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國家的電費收取標准到底是多少
個地方政策不一樣,建議咨詢當地教育局。例如深圳的學校用電收費統一按照居民電價來收取的。
㈡ 電費遞增收費怎麼收
階梯式電價就是隨用電量的增加,到一個階段就執行不同的電價的計費方式;
具體內容是:
第一階梯為基數電量,此階梯內電量較少,電價也較低;
第二階梯電量較高,電價也較高一些;
第三階梯電量更多,電價更高。
隨著戶均消費電量的增長,每千瓦時電價逐級遞增。對居民用電實行階梯式遞增電價可以提高能源效率。通過分段電量可以實現細分市場的差別定價,提高用電效率。並且能夠補貼低收入居民。因這種電價政策照顧到低收入人群維持最低生活水平的用電要求,又被俗稱為「窮人電價」;
比如浙江 福建 和 四川 3 省已對居民用電實行階梯式電價。
這里以浙江省為例,浙江省居民電價分三個 「 階梯 」:
1、月用電量 50 度以內的電價為 0.538 元 / 度,其中峰電價 0.568 元 / 度,谷電價 0.288 元 / 度;
2、月用電量 51 度至 200 度之間的用電量,電價上調 0.03 元 / 度為 0.568 元 / 度,其中峰電價 0.598 元 / 度,谷電價 0.318 元 / 度;
3、月用電量 超越 200 度的用電量,電價比基本電價上調 0。10 元,即 0。638 元 / 度,其中峰電價 0.668 元 / 度,谷電價 0.388 元 / 度;
當峰谷用電量總和超過 50 度時,超出的電量局部就開始按 「 第二階梯 」 價格計費,依次遞增。
㈢ 現在電費是怎麼扣的
目前系復統以電表底數為依制據,三天一計算,電量是從您上次交清電費起,到收到簡訊當天發生的實際用電量,如果預存電費少於實際用電電費,就會發送預警簡訊。
您第一次接收到的欠費中可能包含著上個抄表周期未交納的電費,以及截止您收到簡訊當天的實際用電費用。所以感覺欠費很多的情況通常只會在轉為智能交費後的第一個月出現,結清之後的電費即為實時核算扣款。
舉例說明:
張三的抄表周期為單月1日,於7月20日收到簡訊提醒已轉為智能交費用戶。7月22日他收到的欠費提醒簡訊有兩種可能:
1、張三此前只結清了上個抄表周期也就是5月1日前的電費,那麼他的欠費就包含從5月1日-7月22日的用電費用;
2、如果7月1日之前的電費早已結清,那麼系統提醒的欠費則為7月1日-22日的用電費用。
所以,在您收到欠費金額提醒後,要根據上次結清電費的日期來進行核對
㈣ 國家電費收取標準是多少
國家對電價抄實行嚴格管控,以省為單位實行統一電價。在當地供電網內居民電價執行物價局核準的標准。
你可以去當地的供電局進行查詢的,我們這邊居民用電是0.55一度,營業電1元,工業電,比較便宜,是0.33.
希望幫助到你。
㈤ 國家規定電費標准
國家採取階梯式收費,也就是用電量越多,價格越高。
1、第一等級:家庭用電不超過210度/月的用戶
如果是每月家庭總用電不超過210度的用戶,便分為第一等級,這一等級的用戶用電價格是保持不變的,電價依然是0.5469元/度。
2、第二等級:家庭用電在210-400度/月的用戶
每個月用電量在210-400度的用戶,在第一等級標準的基礎上,會多收取0.5元/度,也就是用電價格為0.5969元/度。
3、第三等級:家庭用電超過400度/月的用戶
每個月家庭用電量在400度以上的用戶,在第一等級標準的基礎上,每一度電會多收取0.3元,也就是用電價格為0.8469元/度。
㈥ 7月1日電價改革之後我家的電費該怎麼算啊
分不了電表的,除非有兩個房產證才行。只有兩家分攤,協商一下吧。
㈦ 電網改造後電費怎樣交呢急急急
電網改造,原來用過的點當然要按原來的電價繳費阿。
要從兩個層面來看這個版問權題。如果是農電,你對上是承包制,對下收不到的話,你是要賠錢的,但依法你有向下收的權利。如果因為電網改造讓電費電價降低很多,老百姓意見大不想交了,你可以向上面反映,要上面拿政策出來處理,同時你也可以拖欠上面的電費,給上級加點壓力引起重視。
另一方面,這種事是對千家萬戶的,用來處理意義不大,也不一定有好效果。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但因為每一戶標的都不大,官司沒辦法打。一般應該溝通,爭取人家的諒解與支持。最主要是方法問題,不要做過火的事,不要說過激的話。可以爭取上級部門、村委會、鎮支持,做折中處理。特殊情況下,重點處理一兩個釘子戶,以點帶面。
最後祝運!
