如何核算,均應做為價外費用繳納增值稅。目前縣級電力供應企業收取的價外費用主要有農網還貸金、三峽基金、城市公用事業附加、農村低壓電網維護費。附加的加收方式有多種,並不一定與所有用電量成正比例相關關系,如農網低壓電網維護附加,為免稅附加,在當前城鄉居民用電同網同價的前提下,城鄉都向居民每度電收取0.51元,但農村居民用電轉入財務帳時按銷售收入每度電0.44元計提稅收,另外7分直接轉入農電總站帳,不計提銷項稅;公用事業附加僅向工副業和大工業用電戶收取,而不向其他用電收取;農網還貸金是上級局根據縣級局購電量收取,包含在向縣級局收取電價之中,與縣級局收取電量無直接關系。
2. 現在在國家電網買電多少錢一度
不是全國統抄一的,各地方執行都不一樣,由地方自定電價的。現在是開放的年代,不是從前的毛澤東時代,那個時代物價全國是統一的,現在都是自定的。
國家電網公司(State Grid),簡稱國家電網、國網,成立於2002年12月29日,是經過國務院同意進行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和國家控股公司的試點單位。
公司在菲律賓、巴西、葡萄牙、澳大利亞等國家和地區開展業務。2016年,國家電網以3055.68億元的品牌價值榮登本年度品牌價值榜首,公司位列《財富》世界500強第2名 ,是全球最大的公用事業企業。
2020年3月22日,國家電網有限公司稱要下決心退出傳統製造業和房地產業務,加強對賓館酒店改革督辦整改,堅守電網主責主業。
3. 國家電網有幾種資費方式
電量分檔和電價標准:
1、我國的一度電價格其實並不是統一的,中國城市居民使用一度電的價格一般是在0.56-0.62元一度電左右。如果說是工業用電,價格就稍微貴一些,一般工業用電價格為0.86-1.80元一度電。另外還有租房的電費,租房用電一般都是給外來務工人員使用的,所以出租房的電費為1.00元一度電。
2、一度電的價格其實並不是固定的,在很多的地方都採用的是不同梯度的電費,也就是這些地區的電費根據使用的電量的檔次來繳納。第一檔電量電費為:用電量不超過240千瓦時的電量,這個電量標準是維持不變的,對於城鄉的「低保戶」和農村「五保戶」,電量電費設置為每戶每月15千瓦時的免費用電量。是很實惠的。
第二檔電量電費為:用電量處於241一400千瓦時之間的,第二檔電費收費標准為電價標准比第一檔電價提高0.05元/千瓦時。第三檔電量電費為:用電量超過了400千瓦時,第三檔用電量的電費收費標准比第一檔電價提高0.3元/千瓦時。不同地方的電價一般都是0.62元左右。
3、夏季電費收費也是不同的,電費的收取也可以按照季節的標准,一般夏季標准(5月-10月),第一檔電量為每戶每月0-260度的用電量,其電價不作調整;第二檔電量為每戶每月261-600度的用電量,其電價每度加價0.05元;第三檔電量為每戶每月601度及以上的用電量,其電價每度加價0.30元。
4、非夏季標准(1-4月、11-12月)收費也可以分為三個檔次,一般每戶每月0-200度的用電量為第一檔,其電價不作調整;每戶每月201-400度的用電量為第二檔電量,其電價每度加價0.05元;每戶每月401度及以上的用電量為第三檔電量,其電價每度加價0.30元。
4. 國家電網火力發電和水力發電價每度電多少錢
電價和國家電網抄及南方電網沒有關系襲。火電及水電上網電價均由國家發改委制定、審批。燃煤機組上網電價各地(省、區、市)都有標桿電價;小水電電價由各地方物價局審批,基本是一廠一價。你要問,則必須落實到是哪個省的上網電價還是銷售電價。
5. 國家電網公司電費價格表
國家電網的公司電費價格其實是非常合理的,而且電費也不貴,你可以上網搜索一下,如果你覺得你的公司或者家庭電費貴的話,你可以查詢一下。
6. 國家電網公司電費價格表
分時用電時間分時用電時間表
7. 國家電網公司用電價格是多少
浙江的是0.538元,峰谷電價就不是這個價了,全國各省都不一樣的
8. 國家行政機關電費收費標准
國家行政機關電費收費標准如下:
1、居民生活用電:其中不滿1千伏電價是0.5469元/千瓦時;10千伏及以上:0.4929元/千瓦時;10千伏農村轉供電:0.45221元/千瓦時;10千伏農村(二次結算)0.42221元/千瓦時;
2、非居民照明用電:其中不滿1千伏電價是0.7196元/千瓦時;1-10千伏:0.7116元/千瓦時;35-110千伏0.7106元/千瓦時;
3、非工業普通工業用電:其中不滿1千伏電價是0.6675元/千瓦時;1-10千伏:0.6635元/千瓦時;35-110千伏0.6565元/千瓦時;1-10千伏海水淡化0.35元/千瓦時;