㈧ 供電局如何收取企業的電費標准
分析如下:
根據《全國供用電規則》規定,變壓器容量在315kvA及以上屬於大工業用戶,執行兩部制電價。
既:用戶要繳納基本電費和電度電費。
四川電價標准:
基本電費:26元/1KvA+目錄電價(峰0.7637元/kwh,平0.509130元/kwh,0.25457元/kwh)+力調電費。
例:一用戶變壓器容量為630KVA,本月用電量為峰200kwh,平300kwh,谷100kwh。該用戶電費為:630×26+0.7637×200+0.509130×300+0.25457×100=16710.94元+力調電費。(力調電費因計算復雜,在本例中設置為不獎不懲)。
(8)國家電改後電費是怎麼收取擴展閱讀:
系統功能
包括:普通用戶收費、 工業用戶收費、電量數據、條件查詢匯總、查詢數據、列印單據、參數維護、系統管理、抄表器通信九個功能模塊,其各自的作用因它們本身的功能不同而不同。[2]
普通用戶收費:
主要是針對普通用戶每月的交費、欠費情況,以及用戶每個月的詳細電費,包括電價類別、附加費用、表計抄見等信息。在這一模塊中,用戶可以清楚的了解到每月所交費用的明細 。
工業用戶收費
對工業用戶每月用電電量進行收費。系統分為兩種用電類型,一類是上面的「普通用戶」,一類是「工業用戶」。
電量數據
對普通用戶、工業用戶的數據進行錄入,及對工業用戶換表的處理。
條件查詢匯總
提供多種查詢方式對電度電費進行查詢,支持列印、導出。
查詢數據
查詢每個用戶詳細的電費繳納情況,歷史電費金額,違約金記錄以及該用戶自使用本系統以來繳納所有費用的綜合查詢,包括交費時間、交費項目、電費金額以及結余。
列印單據
針對用戶的要求列印出任何一個月的電費發票,可以顯示該用戶上月抄見、本月抄見、電費金額、附加費金額等信息。
參數維護
主要是對各項參數進行設置,如變壓器的類型,電價的類別以及期初用電數據等信息。
系統管理
採用電子化管理,其業務情況通過大量的信息數據予以反映,因而必須在安全性、保密性方面有良好的保證。本系統通過此模塊對數據進行維護 。
抄表器通信
系統支持抄表器,通過串口與抄表器進行通信。由系統導出抄表數據到抄表器,抄表員使用抄表器逐戶進行抄表,抄表員記錄每塊電表的抄見數,抄表完成後將抄表器中的抄表數據導入到系統中。
㈨ 國家水電費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每個地區的電的收費標準是不一樣的,如安徽電網資費標准;
(9)國家電改後電費是怎麼收取擴展閱讀:
電費管理基本環節
一、抄表。定期抄錄對用戶計費的電能計量裝置讀數,核對與計費有關的電能表及其附屬設備的接線、封印和運行情況。內容包括抄表周期、抄表日期、抄表方法。
1、抄表周期。一般為1個月。有的國家和地區為2個月(稱隔月抄表)或更長時間抄一次表。
2、抄表日期。對中、小電力用戶一般採取按用戶均勻排開的固定日期(遇周休、節假日順延)抄表:大電力用戶在月末抄記。
3、抄表方法。主要有現場手抄、現場用抄表微機抄記、電話口述抄表和利用各種通道進行遠程遙測抄表四種。通過低壓載波通道進行的集中抄表主要用於對居民用戶電表的抄記。
二、核算。對抄表讀數復核後根據合同確認的容量及電價進行電費計算,並對電費計算結果進行校核處理。
三、收費。中國的大電力用戶一般都採用通過銀行每月分若干次劃撥,月底結算的辦法;對中、小電力用戶和居民用戶收費,一般採用委託銀行代收、電費儲蓄等辦法;在郊縣農村.一般採用農村供電所或信用社代收的辦法。
四綜合統計。電費管理部門要對各項數據進行分項分類綜合統計,並向供電企業有關部門提供基本數據,作為銷售成本分析、利潤分析、需求用電分析與負荷預測等項工作的基礎。
㈩ 國家行政機關電費收費標准
國家行政機關電費收費標准如下:
1、居民生活用電:其中不滿1千伏電價是0.5469元/千瓦時;10千伏及以上:0.4929元/千瓦時;10千伏農村轉供電:0.45221元/千瓦時;10千伏農村(二次結算)0.42221元/千瓦時;
2、非居民照明用電:其中不滿1千伏電價是0.7196元/千瓦時;1-10千伏:0.7116元/千瓦時;35-110千伏0.7106元/千瓦時;
3、非工業普通工業用電:其中不滿1千伏電價是0.6675元/千瓦時;1-10千伏:0.6635元/千瓦時;35-110千伏0.6565元/千瓦時;1-10千伏海水淡化0.35元/千瓦時;
4、農業生產用電:其中不滿1千伏電價是0.502元/千瓦時;1-10千伏:0.496元/千瓦時;35-110千伏0.487元/千瓦時;