4、農業生產用電:其中不滿1千伏電價是0.502元/千瓦時;1-10千伏:0.496元/千瓦時;35-110千伏0.487元/千瓦時;
5、大工業用電:1-10千伏0.5614元/千瓦時;35-110千伏0.5554元/千瓦時;110千伏及以上0.5454元/千瓦時,10千伏化肥0.3332元/千瓦時,35千伏化肥0.3282元/千瓦時。
35千伏燒鹼0.5454元/千瓦時,110千伏燒鹼0.5354元/千瓦時,35千伏燒鹼(優惠)0.5312元/千瓦時,110千伏燒鹼(優惠)0.5212元/千瓦時。
各地方不一樣的,分居民住宅用電、商業用電和工業用電。居民住宅用電是0.568元/度,還分峰谷,峰全價(早8:00-晚12:00)谷電是全價的50%(晚12:00-8:00)還有階梯收費,100度、200度單價不一樣的。
最准確的可以到當地部門查取,以上資料為大部分城市的電費標准。
(8)國家電力價格多少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是根據國務院授權,行使行政執法職能,依照法律、法規統一履行全國電力監管職責的組織機構。
機構職責:
1、負責全國電力監管工作,建立統一的電力監管體系,對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的派出機構實行垂直領導。
2、研究提出電力監管法律法規的制定或修改建議,制定電力監管規章,制定電力市場運行規則。
3、參與國家電力發展規劃的制定,擬定電力市場發展規劃和區域電力市場設置方案,審定電力市場運營模式和電力調度交易機構設立方案。
4、監管電力市場運行,規范電力市場秩序,維護公平競爭;監管輸電、供電和非競爭性發電業務。
5、參與電力技術、安全、定額和質量標準的制定並監督檢查,頒發和管理電力業務許可證,協同環保部門對電力行業執行環保政策、法規和標准進行監督檢查。
6、根據市場情況,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提了調整電價建議;監督檢查有關電價;監管各項輔助服務收費標准。
7、依法對電力市場、電力企業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調查,處理電力市場糾紛。
8、負責監督電力社會普遍服務政策的實施,研究提出調整電力社會普遍服務政策的建議;負責電力市場統計和信息發布。
9、按照國務院的部署,組織實施電力體制改革方案,提出深化改革的建議。
10、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1) 負責全國電力監管工作,建立統一的電力監管體系,對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的派出機構實行垂直領導。
(2) 研究提出電力監管法律法規的制定或修改建議,制定電力監管規章,制定電力市場運行規則。
(3) 參與國家電力發展規劃的制定,擬定電力市場發展規劃和區域電力市場設置方案,審定電力市場運營模式和電力調度交易機構設立方案。
(4) 監管電力市場運行,規范電力市場秩序,維護公平競爭;監管輸電、供電和非競爭性發電業務。
(5) 參與電力技術、安全、定額和質量標準的制定並監督檢查,頒發和管理電力業務許可證,協同環保部門對電力行業執行環保政策、法規和標准進行監督檢查。
(6) 根據市場情況,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提出調整電價建議;監督檢查有關電價;監管各項輔助服務收費標准。
(7) 具體負責電力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制訂重大電力生產安全事故處置預案,建立重大電力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制度。
(8) 依法對電力市場、電力企業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調查,處理電力市場糾紛。
(9) 負責監督電力社會普遍服務政策的實施,研究提出調整電力社會普遍服務政策的建議;負責電力市場統計和信息發布。
(10) 按照國務院的部署,組織實施電力體制改革方案,提出深化改革的建議。(十一) 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它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