5、大工業用電:1-10千伏0.5614元/千瓦時;35-110千伏0.5554元/千瓦時;110千伏及以上0.5454元/千瓦時,10千伏化肥0.3332元/千瓦時,35千伏化肥0.3282元/千瓦時。
35千伏燒鹼0.5454元/千瓦時,110千伏燒鹼0.5354元/千瓦時,35千伏燒鹼(優惠)0.5312元/千瓦時,110千伏燒鹼(優惠)0.5212元/千瓦時。
各地方不一樣的,分居民住宅用電、商業用電和工業用電。居民住宅用電是0.568元/度,還分峰谷,峰全價(早8:00-晚12:00)谷電是全價的50%(晚12:00-8:00)還有階梯收費,100度、200度單價不一樣的。
最准確的可以到當地部門查取,以上資料為大部分城市的電費標准。
(10)國家電改後電費是怎麼收取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是根據國務院授權,行使行政執法職能,依照法律、法規統一履行全國電力監管職責的組織機構。
機構職責:
1、負責全國電力監管工作,建立統一的電力監管體系,對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的派出機構實行垂直領導。
2、研究提出電力監管法律法規的制定或修改建議,制定電力監管規章,制定電力市場運行規則。
3、參與國家電力發展規劃的制定,擬定電力市場發展規劃和區域電力市場設置方案,審定電力市場運營模式和電力調度交易機構設立方案。
4、監管電力市場運行,規范電力市場秩序,維護公平競爭;監管輸電、供電和非競爭性發電業務。
5、參與電力技術、安全、定額和質量標準的制定並監督檢查,頒發和管理電力業務許可證,協同環保部門對電力行業執行環保政策、法規和標准進行監督檢查。
6、根據市場情況,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提了調整電價建議;監督檢查有關電價;監管各項輔助服務收費標准。
7、依法對電力市場、電力企業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調查,處理電力市場糾紛。
8、負責監督電力社會普遍服務政策的實施,研究提出調整電力社會普遍服務政策的建議;負責電力市場統計和信息發布。
9、按照國務院的部署,組織實施電力體制改革方案,提出深化改革的建議。
10、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1) 負責全國電力監管工作,建立統一的電力監管體系,對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的派出機構實行垂直領導。
(2) 研究提出電力監管法律法規的制定或修改建議,制定電力監管規章,制定電力市場運行規則。
(3) 參與國家電力發展規劃的制定,擬定電力市場發展規劃和區域電力市場設置方案,審定電力市場運營模式和電力調度交易機構設立方案。
(4) 監管電力市場運行,規范電力市場秩序,維護公平競爭;監管輸電、供電和非競爭性發電業務。
(5) 參與電力技術、安全、定額和質量標準的制定並監督檢查,頒發和管理電力業務許可證,協同環保部門對電力行業執行環保政策、法規和標准進行監督檢查。
(6) 根據市場情況,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提出調整電價建議;監督檢查有關電價;監管各項輔助服務收費標准。
(7) 具體負責電力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制訂重大電力生產安全事故處置預案,建立重大電力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制度。
(8) 依法對電力市場、電力企業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調查,處理電力市場糾紛。
(9) 負責監督電力社會普遍服務政策的實施,研究提出調整電力社會普遍服務政策的建議;負責電力市場統計和信息發布。
(10) 按照國務院的部署,組織實施電力體制改革方案,提出深化改革的建議。(十一) 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它事項 。